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

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宿遷市宿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辦〔2019〕6號),編制本規定。

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是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信訪局與區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宿城區信訪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區內外民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等領導機關及所屬部門、單位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
(二)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的建議。負責徵集人民民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給區委、區政府參考。
(三)督促推動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擬定信訪督查方案並組織實施。向鄉鎮街道和部門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負責辦理申請區政府複查的信訪事項。
(四)協調處理我區民眾進京上訪相關工作。應急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民眾以上訪為由的聚集。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重要信訪問題。
(五)綜合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起草、修改全區有關信訪工作的意見和相關政策檔案。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區信訪工作的考核。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預警研判機制,指導全區信訪信息化建設。
(七)指導全區信訪系統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協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
(八)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
(九)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承辦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事項。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信訪理論研究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意見、相關政策檔案及其他綜合性文稿;協調指導全區信訪部門的調研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信訪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制,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二)辦信科。負責受理辦理信訪人給區委、區政府,區委、區政府領導,區信訪局及其負責人的來信;受理辦理中央及國家機關、省、市信訪局轉送、交辦、督辦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批辦的民眾來信事項;及時篩選重要來信信息報送領導閱示;負責重要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全區民眾來信辦理工作。負責相關網上信訪工作;及時篩選重要網上來信報送領導閱示;負責重要網上來信信息的匯總、分析、反映和情況通報;轉達、交辦、督辦重要網上來信事項,指導檢查全區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負責收集、篩選、整理人民民眾給區委、區政府的建議,匯總分析民眾通過信訪渠道反映的重要建議,辦理跟蹤落實領導批示和交辦建議事項辦理情況;負責對全區人民建議徵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接聽辦理民眾來電;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電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全區民眾來電信訪事項辦理工作。
(三)綜合指導科。負責承辦對全區信訪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見;組織信訪工作考核;擬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信訪應急保障相關協調工作;承辦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工作,承擔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督查科。負責督查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查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以及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對信訪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督查督辦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及省委、省政府,市信訪局及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批辦的重要信訪事項;在督查督辦信訪案件中負責組織協調、聯絡工作,統籌指導信訪督查工作;提出對鄉鎮街道和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負責辦理申請區政府複查的信訪事項,指導檢查全區信訪事項複查工作;承擔信訪法治化建設相關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接受信訪政策法規諮詢、答覆等工作。
負責接待區內外民眾和境外人士的來訪;辦理中央及國家機關、省信訪局、市信訪局轉送、交辦、督辦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批辦的民眾來訪事項;協調處理民眾來區集體上訪和重大、異常來訪突發事件;及時反映民眾來訪中的重要情況,上報各地集體上訪的動態;負責民眾上訪信息的匯總、分析和情況通報;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民眾以上訪為由的聚集;轉送、交辦、督辦重要來訪事項,指導檢查全區民眾來訪接待工作。負責統籌做好我區進京赴省上訪民眾的接待、勸返工作,維護我區民眾進京赴省上訪秩序;及時反映民眾進京赴省上訪的重要情況;負責與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市信訪局及相關部門的工作銜接和信息溝通等。

人員編制

區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設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

其他事項

區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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