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組織

國際經濟組織

國際經濟組織: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政府或民間團體為了實現共同的經濟目標,通過一定的協定形式建立的具有常設組織機構和經濟職能的組織。 狹義的國際經濟組織:限於國家政府間組織,不包括非政府間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經濟組織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ganization
  • 組成: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政府
  • 成員:“國家”
組織的成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機構,世界銀行,集團的宗旨,機構分工,有關組織結構,世界貿易,關貿協定宗旨,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會議,法律地位,出版圖書,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章節目錄,

組織的成立

1、國際經濟組織基本特徵:它是國家之間的組織,不是凌駕於國家之上的組織;成員一般是國家,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非主權實體也取得了一些國際經濟組織的正式成員或準成員資格;調整國際經濟組織成員間關係的基本原則是國家主權平等原則;調整國際經濟組織成員間關係的法律規範是國際經濟組織法
2、國際經濟組織的淵源:各國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制度和適用於所有國際經濟組織的國際條約和習慣規則。
3、國際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成員資格的類型(正式成員和準成員);成員資格的開放範圍(向世界各國開放;向特定區域國家開放;向一些國家開放或向某些特定國際商品的生產國和消費國開放);成員資格的取得(創始成員和納入成員);成員資格的喪失(自願退出和強制退出)。
4、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構: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股東會);執行機構(由權力機構選舉產生);行政機構(秘書處)。
5、國際經濟組織的表決制:一國一票;集團表決;加權表決
6、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人格涉及的法律:一般國際法;各國國內法;特定國際經濟組織的內部法。
7、國際組織與國家的區別:國際組織不擁有主權,其成立的依據是成員國之間簽訂的條約,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來自成員國的授權,限於執行其職能和實現其宗旨;國際組織不需擁有領土和居民,因而也不需行使領土最高權。
8、國際經濟組織的權利能力:締約權;取得和處置財產的能力;法律訴訟能力;特權與豁免權。
9、世界性國際經濟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 集團;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1、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根據1944年7月1日至22日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3月1日開業,同年11月15日成為聯合國的專門機構。
基金組織的宗旨:促進國際貨幣合作;促進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從而促進和保持高水平的就業和實際收入;促進匯價的穩定,在各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率安排;協助建立成員國之間經濟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幫助消除阻礙世界貿易發展的外匯限制。

基金組織機構

有關組織結構方面的法律規範:成員資格(參加1944年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並於1945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簽署基金協定的30個國家為基金組織創始成員國。其他國家根據基金組織理事會規定的日期和條件,可申請參加基金組織。其成員資格的喪失有自願退出和強制退出兩種情況);組織機構(理事會和執行董事會);投票權與表決(投票權與其所繳份額多寡密切相關。表決以簡單多數通過的議事規則表決);法律人格(有完全的法人權利,特別是有權簽訂七月、取得和處置動產和不動產以及進行法律訴訟。其享有的豁免和特權包括財產和資產享有司法豁免,除非因起訴或履行契約而自動聲明放棄此項權利;財產和資產免受搜查、徵用、沒收以及其他行政或立法行為的任何形式的扣押;財產和資產免受各種限制、管制、統制以及任何性質的延期付款;檔案不受侵犯)。

世界銀行

集團的宗旨

根據1944年7月召開的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通過的《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而於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56年成立了國際金融公司,1960年成立國際開發協會。至此上述三個國際金融組織形成了世界銀行集團,所謂世界銀行是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
世界銀行集團的宗旨:通過提供資金、經濟和技術諮詢、鼓勵國際投資等方式,幫助成員國、特別是開發中國家提高生產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機構分工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主要對成員國政府、政府機構或政府所擔保的私人企業發放用於生產目的的長期貸款,派遣調查團到借款國調查以及提供技術援助等;國際金融公司在不需要政府擔保的情況下,專對成員國的私人企業發放貸款,並與私人投資者聯合向成員國的私人生產企業投資;國際開發協會則只對最貧困成員國的公共工程和發展提供長期貸款。

有關組織結構

方面的法律規範:成員資格(凡參加1944年聯合國國際貨幣金融會議,並於1945年12月31日之前正式簽署《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的國家是該銀行的創始成員國,基金組織的其他成員國可按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規定的時間和條件參加該行。成員資格的喪失有自願退出和暫停資格兩種中國是11個創始成員國之一,但被台灣當局非法占據,1980年,世界銀行集團執行董事會通過決議,承認並恢復了中國在世界銀行集團的合法席位);組織機構(理事會、執行董事會和行政法庭);投票與表決(按認繳份額享有表決權;表決適用簡單多數通過的議事規則);法律人格(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金融公司和國際開發協會分別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特別有權簽約、取得和處置不動產和動產以及進行法律訴訟)。

世界貿易

關貿協定宗旨

各締約國本著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大量穩定增長,充分利用世界資源,擴大商品生產和交換,促進經濟發展的目的,來處理它們在貿易和經濟發展方面的相互關係;彼此減讓關稅,取消各種貿易壁壘和歧視性待遇,實現貿易自由化

世界貿易組織

從1947年《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到1994年《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其宗旨相對於關貿總協定增加了三個新因素:涉及服務貿易產品;表述了可持續發展,“尋求保護和維護環境”;承認需要積極努力“確保開發中國家尤其是最不已開發國家能獲得與它們國際貿易額增長需要相適應的經濟發展。
世貿組織的成員資格:創始成員和納入成員。中國是總協定的創始成員之一,1950年非法占據中國席位的台灣當局宣布退出總協定。2001年12月11日,中國以主權國家資格加入世貿組織。
世貿組織的機構:部長級會議、總理事會、理事會、委員會和秘書處。
世貿組織的決策程式:協商一致。如未能達成一致則採用投票方式,各成員擁有一票投票權。
世貿組織的法律人格:具有法律人格,具有由其成員賦予它行使其職能所必要的法律權能,並享有為行使其職能所必要的特權和豁免。

貿易會議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
通過1964年在日內瓦召開的第一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確定貿發會議為聯合國常設機構。
貿發會議的組織結構:成員(全體聯合國成員國、聯合國專門機構成員國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中國於1972年首次派代表參加貿發會議,成為其成員國)組織機構(會議、貿易和發展理事會和秘書處。理事會下設立三個委員會分別是貨物和服務貿易與商品委員會,投資、技術與有關金融問題委員會和企業、商務便利與發展委員會);決策方式(一票投票權;採用一致同意或協商一致的決策方式)。
各組織之間的聯繫和合作: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間的聯繫和合作比較密切。具有法律性質的結構聯繫表現:只有基金組織的成員國才能申請加入世界銀行。

法律地位

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是指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人格,沒有法律人格就不能成為國際經濟活動的參加者,不能直接享有國際經濟法上的權利以及承擔國際經濟法上的義務。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由其成員方在其章程性檔案中授予。多數國際經濟組織都在其章程性檔案中規定,該組織具有國際法律人格或法律人格,具有締約或簽約權、取得與處置財產權、進行法律訴訟權。有的還規定具有特權和豁免權。事實上,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已得到大多數國家,包括非成員國家的廣泛承認,越來越多的國家或個人與國際經濟組織進行經濟往來,簽訂經濟契約。政府間國際經濟組織儘管由主權國家組成,但是其法律地位及權力並不凌駕於主權國家之上,也不是“超國家”實體,其法律地位仍受其章程性檔案約束。此外,政府間國際經濟組織更不能等同於國家,它不具有國家主權,不擁有領土和居民。

出版圖書

圖書信息

書號:
21224
ISBN:
978-7-111-21224-9
作者:
李紅梅
印次:
1-3
責編:
常愛艷
開本:
16(B5)
字數:
436千字
定價:
29.5
所屬叢書:
普通高等教育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規劃教材
裝訂:
出版日期:
國際經濟組織國際經濟組織

內容簡介

本書由導論和四大篇(共含14章)組成。導論主要介紹國際經濟組織的類型、發展、作用以及中國與國際經濟組織間的關係;後四篇則從不同的視角,用動態發展的觀點對國際經濟組織的三大支柱、聯合國下屬的國際經濟組織、區域性經濟組織以及其他類型國際經濟組織進行了重點介紹,並對國際經濟組織在新形勢下面臨的一系列創新課題及發展趨勢進行了探討。 本書可供高等院校國際經濟與貿易類專業的師生使用,也可作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從業人員的參考用書。

章節目錄


前言
導論
第一節 國際經濟組織及類型
第二節 國際經濟組織的發展
第三節 國際經濟組織的作用
第四節 中國與國際經濟組織關係發展的歷史沿革
思考題
第一篇 國際經濟組織的三大支柱
第一章 世界貿易組織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
第二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性質
第三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體系
第四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歷次談判
第五節 有關世界貿易組織的爭議
思考題
第二章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第一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成立、宗旨及職能
第二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組織機構和議事規則
第三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和業務活動
第四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特別提款權
第五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法律規範和爭端解決機制
第六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其他國際組織間的關係
第七節 中國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關係
第八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存在的問題與改革
思考題
第三章 世界銀行集團
第一節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第二節 國際開發協會
第三節 國際金融公司
第四節 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
第五節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
第六節 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關係
第七節 中國與世界銀行集團
思考題
第二篇 聯合國下屬的國際經濟組織
第四章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
第一節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簡介
第二節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主要活動
第三節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與開發中國家
思考題
第五章 國際標準化組織
第一節 國際標準化組織簡介
第二節 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標準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中國與國際標準化組織
思考題
第六章 聯合國下屬的其他主要經組織
第一節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
第二節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
第三節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
第四節 國際勞工組織
第五節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思考題
第三篇 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
第七章 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概述
第一節 區域經濟一體化與區域經濟組織的產生
第二節 區域經濟組織對全球經濟的影響
思考題
第八章 歐洲聯盟
第一節 歐洲聯盟的形成與演變
第二節 歐洲聯盟的機構設定與主要經濟政策
第三節 歐洲聯盟的主要對外經濟關係
思考題
第九章 北美自由貿易區
第一節 北美自由貿易區的建立與發展
第二節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宗旨與政策框架
第三節 北美自由貿易區存在的問題及發展前景
思考題
第十章 亞太經合組織
第一節 亞太經合組織的建立及其運作機制
第二節 亞太經合組織的主要活動及存在的問題
第三節 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及其成果
第四節 亞太經合組織與中國
思考題
第十一章 東協自由貿易區
第一節 東南亞國家聯盟與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立
第二節 東協自由貿易區與中、日、韓的合作(“10+3”)
第三節 東協自由貿易區與中國的經濟合作(“10+1”)
第四節 東亞自由貿易區構想
思考題
第四篇 其他類型國際經濟組織
第十二章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第一節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建立
第二節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工作領域
第三節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和中國的關係
思考題
第十三章 貿易類國際經濟組織
第一節 國際商會
第二節 石油輸出國組織
思考題
第十四章 金融類國際經濟組織
第一節 國際清算銀行
第二節 地區性開發銀行
思考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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