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甘肅省紀委,是中共甘肅省委紀律檢查機關,具有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等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

現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甘肅省紀委書記,甘肅省監察委員會主任:劉昌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
  • 外文名: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Gansu Provincial Discipline Inspector
  • 機構簡稱:甘肅省紀委、中共甘肅省紀檢委
  • 現任領導:劉昌林 
  • 主要職能:維護黨紀、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監察改革,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書記,副書記,常委委員,委員,

    監察改革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監察體制改革監察體制改革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機構設定

      現任領導

        書記

          劉昌林

          副書記

          張雲生、袁治雲、張偉

          常委委員

          劉昌林、張雲生、袁治雲、張偉、張晶(女)、周連寶、鄧海濤、龔昌明、王國建

          委員

          (共45名,按姓氏筆畫排序,2017年5月26日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馬慶、馬曉晴、王鈞、王月成、王立泰、王國先、王建太、王建強、王潔嵐、牛彥之、鄧海濤、艾玉德(土族)、馮旭、劉昌林、祁葆中、李曄、李保崗、李海默、李琪林、李韻東、楊關義、肖春、張晶(女)、張雲生、張曉弟、苟海龍、羅鳳存(女,藏族)、周見明、周功華、周連寶、周繼軍、趙喜泉、趙鵬程、郝覺民、榮志遠、袁治雲、高冰、高繼明、龔昌明、常守遠、梁亞民、焦石、潘衛東、魏文德、魏建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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