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引導和規範公民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明市市區文明行為促進辦法
- 施行時間:2017年9月1日
為了引導和規範公民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為了引導和規範公民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本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三明市市區文明行...
三明市公共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6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引導和促進公共文明行為,培育和...
我受三明市人大常委會委託,現就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說明如下:一、制定的必要性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三明作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發源地,在市容與環境衛生...
三明市文化和旅遊局(以下簡稱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著作權局)、市文物局牌子,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明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三門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於2020年8月31日三門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
《三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福建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三明市實際制定的辦法。由三明市人民政府於...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擬定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規劃、計畫;(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設目標責任制和考評制度;(三)指導、協調、檢查、考核和通報文明行為促進...
第四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公眾參與、系統推進,引導、鼓勵、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設長效機制,推動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五條 市、縣(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
第四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發揮公民的主體作用,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共治、獎懲並舉的原則,形成文明建設長效機制。第五條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統一領導、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文明行為促進工作。市、縣(市、區)...
第二十七條實行文明行為記錄製度,記錄單位和個人參加慈善公益、志願服務等文明行為。文明行為記錄辦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事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受到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不文明行為,屬於《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寧德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是寧德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公民文明素質,推動閩東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第四十一條 本市可以根據文明創建工作實際需要建立路長責任制。市級、縣級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擔任本行政區域內相關路段及路段沿線相關社區文明創建的第一責任人。路長責任制具體實施辦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制定。...
第四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統籌推進、倡導為主的原則。第五條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統一領導本區域內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指導建立健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長效機制,營造共建共治共享...
第三十七條 公安、住建、城管、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具體辦法,鼓勵和倡導文明行為,制止和糾正相關領域不文明行為。第三十八條 旅遊、農業、林草、水利、生態環境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實施不文明行為,應當受到罰款處罰,行為人同意參加並完成社會服務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社會服務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五十條 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
第三十條 鼓勵和支持開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有關創建活動考核辦法,定期開展社會調查,並向社會公布結果。倡導踐行以...
,第三十四條設立了社會服務折抵罰款制度,規定違法行為人因觸犯本條例第三十三條所列行為應當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的,可以自願申請參加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安排的社會服務活動,經行政執法部門認可的,可以折抵相應罰款,社會服務活動具體實施辦法,...
根據昌都市人民政府第4號令,《昌都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已由昌都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於2021年7月5日審議通過,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內容 《昌都市文明行為促進辦法》由昌都市文明辦負責起草,共六章38條,規定文明行為促進工作...
第三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人為本、獎懲結合的原則,形成文明建設長效機制,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第四條 市、縣(市、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統籌推進本...
《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2019年10月31日滁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條例,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2019年10月31日滁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
第四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教育引導、重在養成的原則,發揮公民主體作用。第五條 市、縣(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第六條 市、縣(區)人民...
(二)電動汽車、電動機車和電動腳踏車應當註冊登記,規範行駛,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三)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走人行橫道或其他過街設施;(四)公車和計程車駕駛人應當遵守行業規範,文明待客、規範服務;(五)...
社會服務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並公布。第五十一條 在文明行為促進工作中負有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有權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第六...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