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邊際效用是指某種物品的
消費量每增加一單位所增加的滿足程度。邊際的含義是增量,指自變數增加所引起的因變數的增加量。在邊際效用中,自變數是某物品的消費量,而因變數則是滿足程度或效用。消費量變動所引起的效用的變動即為邊際效用。
基本概念
效用價值論在17~18世紀上半期經濟學著作中已有明確表述。英國經濟學家 N.
巴本曾用物品的效用來說明物品的價值。義大利經濟學家 F.加利亞尼明確指出,價值是物品同人的需求的比率,價值取決於交換當事人對商品效用的估價,或者說,由效用和物品的稀少性(scarcity)決定。18世紀下半期和19世紀初,
勞動價值理論得到發展,
效用價值論處於踏步不前的狀況。19世紀30年代以後,
邊際效用價值論逐漸發展。英國經濟學家W.F.
勞埃德在1833年提出,
商品價值只表示人對商品的心理享受,取決於人的欲望和人對物品的估價,人的欲望和估價會隨物品數量的變動而變動,並在被滿足和不被滿足的欲望之間的邊際上表現出來,從而實際上區分了
總效用和邊際效用。
同時期,
愛爾蘭經濟學家M.
朗菲爾德也認為,物品市場價格總是由能夠引起實際購買的最低程度需求強度來調節的。1854年德國經濟學家H.H.戈森提出人類滿足需求的三條定理:
①欲望或效用遞減定理,即隨著物品占有量的增加,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遞減。
②邊際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條件下,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務必將這些物品在各種欲望間作適當分配,使人的各種欲望被滿足的程度相等。
③在原有欲望已被滿足的條件下,要取得更多享樂量,只有發現新享樂或擴充舊享樂。
這三條定理後來被稱為戈森定理。
根據邊際效用價值論,價值是一種主觀心理現象,起源於效用,又以物品
稀缺性為條件。人對物品的欲望會隨欲望的不斷滿足而遞減。如果物品數量無限,欲望可以得到完全的滿足,欲望強度就會遞減到零。但數量無限的物品只限於空氣、陽光等少數幾種,其他絕大部分物品的數量是有限的。在供給有限條件下,人們不得不在欲望達到飽和以前某一點放棄他的滿足。為取得最大限度滿足,應把數量有限的物品在各種欲望間做適當分配 , 使各種欲望被 滿足的程度相等,這樣 , 各種欲望都要在達到完全滿足之前某一點停止下來。這個停止點上的欲望必然是一系列遞減的欲望中最後被滿足的最不重要的欲望,處於被滿足與不被滿足的邊沿上,這就是邊際欲望;物品滿足邊際欲望的能力就是物品的邊際效用。由於這個邊際效用最能顯示物品
價值量的變動,即隨物品數量增減而發生相反方向的價值變動,所以,邊際效用可以作為
價值尺度。邊際效用一詞,由
維塞爾首創,用來概括滿足人的最後的也即最小的欲望的那一單位的商品的效用,後被
沿用下來。
在經濟學中,效用是指商品滿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者說,效用是指消費者在消費商品時所感受到的滿足程度。在對這種“滿足程度”的度量上,分出了
基數效用和
序數效用兩大派別。
基數效用論者採用邊際效用
分析方法,序數效用論者採用
無差異曲線的分析方法。
基數效用論者將效用分為
總效用和邊際效用。總效用是指消費者在一定時間內從一定數量的商品的消費所得到的效用量的總和。邊際效用是指消費者在一定時間內增加一單位商品的消費所得到的效用量的增量。
遞減規律
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隨著消費者對某種物品消費量的增加,他從該物品連續增加的每一消費單位中所得到的滿足程度越來越小的一種現象。這種現象普遍存在,被人們稱為邊際效用遞減規律。
遞減原因:
①人的
欲望雖然多種多樣、永無止境,但由於生理等因素的限制,就每個具體的欲望滿足來說則是有限的。最初欲望最大,因而消費第一單位商品時得到的滿足也最大,隨著商品消費次數的增加,欲望也隨之減少,從而感覺上的滿足程度遞減,以致當要滿足的欲望消失時還增加消費的話,反而會引起討厭的感覺。
②物品有多種多樣的用途,並且各種用途的重要程度不同,人們總會把它先用於最重要的用途,也就是效用最大的地方,然後才是次要的用途,故後一單位的物品給消費者帶來的滿足或提供的效用一定小於前一單位。
價值悖論
邊際效用理論還可以解釋經濟學中著名的“
價值悖論”。價值悖論又稱價值之謎,指有些東西效用很大,但價格很低(如水),有些東西效用很小,但價格卻很高(如鑽石)。這種現象與傳統的
價格理論不一致。這個價值的悖論是
亞當·斯密在200多年前提出的,直至邊際效用理論提出後才給予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解釋這一問題的關鍵是區分
總效用和邊際效用。水給我們帶來的總效用是巨大的,沒有水,我們無法生存。但我們對某種物品消費越多,其最後一個單位的邊際效用也就愈小。我們用的水是很多的,因此最後一單位水所帶來的邊際效用就微不足道了。相反,相對於水而言,鑽石的總效用並不大,但由於我們購買的鑽石極少,所以,它的邊際效用就大了。根據邊際效用理論,消費者分配收入的方式是使一切物品的每元支出的邊際效用相等。人們也是根據這一原則來把收入分配於水和鑽石上的:鑽石的邊際效用高,水的邊際效用低,只有用鑽石的高價格除以其高邊際效用,用水的低價格除以其低邊際效用,用於鑽石和水的每元支出的邊際效用才能相等。所以,鑽石價格高,水的價格低是合理的。或者說,人們願為邊際效用高的鑽石支付高價格,為邊際效用低的水支付低價格是一種理性的行為。“
物以稀為貴”的道理正在於“稀”的物品
邊際效用高。
貨幣
消費者消費商品獲得效用的前提是必須購買商品。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願意支付的價格取決於商品的邊際效用,貨幣也具有效用。
貨幣的邊際效用的特點:對於收入水平不同的人來說每單位貨幣的邊際效用不同;就同一個人來說每單位貨幣的邊際效用相同。
基數效用論者的解釋是,在一般情況下,消費者的收入是給定的,而且,單位商品的價格只占消費者總
貨幣收入量中的很小部分。所以,當消費者對某種商品的購買量發生很小的變化時,所支出的貨幣的邊際效用的變化是非常小的。對於這種微小的貨幣的邊際效用的變化,可以略去不計。這樣,貨幣的邊際效用便是一個不變的常數。
遞減規律
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消費者連續消費某種商品的邊際效用,隨其
消費量的增加而減小
特點
邊際效用的大小與欲望的強弱成正比
邊際效用的大小與商品消費數量的多少成反比
邊際效用在實際中可以是0甚至負值,但在理論分析中邊際效用不會為0或負值
需求定理
需求量和價格成反方向變化。因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是為了取得效用,對邊際效用大的商品,消費者就願意支付較高價格,即消費者購買商品支付價格以邊際效用為標準。按
邊際效用遞減規律:購買商品越多,邊際效用越小,商品價格越低;反之,購買商品越少,邊際效用越大,
商品價格越高。因此,商品
需求量與價格成反方向變化,這就是
需求定理。
事例論證
所謂邊際效用,是指該物品在具體合理使用時可能產生的最小效用。在實際生活中,人們正是按照這一規律活動的。對於這一點,19世紀80年代著名的
奧地利經濟學家龐巴維克在其於1888年出版的《資本實證論》中以一個十分通俗的例子做了論證:
一個農民在原始森林中建了一座小木屋,獨自在那裡勞動和生活。他收穫了5袋穀物,這些穀物要用到來年秋天,但不必留有剩餘。他是一個善於精打細算的人,因而安排了一個在一年內使用這些穀物的計畫。
第一袋穀物是他維持生存所必需的。第二袋是在維持生存之外來增強體力和精力的。此外,他希望有些肉可吃,所以留第三袋穀物來飼養雞、鴨等家禽。他愛喝酒,於是他將第四袋穀物用於釀酒。對於第五袋穀物,他覺得最好用它來養幾隻他喜歡的鸚鵡,這樣可以解悶兒。顯然,這五袋穀物的不同用途,其重要性是不同的。假如以數字來表示的話,將維持生存的那袋穀物的重要性可以確定為12,其餘的依次確定為10、8、6、4。要問的問題是:如果一袋穀物遭受了損失比如被小偷偷走了,那么他將失去多少效用?
假如損失了一袋穀物,這位農民面前只有一條惟一合理的道路,即用剩下的四袋穀物供應最迫切的四種需要,而放棄最不重要的需要,或者說是放棄邊際效用。邊際效用由誰來決定呢?
龐巴維克發現,邊際效用量取決於需要和供應之間的關係。要求滿足的需要越多和越強烈,可以滿足這些需要的物品量越少,那么得不到滿足的需要就越重要,因而物品的邊際效用就越高。反之,邊際效用和價值就越低。
從邊際效用理論的角度看,“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是十分正常的。由於經濟的發展,人們碗裡的肉越來越多,而且很容易滿足,對於很多人來講,肉的邊際效用非常低,價值也不高。他們放下筷子罵娘罵得並不是碗裡的肉少,而罵的是邊際效用高的東西,比如“昨天看戲沒有買到最好的票”等。也就是說,人們的生活好了之後,邊際效用高的往往是一些看似“雞毛蒜皮”的小事,諸如醫療服務、物業管理等等軟的東西。這就要求政府要從過去只是關注人們碗裡的肉轉變到要關注堵車、看病難、拆遷等事情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