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7號)和《中共宿城區委、宿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宿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宿區委發〔2010〕22號),設立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城區交通運輸局
  • 隸屬:宿城區政府
  • 機構:交通運輸局
  • 分類: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交通局的職責。
(二)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交通規費稽徵管理職責。
(四)加強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和指導應急處置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研究擬定並監督執行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和計畫。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指導行業體制改革。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重點交通工程建設和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負責全區道路及橋樑管理、養護,負責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三)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全區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維護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四)組織、協調或參與全區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以及引進外資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五)檢查監督全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培育並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六)制定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和規範,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節能工作,推動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
(七)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
(八)負責全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
(十)承辦區政府及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人事、勞資、黨務、宣傳、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人武、雙擁、扶貧、策應扶持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後勤、車輛管理、外事接待、公文處理、綜合材料、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查辦督辦,辦公自動化、檔案、安全保衛、會議和其他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組織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監督檢查黨員幹部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加強廉政建設,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勤政廉政教育;開展執法執紀監察,促進依法行政;受理控告、檢舉、上訪,調查處理違紀案件,維護行政紀律。
(二)安全法制科(掛港口科牌子)
負責全區交通行業及產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和管理;負責全區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和安全業務培訓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實施方案;負責交通行業法制工作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綜治、平安、法制創建工作;負責交通行業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局機關的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全區交通行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定工作。負責全區港口規劃、計畫管理,負責全區港口許可、管理,負責全區港口、渡口安全監管。
(三)工程計畫科(掛養護科牌子)
負責全區交通規劃、計畫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交通工程項目審批、管理,負責交通工程質量監督和基建工作;檢查監督全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培育並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組織、協調或參與全區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以及引進外資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道路及橋樑管理、養護,負責修復補齊全區道路及橋樑缺失的標誌、標線、標牌、安全警示,負責治理農村公路危橋、險段及防治農村公路病害,負責平安大道創建工作,負責指導、考核鄉鎮四級路的管理、養護工作。
(四)監察室
協助局黨委抓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基層單位開展行政監察工作;查處黨員幹部和監察對象的違紀、違規案件,受理黨員幹部的投訴、申訴案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治理公路“三亂”,查處公路“三亂”和行業不正之風案件;負責交通系統效能監察和治理商業賄賂等工作。

局屬單位

宿城區運管所
在2005年2月宿遷市第二次區劃調整後,從市運管處下劃成立的,經宿城區編委核准,自收自支單位,現有在編人員112人。運管所內設11個職能科室,下設2個大隊,6個交管所,即:運政稽查大隊、路政大隊、耿車中心交管所、洋北中心交管所、洋河中心交管所、埠子中心交管所、倉集中心交管所和水上交通管理所。擔負全區13個鄉鎮4個街道運輸市場行政管理、水路運輸管理和全區1300公里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養護管理工作。
區交通工程管理處
1、機構名稱、成立時間、編制、職能、現有人員:
宿城區交通工程管理處,2007.2,編制數7人,交通工程監督和管理,現有7人。
2、部門基本情況、部門崗位設定、崗位職責情況、聯繫電話:
本部門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設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五人。聯繫電話052784507210
3、部門工作職能: 交通工程監督和管理
4、本部門工作職能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5、內部管理各項制度: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請銷假制度;樹立良好形象,講文明,講衛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及時請示匯報。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主管領導請示和匯報。
港口規費徵收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港口生產、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結合我區實際,擬定有關港口發展和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3、承擔轄區內港口岸線、陸域、水域統一管理工作;
4、負責港口岸線資源的管理和利用;
5、負責轄區內港口規劃、計畫和信息統計工作;
6、負責港口建設市場秩序、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7、負責港口基礎設施和重大設備管理;
8、負責港口規費徵收和代征國家有關行政收費;
9、負責協調重點物資、軍事及搶險救災等物資的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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