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經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宿遷市迅速組織實施市級機構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
- 發布單位:宿遷市人民政府
- 批准單位: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
《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經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宿遷市迅速組織實施市級機構改革。
《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經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宿遷市迅速組織實施市級機構改革。根據《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宿遷市對應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調整最佳化相應機構和職能。機構改革後,宿遷市共設定黨政機構47個。黨委機...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1號),制定本規定。宿遷市應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宿遷市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
宿遷市生態環境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1號),市生態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態環境廳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宿遷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
機構簡介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1號),制定本規定。宿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後,宿遷市共設定黨政機構47個。黨委機構13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2個。政府工作部門34個。中共宿遷市委機構設定表: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機關 市委辦公室 市委組織部 市委宣傳部 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市委政法委員會 市委...
宿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主要領導 現任局長: 王冬梅 副局長:李強 主要職責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1號),制定本規定。宿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4〕58號)和《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委〔2015〕21號),設立宿遷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職能調整 (一)劃入...
宿遷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5月,經國務院法制辦和省政府批准,2002年5月成立了“宿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宿遷市城市管理局”合署辦公,近兩年,又先後增掛了市亮化照明辦公室和市農村環境綜合指揮部辦公室牌子。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1〕...
宿遷市宿城區審計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2019〕6號),區審計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審計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現任宿遷市宿城區審計局黨組...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6號)和《中共宿豫區委宿豫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豫委〔2010〕35號),設立區發展和改革局(掛“區物價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
2019年1月,根據《宿遷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宿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已轉隸至宿遷市應急管理局。宿遷市應急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思想認識,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通過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網站、微信、微博等途徑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暢通信息公開渠道;加強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學習,建立長效...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2019〕6號),編制本規定。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是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信訪局與區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7號)和《中共宿城區委、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宿區委發〔2010〕22號),設立區教育局,掛區體育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及地方有關...
宿豫區衛生局是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宿豫區委宿豫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設立區衛生局,主管全區衛生工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餐飲業、食堂...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6號)和《中共宿豫區委宿豫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豫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豫委〔2010〕35號),設立區統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增加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和社會事業統計方面的有關...
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7號)和《中共宿城區委、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區委發〔2010〕 22號),設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7號)和《中共宿城區委、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區委發〔2010〕22號),設立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交通局的職責。(二)取消已由省、...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國土資源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2月,泗陽縣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公布,不再保留泗陽縣國土...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5號),設立泗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縣規劃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能調整 泗洪縣城管局、縣房改辦由縣政府直屬機構調整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財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切實履行巨觀調控職責,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泗陽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泗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中文名 泗陽縣統計局 性質 政府機關 職責 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農業委員會,掛“泗陽縣水產局”、“泗陽縣林業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商務局,掛“泗陽縣糧食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對外貿易經濟...
泗陽縣交通運輸局是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
泗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隸屬於泗陽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2019年2月,泗陽縣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公布,不再保留泗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民政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7月10日,獲得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民政廳...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環境保護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職責。(...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司法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央、省、市及縣委、縣政府有關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