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

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

《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是三亞市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
  • 地區:三亞市
  • 類型:管理辦法
  • 對象:企業固定資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建立規範高效的社會投資管理方式,根據《海南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三亞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有關項目備案機關備案。
(一)屬市級備案許可權以及建設地點跨區域或需要全市統籌配置、總量控制、容易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企業投資項目由市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備案;
(二)屬市級下放審批許可權行政區域的企業投資項目由項目所在行政區域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備案。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投資項目不包括以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一)使用財政性資金按規定需要行政審批的項目;
(二)按規定需報國家或省級核准、備案的項目;
(三)外商投資項目;
(四)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禁止投資的項目。
第四條 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管理工作。
第五條 企業投資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應當根據項目類別和規定的備案許可權,向相應的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備案,並遵循誠信和規範原則。
第二章 備案內容和程式
第六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及市有關規定;
(二)符合國家和省、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
(三)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
第七條 項目申報單位申請項目備案時,應按規定提供以下材料,加蓋單位公章,並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負責:
(一)《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
(二)項目備案申請報告;
(三)項目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第八條 《三亞市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以下簡稱《項目備案申請表》)由備案申報單位根據備案機關要求填報,一式4份,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組織機構代碼、工商註冊號、法人代表等;
(二)擬建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和建設起止時間、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等;
(三)項目投資基本情況:項目總投資和資金來源等。
第九條 項目備案申請報告可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行或者委託工程諮詢機構編制,應當包括《項目備案申請表》以外的以下內容:
(一)項目符合國家和省、市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情況;
(二)項目建設方案,所採用的主要設備選型等; 
(三)項目對用地、用林、用海、用水、能源消耗等資源的需求; 
(四)項目就業、稅收等經濟社會效益情況。
第十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對申請材料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一)項目是否屬於備案範圍;
(二)項目是否屬於本機關管轄範圍;
(三)項目是否符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
(四)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及市相關規定;
(五)申請材料是否齊全。
第十一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場或者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初審,作出是否同意受理決定或者出具一次性補正材料告知書。補充材料時間和材料初審時間不計算在項目備案時限內。
第十二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自正式受理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備案的決定,並向社會公布。由於特殊原因難以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備案決定的,經備案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並應及時書面通知備案申報單位,說明延期理由。
第十三條 對準予備案的項目,備案機關應及時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抄送有關部門;對不予備案的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不予備案通知書,說明不予備案理由和相關政策法規依據。
第十四條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有效期2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備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申報單位需要繼續投資建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天內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期。原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在備案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延期備案程式按照初始備案程式執行。項目在備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期的,項目備案通知書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已經備案的項目,項目條件發生下列重大變化的,項目申報單位需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初始備案程式執行。
(一)投資主體發生變更;
(二)建設地點發生變更;
(三)建設規模發生調整且超出原備案規模30%;
(四)主要建設內容發生較大變化;
(五)總投資額發生變化且超出原備案總投資30%。
第十六條 推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備案。依託全省統一的網上審批平台,逐步推行備案項目網上線上備案,申報材料全部網上報送。備案系統與工商、公安、質監等系統聯網確認企業信息的真實性,項目備案信息是否實時網上傳送企業,抄送有關部門。
第十七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所涉及的政策法規、《項目備案申請表》格式文本和申請條件、備案流程、時限要求、投訴方式等予以公布,方便企業查詢、索取。
第十八條 項目備案不收取費用。
第三章 備案效力 
第十九條 項目備案主要是對項目的合法性、規劃和產業政策的符合性、行業準入的符合性進行審查。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省、市制定的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用地政策、環保政策、信貸政策等,是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第二十條 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行業管理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能分工,對項目備案機關予以備案的項目依法審查和辦理相關手續。對應當備案而未備案的項目、備案機關不予備案的項目以及已經備案但項目發生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需要重新備案而未備案的項目,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
第二十一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在規定的許可權內開展備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改變備案條件、增加或減少申報材料,不得無故拒絕或者拖延備案。對在辦理項目備案手續過程中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第二十二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加強備案項目的監管。對項目申報單位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騙取項目備案檔案的,應當依法撤銷該項目備案,並將相關情況納入企業誠信體系記錄。對未予備案擅自開工建設以及不按備案內容進行建設的項目,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加強與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共同推進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投資建設全過程監管、服務協調和聯合執法。
第二十四條 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情況的動態監測,及時整理分析備案項目規模和產業布局等變化趨勢,為政府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第二十五條 下放審批許可權的行政區域投資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上一個月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辦理結果報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按月度定期向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報告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辦理結果,引導社會投資。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本辦法規定備案範圍內的項目,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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