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企業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的《施行細則》,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工商企業登記管理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作出的地方性規定,1985年7月4日發布,1985年8月1日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工商企業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
- 發布日期:1985年7月4日
- 生效日期:1985年8月1日
“上海市工商企業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的《施行細則》,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工商企業登記管理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作出的地方性規定,1985年7月4日發布,1985年8月1日生效。
“上海市工商企業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根據國務院《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的《施行細則》,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對工商企業登記管理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作出的地方性規...
上海市公司登記管理的若干規定 (1995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內容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公司登記行為,完善公司登記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適用範圍)在本市範圍內的有限責任公司...
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具體類型,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分類標準確定。 第三條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自由貿易試驗區分局是企業登記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和本市現行的事權劃分,負責試驗區內企業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各類外地投資企業。各類外地投資企業是指上海市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類企業和經濟組織在滬投資開設具備工商登記條件的企業,包括:外地獨資經營企業,外地企業、經濟組織之間在滬合資經營企業,外地與上海合資經營企業。第三條開設外地投資企業的申請、審批程式為:(一)外地獨資、外地合資...
《上海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若干規定》是為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制定的規定。2024年3月,上海市民政局印發《上海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若干規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上海市民政局關於繼續實施《上海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
《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登記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設立公司應當...
《上海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若干規定》是2011年12月19日上海市發布的一般規定。於2016年6月21日修正並重新公布。規定全文 (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公布 根據201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並重新公布)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
第十一條 (連鎖百貨、餐飲、服務企業的規定)對連鎖百貨、餐飲和服務企業的管理,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套用解釋部門)本規定的具體套用問題,由市商業委員會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解釋。第十三條 (實施日期)本規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對本規定施行前已經登記註冊的連鎖企業,應當在本...
《上海市鄉鎮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檔案。檔案內容 【檔案來源】上海市鄉鎮工業企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 (一九八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指導本市鄉鎮工業企業實行嚴格的經濟核算制,加強財務管理,促使其健康地發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
上海市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的補充規定 (1988年7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務院《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使個體經濟在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健康地發展,現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就若干...
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吸納登記失業三個月以上人員、在本市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本市2024屆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2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八)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
法律規定 民法典的規定 第五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的定義】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第五十六條 【債務承擔規則】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第三百九十六條 【浮動抵押】企業、個體工商...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委。7、根據《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滬委辦發〔2020〕8號)精神,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根據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為正局級。內設機構23個:黨委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處、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老幹部處、...
中小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有關規定向市地稅局提出減免稅申請。中小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可依法申請在3個月內延期繳納。嚴格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不得違規向中小企業提前徵稅或者攤派稅款。(市地稅局、市財政局)(三)最佳化小企業創業環境。繼續落實《...
一是公開發布《國家工商總局關於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等一系列政策檔案及相關政策解讀,及時公開工商部門緊緊圍繞國家戰略,解放思想,堅持先行先試,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行政效能、維護市場秩序的舉措;二是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83%涉及企業登記註冊信息,11%涉及行政處罰類信息,其餘涉及工商法律法規、內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485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432件,其餘53件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順延到下年度答覆。 在已經答覆的432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93件,占總數的...
市工商、質量技監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企業註冊、組織機構代碼、各類許可證等信息的電子查詢系統,並根據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提供相關信息的網上查詢服務。第十二條 本市相關行業協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揮行業自律和行業服務作用,做好下列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工作:(一)制定和完善行業內電子商務爭議處理...
進場經營契約的示範文本,由市經濟貿易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並推薦使用。第十八條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核驗進場經營者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第十九條 市場經營管理者應當督促場內經營者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管理制度,增強誠信服務、文明經商的意識,倡導良好的經營風尚和商業道德。...
2015年,我局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貫徹落實市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相關工作要求,制定發布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辦法》,在我局網站設立“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專欄,推進工商部門全部行政處罰信息(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摘要信息以及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向社會公示。主要有三類行政處罰...
此外,將規定中的“衛生計生”統一修改為“衛生健康”,“工商行政管理”統一修改為“市場監管”,“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統一修改為“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並對部分條文的順序作相應調整。本決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和調整後,重新公布。修訂的規定 (...
公開了《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上海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上海市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辦法》、《上海市消火栓管理辦法》、《上海市實有人口服務和管理若干規定(暫行)》、《上海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的決定》、《上海市森林管理規定》、《上海港口客運站管理...
上海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3年5月17日 內容全文 上海市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助力中小微企業穩增長調結構強能力若干措施》,助力本市中小微企業紓解困難,實現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
(一)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證信息,或者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二)自然人身份信息經審查真實、合法的標識。”五、將第二十四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是上海市寧波商會。英文名稱為“Ningbo Chamber of Commerce in Shanghai”,縮寫為NCCS。第二條本會是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本市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由來自寧波的法人或自然人在上海市登記設立的企業自願發起組成,依照本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第三條本會的宗旨:...
為了在精簡工作中,貫徹國家對資產階級工商業者的既定政策,現根據《國務院關於精減職工安置辦法的若干規定》,作如下的具體規定:一、對於國營、公私合營企業中在職的資產階級工商業者(指全面公私合營高潮期間和以前參加公私合營的資本家、資本家代理人以及有定息的其他私方人員,下同)和他們的家屬(妻或夫),不...
第三種是法定債務理論,一些大法官特別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大法官,直接對公司法典進行解釋,加利福尼亞公司法典只規定公司股東應該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記載的出資額向公司出資,加利福尼亞著名公司法專家直接解釋為這就是請求權的基礎,大法官也採用了這樣的方法,直接作了這樣的解釋。那么,我國《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
法人人格混同是否認公司獨立人格的標準之一。因此,公司股東應該嚴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項規定,這樣才可以充分保障公司的獨立人格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才能實現公司制企業健康穩定的發展。案例分析 案例:法人人格混同下的責任共擔 一、案情簡介 2005年11月13日,原告浙江某紡織服飾公司與第一被告上海某商務公司簽訂一份PPG...
實踐中主要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為“形式說”,認為隱名股東因未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記載,故不具備普通股東的形式特徵,故不認可隱名股東的股東身份。另一觀點為“實質說”,認為認定隱名股東的股東身份有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實際出資;二是不存在規避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的情形,如利用國家對...
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應取得房地產開發的資格。如果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則應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條件設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主體必須通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合法途徑(出讓和劃撥),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必須權屬...
因此,為了減小企業破產或解散,維持公司企業的存續和穩定,應當在股東的某種行為或事實影響或妨礙到公司的正常發展時.,賦予公司相應的除名權。不過由於股東除名權的行使會對被除名股東造成嚴重的後果,因而將股東除名權的產生僅限於法律所明確規定的場合,因此理論上稱這種學說為除名權法定化說。雖然有限責任公司有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