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利經濟學
- 外文名:welfare economics
- 隸屬:社會經濟學
- 學科:經濟學
主要內容,歷史發展,基本定律,特點作用,研究理論,功利論,舊福利經濟學,新福利經濟學,函式論派,其他理論,代表人物,主要影響,
主要內容
福利經濟學(welfare economics)是研究社會經濟福利的一種經濟學理論體系。它是由英國經濟學家庇古於20世紀20年代創立的。庇古在其代表作《福利經濟學》、《產業變動論》、《財政學研究》中提出了“經濟福利”的概念,主張國民收入均等化,且建立了基數效用論等。
福利經濟學是從福利觀點或最大化原則出發、對經濟體系的運行予以社會評價的經濟學。經濟學分為實證經濟學和規範經濟學。實證經濟學是排除了社會評價的理論經濟學,它研究經濟體系的運行,說明經濟體系是怎樣運行的以及為什麼這樣運行,回答“是”和“不是”的問題;規範經濟學的任務是對經濟體系的運行作出社會評價,回答是“好”和“不好”的問題。福利經濟學屬於規範經濟學。
福利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有:社會經濟運行的目標,或稱檢驗社會經濟行為好壞的標準;實現社會經濟運行目標所需的生產、交換、分配的一般最適度的條件及其政策建議等。
歷史發展
福利經濟學作為一個經濟學的分支體系,首先出現於20世紀初期的英國。1920年A.C.庇古的《福利經濟學》一書的出版是福利經濟學產生的標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和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使資本主義陷入了經濟和政治的全面危機。福利經濟學的出現,是世界、首先是英國階級矛盾和社會經濟矛盾尖銳化的結果。西方經濟學家承認,英國十分嚴重的貧富懸殊的社會問題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變得更為尖銳,因而出現以建立社會福利為目標的研究趨向,導致福利經濟學的產生。1929~1933年資本主義經濟危機以後,英美等國的一些經濟學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福利經濟學進行了許多修改和補充。庇古的福利經濟學被稱作舊福利經濟學,庇古以後的福利經濟學則被稱為新福利經濟學。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福利經濟學又提出了許多新的問題,正在經歷著新的發展和變化。
馬歇爾從消費者剩餘概念推導出政策結論:政府對收益遞減的商品徵稅,得到的稅額將大於失去的消費者剩餘,用其中部分稅額補貼收益遞增的商品,得到的消費者剩餘將大於所支付的補貼。馬歇爾的消費者剩餘概念和政策結論對福利經濟學也起了重要作用。
基本定律
特點作用
庇古是福利經濟學體系的創立者。他把福利經濟學的對象規定為對增進世界或一個國家經濟福利的研究。庇古認為福利是對享受或滿足的心理反應,福利有社會福利和經濟福利之分,社會福利中只有能夠用貨幣衡量的部分才是經濟福利。
庇古根據邊際效用基數論提出兩個基本的福利命題:國民收入總量愈大,社會經濟福利就愈大;國民收入分配愈是均等化,社會經濟福利就愈大。他認為,經濟福利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於國民收入的數量和國民收入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情況。因此,要增加經濟福利,在生產方面必須增大國民收入總量,在分配方面必須消除國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
研究理論
功利論
邊沁的功利主義原則是福利經濟學的哲學基礎。邊沁認為人生的目的都是為了使自己獲得最大幸福,增加幸福總量。幸福總量可以計算,倫理就是對幸福總量的計算。
舊福利經濟學
庇古根據邊際效用基數論提出兩個基本的福利命題:
①國民收入總量愈大,社會經濟福利就愈大;
②國民收入分配愈是均等化,社會經濟福利就愈大。他認為,經濟福利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於國民收入的數量和國民收入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情況。因此,要增加經濟福利,在生產方面必須增大國民收入總量,在分配方面必須消除國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
庇古從第一個基本福利命題出發,提出社會生產資源最優配置的問題。他認為,要增加國民收入,就必須增加社會產量。而要增加社會產量,就必須實現社會生產資源的最優配置。庇古認為,增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獲得的純產品,從社會角度衡量和從個人角度衡量並不經常相等。當邊際社會純產品大於邊際私人純產品時,國家應當通過補貼擴大生產。當小於時,國家應當通過徵稅縮小生產。只有每一生產要素,在各種用途中的邊際社會純產品都相等時,才達到社會生產資源的最優配置。庇古的福利經濟學以自由競爭為前提,他認為自由競爭可以使邊際社會純產品等於邊際私人純產品,從而使社會經濟福利極大化。
庇古從第二個基本福利命題出發,提出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問題。他認為,要增大社會經濟福利,必須實現收入均等化。他把邊際效用遞減規律推廣到貨幣上來,斷言高收入者的貨幣邊際效用小於低收入者的貨幣邊際效用。他所說的收入均等化,就是國家通過累進所得稅政策把向富人徵得的稅款用來舉辦社會福利設施,讓低收入者享用。庇古認為,通過這一途徑實現“把富人的一部分錢轉移給窮人”的“收入均等化”,就可以使社會經濟福利極大化。
新福利經濟學
30年代,庇古的福利經濟學受到萊昂內爾·羅賓斯(1898~1984)等人的批判。福利經濟學的主張和要求沒有科學根據。繼羅賓斯之後,尼古拉斯·卡爾多(1908~1986)、約翰·希克斯(1904~1989 )、阿巴·勒納(1903~1982)等人從帕累托的理論出發,也對庇古的福利經濟學進行了批判。同羅賓斯不同的是,他們認為福利經濟學仍然是有用的。1939年,卡爾多發表《經濟學的福利主張與個人之間的效用比較》一文,提出了福利標準或補償原則的問題。此後,希克斯、提勃爾·西托夫斯基(1910~2002 )等人對福利標準或補償原則繼續進行討論。主張把交換和生產的最優條件作為福利經濟學研究的中心問題,反對研究收入分配問題。卡爾多、希克斯、勒納、西托夫斯基等人建立在帕累托理論基礎上的福利經濟學被稱作新福利經濟學。
新福利經濟學主張效用序數論,認為邊際效用不能衡量,個人間效用無法比較,不能用基數數詞表示效用數值的大小,只能用序數數詞表示效用水平的高低。新福利經濟學根據效用序數論反對舊福利經濟學的福利命題,特別是第二個命題,反對將高收入階層的貨幣收入轉移一部分給窮人的主張。
新福利經濟學根據帕累托最優狀態和效用序數論提出了自己的福利命題:
①個人是他本人的福利的最好判斷者;
②社會福利取決於組成社會的所有個人的福利;
③如果至少有一個人的境況好起來,而沒有一個人的境況壞下去,那末整個社會的境況就算好了起來。前兩個命題是為了迴避效用的計算和個人間福利的比較,從而迴避收入分配問題,後一個命題則公然把壟斷資產階級福利的增進說成是社會福利的增進。
新福利經濟學家認為福利經濟學應當研究效率而不是研究水平,只有經濟效率問題才是最大福利的內容。勒納、哈羅德·霍特林(1895~1973)等人對經濟效率問題作了論述。經濟效率指社會經濟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所需具備的條件,包括交換的最優條件和生產的最優條件。交換的最優條件,對於消費兩種商品的兩個交易人來說,就是每一個人每一對商品的邊際代替率完全相等。邊際代替率是指消費者在保持某一固定的滿足水平時每增加一種商品的單位數量所必須減少的另一種商品的單位數量。生產的最優條件,對於用來生產兩組商品的兩種生產資源來說,就是每一組合的邊際技術代替率相等。邊際技術代替率,指的是在保持固定的產量水平時,每增加一種生產資源的投入量所必定減少的另一種生產資源的投入量。新福利經濟學把兩個消費者的兩種商品交換的最優條件和兩個生產者使用兩種生產資源生產兩種產品的生產的最優條件推廣到全社會的交換和生產,分別求出社會無差異曲線和社會等產量線,前者意味著任一商品組合都能使社會的每一消費者得到相等的滿足,後者意味著任一資源組合都能使社會的每一生產者得到相等的產量。新福利經濟學認為,當整個社會交換的最優條件和生產的最優條件都同時得到滿足時,也就是當整個社會的交換和生產都最有效率,都達到最優狀態時,整個社會就達到最優狀態,就達到最大社會福利。
補償原則是新福利經濟學的重要內容之一。新福利經濟學認為,帕累托的最優狀態“具有高度限制性”,不利於用來為資本主義辯解,為了擴大帕累托最優條件的適用性,一些新福利經濟學家致力於研究福利標準和補償原則。卡爾多首先提出:如果在情況 A下,受益者在補償受損者之後,仍然比情況B好,那么對社會來說,情況A就比情況B好。希克斯對卡爾多標準作了發揮,提出:如果在情況A下,受損者沒有辦法誘使受益者不將B變為A,那么對社會來說,情況 A就比情況B好。西托夫斯基對卡爾多標準和希克斯標準作了補充,提出檢驗福利的“雙重標準”:如果受益者能使受損者接受將B變為A,然而受損者卻沒有辦法誘使受益者不將B變為A,那末對社會來說,情況A就比情況B好。卡爾多、希克斯等人被稱為補償原則論派。他們的核心論點是,如果任何改變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而使另一些人的福利減少,那么只要增加的福利超過減少的福利,就可以認為這種改變增加了社會福利。按照這一標準,只要壟斷資本家們的境況好起來,而不管多少人的境況壞下去,都是增大了社會福利。
函式論派
卡爾多、希克斯等人的福利經濟理論,受到艾布拉姆·柏格森、薩繆爾森等人的批判。伯格森於1938年發表《福利經濟學某些方面的重新論述》一文,提出研究社會福利函式的“新方向”,認為卡爾多、希克斯等人的新福利經濟學把實證問題和規範問題分開、把效率問題和公平等問題分開的企圖完全失敗。繼伯格森之後,薩繆爾森等人對社會福利函式作了進一步論述,形成了福利經濟學的社會福利函式論派。
社會福利函式論者認為,帕累托最優狀態不是一個,而是有許多個。帕累托未能指出在哪一種狀態下社會福利是最大的。他們認為,要達到唯一最優狀態,除了交換和生產的最優條件,還必須具備一個條件,這就是福利應當在個人間進行合理分配。經濟效率是最大的福利的必要條件,合理分配是最大福利的充分條件。社會福利函式論者根據假定存在的社會福利函式作出一組表示社會偏好的社會無差異曲線,並根據契約曲線作出一條效用可能性曲線。社會無差異曲線和效用可能性曲線相切的切點,代表受到限制的社會福利的最大值。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肯尼斯·約瑟夫·阿羅(1921~2017 )繼續研究伯格森、薩繆爾森等人提出的社會福利函式。在1951年出版的《社會選擇與個人價值》中,阿羅認為,社會福利函式必須在已知社會所有成員的個人偏好次序的情況下,通過一定程式把各種各樣的個人偏好次序歸納成為單一的社會偏好次序,才能從社會偏好次序中確定最優社會位置。然而資本主義社會中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福利函式,要從所有個人偏好次序推導出社會偏好次序,必須滿足一系列必要條件,企圖在任何情況下從個人偏好次序達到社會偏好次序,這是不可能的。阿羅定理在福利經濟學中被稱作“不可能定理”。阿羅本想通過大量的論證對伯格森、薩繆爾森等人的社會福利函式修殘補缺,但客觀上卻證明了不可能從個人偏好次序達到社會偏好次序,也就是不可能得出包括社會經濟所有方面的社會福利函式。
其他理論
近年來,西方經濟學家著重對福利經濟學的以下領域進行了討論;外部經濟理論,次優理論,相對福利學說,公平和效率交替學說,巨觀福利理論。這些“新”理論一方面企圖說明,現代西方國家可以通過政府干預調節價格和產量,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企圖說明,現代西方國家的分配製度雖不合理,但是如果加以改變,則可能更不合理,一切人為的改善分配狀況和增進福利的措施都是無效的。
代表人物
經濟學家在庇古的舊福利經濟學基礎上進行修改,發展形成了新福利經濟學。
代表作有帕累托的《政治經濟學講義》,《政治經濟學提要》,《普通社會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