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宗旨,目標,組織機構,主要職能,基本職能,五大職能,基本原則,權利義務,基本權利,基本義務,法律框架,爭端解決,標識,官方語言,成員,成員一覽,中國入世,俄羅斯入世,主要成果,存在問題,巴厘協定,
歷史沿革
前身是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47年10月30日在
日內瓦簽訂,並於1948年1月1日開始臨時適用),是全球性的,也是聯合國相關組織。被稱為“經濟聯合國”。1995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成立,“
關貿總協定”與世界貿易組織並存1年。
1995年1月1日正式開始運作,該組織負責管理世界
經濟和貿易秩序,總部設在
瑞士日內瓦萊蒙湖畔。其基本原則是通過實施市場開放、非歧視和公平貿易等原則,來實現世界貿易自由化的目標。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關貿總協定臨時機構。
世貿組織是具有法人地位的
國際組織,在調解成員爭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它的前身是1947年訂立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智慧財產權貿易,而關貿總協定只適用於商品貨物貿易。
自2001年12月11日開始,中國正式加入WTO,標誌著中國的產業對外開放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世界貿易組織總部設在
瑞士日內瓦萊蒙湖畔。
世貿組織的第一任總幹事是義大利前外貿部長
雷納托·魯傑羅,第二任總幹事是紐西蘭前總理麥克·穆爾,第三任總幹事是泰國前副總理兼商業部長
素帕猜,第四任總幹事是歐盟前貿易談判代表帕斯卡爾·拉米。
建立世貿組織的構想是在1944年7月舉行的
布雷頓森林會議上提出的,當時構想在成立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同時,成立一個國際性貿易組織,從而使它們成為二次大戰後左右世界經濟的“貨幣、金融、貿易”三位一體的機構。1947年聯合國貿易及就業會議簽署的《哈瓦那憲章》同意成立世貿組織,後來由於美國的反對,世貿組織不能成立。同年,美國發起擬訂了關貿總協定,作為推行貿易自由化的臨時契約。1986年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啟動後,
歐共體和加拿大於1990年分別正式提出成立世貿組織的
議案,1994年4月在摩洛哥
馬拉喀什舉行的關貿總協定部長級會議才正式決定成立世貿組織。
1947--1993年,關貿總協定主持了8輪多邊關稅與貿易談判,第8輪談判於1986年至1993年12月15日在日內瓦舉行,稱為“烏拉圭回合”。其中第五輪稱為“狄龍回合”,第六輪稱為“
甘迺迪回合”,第七輪稱為“東京回合”。世貿組織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世界銀行(WB)一起被稱為
世界經濟發展的三大支柱。
2003年8月30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一致通過了關於實施專利藥品強制許可制度的最後檔案。根據這份檔案的規定,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因
愛滋病、
瘧疾、
肺結核及其它流行疾病而發生公共健康危機時,可在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在其內部通過實施專利強制許可制度,生產、使用和銷售有關治療導致公共健康危機疾病的專利藥品。這不僅將大大降低相關專利藥品的市場價格,而且將有利於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緩解公共健康危機,確保生命健康基本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
哈薩克斯坦於1996年1月提出入世申請。2015年6月10日哈薩克斯坦正式完成了入世談判,當月22日世貿組織工作組通過了哈入世的全部法律檔案。
2015年7月27日,哈薩克斯坦總統納扎爾巴耶夫與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阿澤維多在日內瓦舉行的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上共同簽署了《哈薩克斯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
此次《議定書》簽署後,該協定隨後將提交哈議會審議批准,預計哈將在年底前正式成為世貿組織成員國。
2015年12月17日,WTO迎來了其第164個正式成員。阿富汗在經過12年的入世談判之後於7月29日正式成為WTO成員,同時阿富汗也正式接收了WTO的新《貿易便利化協定》(TFA)。截至目前,
阿富汗是第9個WTO成立以來加入該組織的最不發達成員(LDC)。對此,WTO總幹事阿澤維多表示歡迎,認為這對於阿富汗而言是一個歷史性時刻,也是其融入全球經濟的歷史性時刻。阿澤維多對阿富汗表示了祝賀,稱這也是阿富汗未來發展的基石,並讚賞所有WTO成員在該多邊貿易體系內對最不發達成員提供的援助。
宗旨
世貿組織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
有效需求;
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與貿易;
堅持走
可持續發展之路,各成員方應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以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各成員需要的方式,加強採取各種相應的措施;
積極努力確保
開發中國家,尤其是最不已開發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份額和利益;建立一體化的多邊貿易體制;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以開放、平等、互惠的原則,逐步調降各會員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消除各會員國在國際貿易上的歧視待遇。
在處理該組織成員之間的貿易和經濟事業的關係方面,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以及發展商品生產與交換為目的,努力達成互惠互利協定,大幅度削減關稅及其他貿易障礙和政治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
目標
世界貿易組織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完整的,包括貨物、服務、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及智慧財產權等內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
多邊貿易體系,使之可以包括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和
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所有成果。
組織機構
部長級會議
部長級會議是世貿組織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由所有成員國主管外經貿的部長、副部長級官員或其全權代表組成,一般兩年舉行一次會議,討論和決定涉及世貿組織職能的所有重要問題,並採取行動。
第一次會議於1996年12月在新加坡舉行。會議主要審議了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的工作及上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即“烏拉圭回合”協定的執行情況,並決定成立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政府採購透明度3個工作組,同時將貿易便利化納入貨物理事會的職責範圍。會議最後通過了《新加坡宣言》。
第二次會議於1998年5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主要討論了已達成的貿易協定的執行情況、既定日程和未來談判日程等問題以及第三次部長級會議舉行的時間和地點。會議的主要目的是為第三次部長級會議啟動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做準備。
第三次會議於1999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美國
西雅圖舉行。由於非政府組織的示威遊行和干擾所產生的壓力以及成員國在一系列重大問題上的意見分歧,會議未能啟動擬議中的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最終以失敗告終。
第四次會議於2001年11月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會議啟動了被稱為“多哈發展議程”即所謂“多哈回合”的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多哈回合涵蓋大約20個議題。其中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被認為是最關鍵也是世貿組織成員分歧最集中的兩個議題。這兩個議題不解決,其他議題的談判便無法取得進展。會議的另一個重要成果是批准中國加入世貿組織。
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9月在墨西哥
坎昆舉行。會議對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進行了中期評估,同意接納高棉和
尼泊爾兩國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發表了《部長會議聲明》。由於各方對《部長宣言草案》存在巨大分歧,大會未取得實質性成果,這是世貿組織成立8年中無果而終的第二次部長級會議。
第六次會議於2005年12月13日至18日在中國香港舉行。會議通過了《部長宣言》,規定發達成員和部分發展中成員2008年前向最不已開發國家所有產品提供免關稅、免配額的市場準入;發達成員2006年取消棉花的出口補貼,2013年年底前取消所有形式農產品的出口補貼。
第七次會議於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
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的主題是“WTO,多邊貿易體制和當今全球經濟環境”,會議回顧了自2005年中國香港部長級會議以來,WTO各項工作包括多哈回合談判的進展情況,同時討論WTO對世界經濟復甦和增長的貢獻。
第八次會議於2011年12月15日至17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會議將討論的重點放在發展問題上,以認真務實的態度,研究對最不已開發國家經濟體進行貿易援助等具體問題。
部長級會議的主要職能是:任命世貿組織總幹事並制定有關規則;確定總幹事的權力、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以及秘書處工作人員的職責及任職條件;對世貿組織協定和多邊貿易協定做出解釋;豁免某成員對世貿組織協定和其它多邊貿易協定所承擔的義務;審議其成員對世貿組織協定或多邊貿易協定提出修改的動議;
決定是否接納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國家或地區為世貿組織成員;決定世貿組織協定及多邊貿易協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設總理事會和秘書處,負責世貿組織日常會議和工作。世貿組織成員資格有創始成員和新加入成員之分,創始成員必須是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新成員必須由其
決策機構——部長會議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方可加入。
總理事會 在部長級會議休會期間,其職能由總理事會行使,總理事會也由全體成員組成。總理事會可視情況需要隨時開會,自行擬訂議事規則及議程。同時,總理事會還必須履行其解決貿易爭端和審議各成員貿易政策的職責。
總理事會下設貨物貿易理事會;服務貿易理事會;智慧財產權理事會。這些理事會可視情況自行擬訂議事規則,經總理事會批准後執行。所有成員均可參加各理事會。
各專門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部長會議下設立專門委員會,以處理特定的貿易及其他有關事宜。已設立貿易與發展委員會;
國際收支限制委員會;預算、財務與行政委員會;
貿易與環境委員會等10多個專門委員會。
秘書處與總幹事
秘書處與總幹事:由部長級會議任命的總幹事領導的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下稱秘書處),設在
瑞士日內瓦,大約有500人。秘書處工作人員由總幹事指派,並按部長會議通過的規則決定他們的職責和服務條件。
部長會議明確了總幹事的權力、職責、服務條件及任期規則。世貿組織總幹事主要有以下職責: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員施加影響,要求它們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總幹事要考慮和預見世貿組織的最佳發展方針;幫助各成員解決它們之間所發生的爭議;負責秘書處的工作,管理預算和所有成員有關的行政事務;主持協商和非正式談判,避免爭議。
截至1999年5月,世貿組織共有30多個理事會和常設委員會。
主要職能
基本職能
制定監督,管理和執行共同構成世貿組織的多邊及諸邊貿易協定;
作為多邊貿易談判的講壇;
尋求解決貿易爭端; 監督各成員貿易政策,並與其它同制訂全球經濟政策有關的國際機構進行合作。
世貿組織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邊貿易體制。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管轄的範圍除傳統的和烏拉圭回合確定的貨物貿易外,還包括長期游離於關貿總協定外的智慧財產權、投資措施和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領域。世貿組織具有
法人地位,它在調解成員爭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五大職能
管理職能
世界貿易組織負責對各成員國的貿易政策和法規進行監督和管理,定期評審,以保證其合法性。
組織職能
為實現各項協定和協定的既定目標,世界貿易組織有權組織實施其管轄的各項貿易協定和協定,並積極採取各種有效措施。
協調職能
世界貿易組織協調其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機構的關係,以保障全球經濟決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
調節職能
當成員國之間發生爭執和衝突時,世界貿易組織負責解決。
提供職能
世界貿易組織為其成員國提供處理各項協定和協定有關事務的談判場所,並向開發中國家提供必要的技術援助以幫助其發展。
基本原則
互惠原則(Reciprocity)
互惠原則,也叫對等原則,是WTO最為重要的原則之一,是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貿易上的優惠待遇。它明確了成員方在關稅與貿易談判中必須採取的基本立場和相互之間必須建立一種什麼樣的貿易關係。
世貿組織的互惠原則主要通過以下幾種形式體現:
第一. 通過舉行多邊貿易談判進行關稅或非關稅措施的削減,對等地向其他成員開放本國市場,以獲得本國產品或服務進入其他成員市場的機會,即所謂“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第二. 當一國或地區申請加入世貿組織時,由於新成員可以享有所有老成員過去已達成的開放市場的優惠待遇,老成員就會一致地要求新成員必須按照世貿組織現行協定、協定的規定繳納“入門費”——開放申請方商品或服務市場。
第三. 互惠貿易是多邊貿易談判及一成員貿易自由化過程中與其他成員實現經貿合作的主要工具。關貿總協定及世貿組織的歷史充分說明,多邊貿易自由化給某一成員帶來的利益要遠大於一個國家自身單方面實行貿易自由化的利益。因為一國單方面自主決定進行關稅、非關稅的貨物貿易自由化及服務市場開放時,所獲得的利益主要取決於其他貿易夥伴對這種自由化改革的反應,如果反應是良好的,即對等地也給予減讓,則獲得的利益就大;反之,則較小。
相反,在世貿組織體制下,由於一成員的貿易自由化是在獲得現有成員開放市場承諾範圍內進行的,自然這種貿易自由化改革帶來的實際利益有世貿組織機製作保障,而不像單邊或雙邊貿易自由化利益那么不確定。因此,多邊貿易自由化要優於單邊貿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的大國。
透明度原則
透明度原則(Transparency)是指,WTO成員方應公布所制定和實施的貿易措施及其變化情況,沒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實施,同時還應將這些貿易措施及其變化情況通知世貿組織。此外,成員方所參加的有關影響國際貿易政策的國際協定,也應及時公布和通知WTO。
透明度原則是世貿組織的重要原則,它體現在世貿組織的主要協定、協定中。根據該原則,世貿組織成員需公布有效實施的、現行的貿易政策法規有:
(1)海關法規。即海關對產品的分類、估價方法的規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徵收的
關稅稅率和其他費用;
(2)進出口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3)有關進出口商品徵收的國內稅、法規和規章;
(5)有關進出口貨物及其支付方面的外匯管理和對外匯管理的一般法規和規章;
(6)利用外資的立法及規章制度;
(7)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法規和規章;
(9)有關服務貿易的法規和規章;
(11)成員國政府及其機構所簽訂的有關影響貿易政策的現行
雙邊或多邊協定、協定;
(12)其他有關影響貿易行為的國內立法或行政規章。
透明度原則規定各成員應公正、合理、統一地實施上述的有關法規、條例、判決和決定。統一性要求在成員
領土範圍內管理貿易的有關法規不應有差別待遇,即中央政府統一頒布有關政策法規,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上述事項的法規不應與
中央政府有任何牴觸。但是,中央政府授權的
特別行政區、地方政府除外。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員對法規的實施履行非歧視原則。
透明度原則還規定,鑒於對海關行政行為進行檢查和糾正的必要,要求各成員應保留或儘快建立司法的或仲裁的或行政的機構和程式。這類法庭或程式獨立於負責
行政實施的機構之外。除進口商在所規定允許的抗訴期內可向上級法庭或機構申訴外,其裁決一律由這些機構加以執行。
透明度原則對
公平貿易和競爭的實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場準入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市場準入原則(Market Access)是可見的和不斷增長的,它以要求各國開放市場為目的,有計畫,有步驟,分階段的實現最大限度的
貿易自由化。市場準入原則的主要內容包括關稅保護與減讓,取消數量限制和透明度原則。世貿組織倡導最終取消一切貿易壁壘,包括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雖然關稅壁壘仍然是世界貿易組織所允許的合法的保護手段,但是關稅的水平必須是不斷下降的。
促進公平競爭原則
世界貿易組織不允許締約國以不公正的貿易手段進行不公平競爭,特別禁止採取傾銷和補貼的形式出口商品,對傾銷和補貼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制定了具體而詳細的實施辦法,世界貿易組織主張採取公正的貿易手段進行公平的競爭。
經濟發展原則
也稱鼓勵經濟發展與經濟改革原則,該原則以幫助和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經濟迅速發展為目的,針對開發中國家和經濟接軌國家而制定,是給予這些國家的特殊優惠待遇,
如允許開發中國家在一定範圍內實施進口數量限制或是提高關稅的“政府對經濟發展援助”條款,僅要求已開發國家單方面承擔義務而開發中國家無償享有某些特定優惠的“貿易和發展條款”,以及確立了已開發國家給予開發中國家和轉型國家更長的過渡期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合法性。
非歧視性原則
這一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
最惠國待遇,另一個是
國民待遇。成員一般不能在貿易夥伴之間實行歧視;給予一個成員的優惠,也應同樣給予其他成員。這就是最惠國待遇。這個原則非常重要,在管理貨物貿易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中位居第一條,在《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是第二條,在《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中是第四條。因此,最惠國待遇適用於世貿組織所有三個貿易領域。國民待遇是指對外國的貨物、服務以及智慧財產權應與本地的同等對待。最惠國待遇的根本目的是保證本國以外的其他締約方能夠在本國的市場上與其他國企業在平等的條件下進行公平競爭。非歧視性原則是世界貿易組織的基石,是避免貿易歧視和摩擦的重要手段,是實現各國間平等貿易的重要保證。
1.
最惠國待遇原則:一成員方將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智慧財產權領域給予任何其他國家的優惠待遇,立即和無條件的給予其他各成員方。
要點:
a.自動性 立即和無條件;
b.同一性 受惠標的必須相同;
c.相互性 既是受惠方又是給惠方,承擔義務同時享受權利;
d.普遍性 適用於全部進出口產品、服務貿易和各個部門和所有種類的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
例外:
A.以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等形式出現的區域經濟安排,在這些區域內部實行的比最惠國待遇更優惠的優惠,區域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無權享受;
B.對發展中成員方實行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如普遍優惠制;
C.在邊境貿易中對毗鄰國家給於更多的貿易便利;
D.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允許成員方就一般司法協助國際協定中享有的權利等方面保留例外。
2. 國民待遇原則:對其他成員方的產品、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於本國同類產品、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要點:
a.適用的對象是產品、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這些領域具體受惠對象不同,國民待遇條款的適用範圍、具體規則和重要性有所不同;
b.只涉及其他成員方的產品、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在進口成員方境內所享有的待遇;
c.定義中不低於一詞的含義是指,其他成員方的產品、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應與進口成員方同類產品、相同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及智慧財產權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進口成員方給予前者更高的待遇,並不違反國民待遇原則。
權利義務
基本權利
(1)能使產品和服務及智慧財產權在150個成員中享受無條件、多邊、永久和穩定的
最惠國待遇以及國民待遇;
(2)對大多數
已開發國家出口的工業品及半製成品受普惠制待遇;
(3)享受
開發中國家成員的大多數優惠或過渡期安排;
(4)享受其他世貿組織成員開放或擴大貨物、
服務市場準入的利益;
(5)利用世貿組織的
爭端解決機制,公平、客觀、合理地解決與其他國家的經貿摩擦,營造良好的經貿發展環境;
(7)享受世貿組織成員利用各項規則、採取例外、保證措施等促進本國經貿發展的權利。
基本義務
(1)在貨物、服務、智慧財產權等方面,依世貿組織規定,給予其他成員
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2)依世貿組織相關協定規定,擴大貨物、服務的市場準入程度,即具體要求降低關稅和規範
非關稅措施,逐步擴大服務貿易市場開放;
(4)按爭端解決機制與其他成員公正地解決貿易摩擦,不能搞單邊報復;
(5)增加貿易政策、法規的透明度;
(6)規範貨物貿易中對外資的投資措施;
法律框架
附屬檔案四是諸邊協定。
《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馬拉喀什協定》
附屬檔案1A
有關貨物貿易的多邊協定,這些協定主要包括:
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農產品協定。
實施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的協定。
紡織品與服裝協定。
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
關於履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六條的協定。
關於履行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七條的協定。
裝運前檢疫協定。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
保障措施協定。
附屬檔案1B
過境交付,即指從一參加方境內向任何其他參加方境內提供服務。
境外消費,即指在一參加方境內向任何其他參加方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
商業存在,即指一參加方在其他任何參加方境內通過提供服務的實體的介入而提服務。
自然人流動,即指一參加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參加方境內提供服務。
附屬檔案1C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
附屬檔案二《關於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式的諒解》
附屬檔案三貿易政策審議機制
附屬檔案四諸邊貿易協定
爭端解決
隨著國際社會經濟貿易的不斷發展,國際經貿領域的貿易戰也日見頻繁。在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方面,世界貿易組織自成立以來就發揮著重要作用。
世界貿易組織的
爭端解決機構是總理事會,該機構負責處理圍繞烏拉圭回合最後檔案所包括的任何協定或協定而產生的爭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在發生貿易爭端時,當事各方不應採取單邊行動對抗,而是通過爭端解決機制尋求救濟並遵守其規則及其所做出的裁決。
爭端解決的程式是:
(1)磋商:根據《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式諒解》規定,爭端當事方應當首先採取磋商方式解決貿易糾紛。磋商要通知爭端解決機構。磋商是秘密進行的,是給予爭端各方能夠自行解決問題的一個機會。
(2)成立專家小組:如果有關成員在10天內對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后未獲解決,受損害的一方可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小組。專家小組一般由3人組成,依當事人的請求,對爭端案件進行審查,聽取雙方陳述,調查分析事實,提出調查結果,幫助爭端解決機構作出建議或裁決。專家組成立後一般應在6個月內向爭端各方提交終期報告,在緊急情況下,終期報告的時間將縮短為3個月。
(3)通過專家組報告:爭端解決機構在接到專家組報告後20-60天內研究通過,除非當事方決定抗訴,或經協商一致反對通過這一報告。
(4)抗訴機構審議:專家小組的終期報告公布後,爭端各方均有抗訴的機會。抗訴由爭端解決機構設立的常設抗訴機構受理。抗訴機構可以維持、修正、撤消專家小組的裁決結論,並向爭端解決機構提交審議報告。
(5)爭端解決機構裁決:爭端解決機構應在抗訴機構的報告向世貿組織成員散發後的30天內通過該報告,一經採納,則爭端各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6)執行和監督:爭端解決機構監督裁決和建議的執行情況。如果違背義務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議並拒絕提供補償時,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授權採取報復措施,中止協定項下的減讓或其它義務。
標識
1997年10月9日,世貿組織啟用新的標識。該標識由六道向上彎曲的弧線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別為紅、藍、綠三種顏色。標識意味著充滿活力的世貿組織在持久和有序地擴大世界貿易方面將發揮關鍵作用。六道弧線組成的球形表示世貿組織是不同成員組成的國際機構。標識久看有動感,象徵世貿組織充滿活力。標識的設計者是新加坡的楊淑女士,她的設計採用了中國傳統書法的筆勢,六道弧線帶有毛筆書法起筆和收筆的韻律。
官方語言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它的官方語言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這三種語言的文本為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收錄英文、法文、西班牙文文本的意義在於,當與世貿成員國發生爭端的時候,這些文本中的條文是可以直接援引適用的,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收錄了中國入世法律檔案的中文譯本,以便不習慣閱讀外語的讀者學習、掌握世貿規則。
成員
世貿組織成員分四類:發達成員、發展中成員、轉軌
經濟體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2006年11月7日,世界貿易組織
總理事會在
日內瓦召開特別會議,正式宣布接納越南成為該組織第150個成員。
2012年10月26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總理事會會議上正式批准寮國成為其第158個成員。據此,世貿組織正式成員已經達到158個。
2012年12月10日世界貿易組織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總理事會非正式會議上通過塔吉克斯坦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一攬子檔案,批准塔吉克斯坦的成員資格。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塔吉克斯坦立法機構應於2013年6月7日前批准相關協定,這一國內程式完成30天后塔吉克斯坦將正式成為世貿組織的第159位成員。2013年3月2日,塔吉克斯坦正式成為世貿組織的的第159個成員。
2013年12月4日,在世界貿易組織第九次部長級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通過協定,正式批准葉門加入世貿組織。葉門成為世貿組織的第160個成員。
2015年4月26日,塞席爾結束了與WTO成員間長達20年的入世條款談判,正式成為WTO第161個成員。
2015年7月27日,瑞士日內瓦,哈薩克斯坦入世簽字儀式舉行。哈薩克斯坦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第162個成員。
成員一覽
國家(地區、組織)名稱
| 入世時間
| 國家(地區、組織)名稱
| 入世時間
|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3月2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4月2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4月2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4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07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6月0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6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2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7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8月2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9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9月0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09月12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10月25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11月17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5年12月1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1月1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1月14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1月2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1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2月2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2月22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2月2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4月1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5月22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6月0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07月2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10月1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10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11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12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6年12月1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剛果(金) | 1997年01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7年01月2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剛果(布) | 1997年03月27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7年09月0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8年12月2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9年02月1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1999年11月1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0年04月1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0年06月14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0年09月08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0年11月0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0年11月3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1年05月3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1年07月2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1年12月1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2年01月0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3年02月05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3年04月04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4年04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4年10月1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5年12月11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6年11月07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7年07月27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8年05月16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08年07月23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12年04月29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12年05月10日 |
| 1995年01月01日 | | 2012年08月22日 |
| 1995年01月03日 | | 2012年08月24日 |
| 1995年03月01日 | | 2013年02月02日 |
| 1995年03月05日 | | 2013年03月02日 |
| 1995年03月09日 | | 2013年12月04日 |
| 1995年03月09日 | | 2015年04月26日 |
| 1995年03月26日 | | 2015年07月21日 |
(以上表格資料來源於有關新聞報導)
中國入世
1995年7月11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決定接納中國為該組織的
觀察員。中國自1986年申請重返關貿總協定以來,為復關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進行了長達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其第143個成員。
注意:中華民國是世貿前身——
關貿總協定的創建國之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卻因為政治對立的原因,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繼續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獲得在關貿總協定中締約國成員的身份。在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會議推出2758號決議,即在“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上做出表態,中華人民共和國獲得了合法地位,中華民國政府也不再出現在關貿總協定的列表之中,直到2001年,中國與中國台灣才陸續加入WTO。
利弊分析
利:
②有利於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並在平等條件下參與國際競爭;
③有利於促進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④有利於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於促進世界經濟的增長;
⑥也有利於直接參與21世紀國際貿易規則的決策過程,擺脫別人制定規則而中國被動接受的不利狀況,從而維護合法權益。
弊:
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弱勢產業也是一個嚴峻的挑戰。如果不加快改革的步伐,這些產業將面臨被淘汰的危險。隨著市場的進一步擴大,關稅的大幅度減讓,外國產品、服務和投資有可能更多地進入中國市場,國內一些產品、企業和產業免不了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
中國世貿訴歐盟第一案勝訴
世貿組織抗訴機構2011年7月15日發布報告,最終裁定中國在與
歐盟關於緊固件的貿易爭端中勝訴。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昨天稱此案中方勝訴具有重大意義,將有助於改善中國企業在包括歐盟在內的國際市場的競爭環境,也將增強世貿成員對世貿規則和多邊貿易體制的信心。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螺絲、螺母和螺栓等碳鋼緊固件生產國,歐盟是這些產品的主要市場。2009年1月,歐盟決定對中國碳鋼緊固件產品徵收26.5%至85%的反傾銷稅。2009年7月31日,中國將歐盟有關立法及
反傾銷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此案成為中國在世貿組織起訴歐盟的第一案。
世貿裁定美對華高額關稅違規
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委員會14日裁定,美國對中國鋼鐵製品、太陽能電池板等22類進口商品徵收高額關稅的做法不符合世界貿易規則。這些商品的年出口金額約為72億美元。
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馬拉喀什協定》,反補貼關稅僅適用於出口商為“公共機構”。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委員會認為,美國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中國出口企業為“公共機構”,此外,美方以基準價格而非實際交易價格來計算中國出口商品成本的方法也是錯誤的。
但世貿組織同時也裁定,美在進行反補貼調查時使用可獲得的不利事實、補貼利益計算、補貼專向性認定等方面不違反世貿規則。
成果展示
“加入世貿組織十周年,是中國
對外貿易跨越式發展的十年,是中國積極參與
經濟全球化,吸收外資水平不斷提高,對外
經濟合作步伐加快,與世界經濟實現共同發展的十年。”2011年6月4日,在浙江省寧波市舉行的2011第四屆中國
信託網開放論壇上,
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
姚景源表示,加入世貿的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和各項改革取得重大成就的十年。
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表示,回顧入世十年,中國所取得的偉大成就,首先表現在對外貿易實現跨越式發展,中國的
出口規模經過十年躍居世界第一。發展對外貿易,是中國對外開放的核心內容,也是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渠道。
多年來,中國緊緊抓住經濟全球化的機遇,著力解決對外貿易中發生的突出問題,對外貿易的規模不斷擴大,對外貿易的質量不斷提高。
姚景源分析,加入世貿的十年比加入世貿組織前二十四年中國的
進出口總額增長了3.8倍,中國的出口增長了4.0倍,中國的進口增長3.6倍。這十年中國進出口貿易年均增長21.6%,其中出口增長21.9%,進口增長21.4%。2010年,中國的進出口貿易再創新高,進出口總額接近3萬億美元,真正的實現了利民
利得財富的分配格局。
姚景源還分析,2001年中國的出口總額與英國相近,但是在隨後的十年當中,中國的出口總額在2004年超過日本,2007年超過美國,2009年超過德國,躍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出口的比重由2001年的7.3%提高到的9.6%。
在對外貿易有了迅速發展的同時,貿易平衡的狀況也經歷了由順差擴大到逐步平衡的一個發展歷程。
中國認真履行開放國內市場的承諾,平均關稅從2001年的15.3%降到了9.8%,並且進一步簡化進口管理,進一步完善進口促進體系,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的程度,基本上取消了進口配額管理。
姚景源介紹說,“我們分批取消了八百多個稅務商品的管理,進口格局也發展到逐漸平衡。”
中國外資直接投資累計達到6531.4億美元,平均每年增長9.5%。全球排名由2001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的第二位,並且連續18年處在開發中國家的首位。
截至2011年6月4日,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研發中心已超過1400家。在外資研發中心中,從事先導技術研究的接近50%,已經超過從事市場調研型研究的比重。60%以上的研發中心將全球市場作為它的主要服務目標。
加入世貿組織的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2001年中國人均GDP是8622元人民幣,十年間GDP年均增長10.5%。姚景源表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加入世貿組織,中國是受益者,是參與全球化的一個利益受益者,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是一個英明、正確的決策。
“我們總結十年成就的同時,應當看到我們的問題,要把這些問題,緊緊的放到十二五期間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實施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一個重要內容。”姚景源坦言,如果做到這一點,相信在有了加入世貿組織十年的基礎上,中國經濟會有更多更大的輝煌。
高層論壇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十周年高層論壇於2011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舉行。國家主席
胡錦濤、國務院副總理
王岐山、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拉米、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秘書長
素帕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副總裁筱原尚之、世界銀行副行長出席。這是我國紀念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規格最高的一次論壇。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出席並發表講話。
俄羅斯入世
世界貿易組織(WTO)於2011年12月16日在
瑞士日內瓦召開第八次部長級會議,正式同意吸納俄羅斯入世。俄羅斯由此結束長達18年的入世“馬拉松”。
2011年11月10日,俄羅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一致通過俄羅斯入世條約最終文本。擁有世貿組織最高決策權的部長級會議16日正式宣布,批准俄羅斯成員身份。
按程式,俄羅斯正式成為世貿組織一員只待俄羅斯議會的批准。俄羅斯議會必須在2012年6月15日前作出決定。俄方首席談判代表梅德韋德科夫先前說,俄羅斯預計將在“2012年早些時候通過條約。
第一副總理伊戈爾·舒瓦洛夫歡迎世貿組織批准俄羅斯成員身份。舒瓦洛夫說,這是改變的跡象,“朝著好勢頭改變”。
社科院俄羅斯問題專家姜毅指出,俄羅斯“入世”,對中國企業而言,機遇與挑戰並存。
2012年8月22日,俄羅斯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世貿組織)第156個成員,漫長而又曲折的入世之路終於畫上句號。此舉為俄羅斯進一步融入世界經濟打開新局面,為推動建設公平有效的多邊貿易體系創造新契機。
從短期來看,俄羅斯或許並不能從入世中獲取立竿見影的“紅利”。相反,諸如輕工、農業、金融、保險、汽車和航空製造等行業將備受壓力;但從長期來看,入世將提升俄經濟整體競爭力,有助於其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這對謀求創新型經濟發展、改變原料型經濟成長模式的俄羅斯來說尤為重要。
俄羅斯入世,意味著世貿組織將最後一個重要經濟體納入國際貿易規則之內。儘管不少人因多哈回合談判久拖未決,對世貿組織運作機制提出質疑,但世貿組織仍是當前最為成熟和有效的多邊貿易機制。俄羅斯的加入,無疑將為國際貿易注入新鮮血液。
此外,俄羅斯入世在某種程度上將改變多邊貿易體系的力量構成,有助於金磚國家在多哈回合談判中協調立場,維護新興經濟體的利益,為多邊貿易體系建設和全球經濟治理注入新的活力。
主要成果
首個全球性貿易協定誕生
世貿組織第九屆部長級會議2013年12月7日中午在印尼巴厘島圓滿閉幕,世貿組織成立18年來首個全球性貿易協定誕生的喜訊傳出。或許是因為之前的談判太膠著、等待太漫長,會議閉幕式顯得格外溫情。隨著《巴厘部長宣言》一錘定音,剎那間全場起立,掌聲夾雜著歡呼聲久久不息。
“巴厘一攬子協定”是本次會議上最甘美的果實。這份世貿組織成立18年來的首個全球貿易協定,共包括10份檔案,其中涵蓋簡化海關及口岸通關程式、允許開發中國家在糧食安全上有更多選擇權、協助最不已開發國家發展貿易等內容。
WTO達成近20年來最大規模關稅減讓協定
2015年12月17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50餘個成員國達成近20年來規模最大的關稅減讓協定,取消了對201項IT產品1.3萬億美元貿易的限制。
2015年12月15日至19日,世貿組織第十屆部長級會議在肯亞奈洛比舉行。商務部部長高虎城率由商務部、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海關總署和駐世貿組織代表團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出席會議。
經過幾天幾夜艱苦的談判,會議通過了《奈洛比部長宣言》及9項部長決定,承諾繼續推動多哈議題,成果豐富。
一是世貿組織成員首次承諾全面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並就出口融資支持、棉花、國際糧食援助等方面達成了新的多邊紀律;
二是達成了近18年來世貿組織首個關稅減讓協定——《信息技術協定》擴圍協定,涉及1.3萬億美元國際貿易;
三是在優惠原產地規則、服務豁免等方面切實給予最不已開發國家優惠待遇;
四是正式批准阿富汗和賴比瑞亞加入世貿組織。
存在問題
WTO 此機構的目標原是為了監督新的全球秩序,確保其合法;然而 WTO 沒有任何類似民主機構的特徵:WTO 秘密運作,沒有義務向成員國或他者解釋其行動;WTO 的
國家代表多是貿易律師,往往會因為企業需要而為之打通關,而該組織也秉持對市場的信仰,往往向
企業利益傾斜,常讓地方環境法與勞工法受挫、無以伸張。
不公平的決策
一些國家對於在 WTO 框架下的不公機制表示不滿,如在數國組成的小團體內討論而達到協定,往往壓縮其他比較“不重要”的國家的權益等等,而在此體制下,大部分
開發中國家也較沒有足夠力量反對一些決議。
密室會議
WTO 最為人詬病之一,即為其不透明的所謂“密室會議”、“綠室會議”或“小型部長會議”(Green Room)。其原文出自起初GATT
烏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中,少數會員代表於綠色房間內所作出的決議,另一說則為
日內瓦WTO
秘書長的辦公室顏色。在“密室會議”中,部分對於會議主題有利益關係的少數國家事先就議題做出一致的方案,之後在將此決議公布於所有
會員國前決議。此種決議方式在後來於1999年
西雅圖、2001年
杜哈及2003年
坎昆部長會議均被採用,甚至成為許多決議失敗的原因,因為非洲或其他周邊國家在整個會議討論中,均被排除在“密室會議”之外,故拒絕承認最後的決議。此種決策過程在1990年代常被提出,常為開發中國家或
非政府組織對於 WTO 決策不透明的批判焦點。
過去數十年中有許多方案嘗試解決“密室會議”的問題,如由數個永久核心會員國及由其他成員國以輪值的方式所組成的執行委員會,以管理 WTO 里的議程,其中的核心會員國可由各國在
世界經濟體的影響力或其他準則來決定。然至今這方面仍未有明顯的進展。許多決策者認為,使 WTO 的會議更為透明無疑是有必要且可取的,但同時也有人認為“密室會議”這樣的討論過程在如此一個日益龐大的組織是無可避免的。
除上述以外,包含了 WTO 中最重要的關稅限制及其他由所有會員國決議的資料庫無法自由地取得,也常是多方批評的一項。
巴厘協定
2013年12月7日,比原定時間推遲了1天,世界貿易組織(WTO)第九屆部長級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落下帷幕,發表了《巴厘部長宣言》。此次會議在最後時刻達成了WTO成立18年、多哈回合談判啟動12年以來的第一份全球多邊貿易協定——“巴厘一攬子協定”。這標誌著多哈回合貿易談判12年僵局終獲歷史性突破。此次會議成果振奮人心,但也要看到這只是世貿多哈回合協定的一個縮水版協定,離多哈回合談判的全面完成尚十分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