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宿遷市委、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4號)和《中共泗陽縣委、泗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泗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泗發〔2010〕10號),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泗陽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泗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泗陽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泗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性質:政府工作機構
  • 所在地區:泗陽縣
  • 內設機構:16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
(二)增加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職責。
(三)增加對金融業的服務和統籌職責。
(四)加強應急、督查、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五)加強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緊迫性、重要性問題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上級傳送縣政府的文電。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向縣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對有關專門問題組織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會辦,推動落實;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對上級和縣政府檔案、指示、會議決定事項及縣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縣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具體承辦縣政府信息公開事務。
(九)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的指示,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各管委會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場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做好辦公室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機關人事、思想政治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金融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縣域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協調解決縣金融業發展過程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十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中央軍委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人民防空工作及其發展規劃,編制年度人民防空工作計畫的實施細則以及其它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依法行政、規劃,監督行政執法等工作,辦理縣政府的行政複議、應訴事項,承辦縣政府的法律事務,擬訂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等法制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的出國、外籍人員來訪、華僑、歸僑、僑眷和旅遊等外事、僑務工作的辦理。
(十六)負責縣政府駐外聯絡處有關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6個內設機構:
(一)總值班室(掛“文電科”、“外事僑務科”牌子) 編制4名
負責檔案、電報的收發、登記、送閱、辦結和檔案資料工作;負責文稿審核、編號、印發、保密及監印工作;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務工作,整理會議記錄,起草會議紀要;負責縣政府、政府辦印章的管理使用,負責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的議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辦理各鄉鎮、縣各部門向縣政府的請示、報告;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月度工作安排;負責承辦軍政關係方面的業務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同志來泗陽的接待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接辦縣長熱線電話;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重要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出國、外籍人員來訪、涉外事件、華僑、歸僑、僑眷等事務的辦理工作。
(二)秘書一科 編制3名
負責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的部分講話稿、文稿和向上級的工作匯報,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綜合性會議和縣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報告;負責聯繫經濟工作、人民武裝工作以及財政、人事、編制、監察、審計、城鎮規劃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秘書二科 編制3名
負責聯繫城市開發和建設、城市園林綠化、國土、發展和改革、目標管理、物價、稅務以及爭取上級支持、機關事務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秘書三科 編制3名
負責聯繫公安、城市管理、四城同創、小區物業管理、農村環境整治、小城鎮建設管理、農民集中居住區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雙擁、殘聯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五)秘書四科 編制2名
負責聯繫交通運輸、旅遊、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紅十字會、供銷、菸草、鹽務、石油和南北掛鈎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六)秘書五科 編制2名
負責聯繫統計、經濟和信息化、商務、民營經濟、科技、科協、地震、安全生產、工商、質監、糧食、金融、保險、環保、供電以及生態科技園建設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秘書六科 編制2名
負責聯繫農業、林業、水務、農機、農業開發、氣象、扶貧、司法、行政審批、招投標、對台事務、婦女兒童工作以及現代農業產業園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八)秘書七科 編制2名
負責聯繫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縣誌、計畫生育、郵政、電信、移動、聯通、鐵通、衛通等方面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信息科 編制2名
負責收集、整理各類信息,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反映各方面重要信息、動態,編髮政務信息,做好政務信息報送的溝通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金融科 編制2名
負責全縣金融、保險、證券等方面工作的情況綜合、督辦以及對金融業的服務和統籌等工作。
(十一)應急管理辦公室 編制2名
負責全縣值守應急、預案管理、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二)機關事務管理科 編制4名
負責縣黨政辦公大樓資產、物業管理、安全保衛和車輛使用管理工作,機關事務和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做好值班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處理及內外聯繫工作;負責接待前來縣政府聯繫工作,反映情況的人員。
(十三)綜合法規科 編制2名
負責督促指導、檢查考核政府法制工作;負責交流政府法制工作情況;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年度計畫擬定、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承辦上級機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徵求意見辦理工作;負責辦理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及涉及縣政府的行政應訴案件;處理涉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來信來訪事項;負責行政賠償有關工作;參與政府重大契約審核工作;做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法制監督系統管理。
(十四)法制協調科 編制2名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工作計畫;督促指導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政策,進行依法行政考核並擬訂依法行政報告。
(十五)人防科 編制2名
負責人民防空法規的組織實施,協助組織人民防空應急演練;負責擬訂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與人防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協助人防經費的徵收與管理。
(十六)督查科 編制2名
負責上級和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縣長批示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辦理縣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和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分解、方案制定和督查考核工作;協助聯繫縣人大、縣政協、協助組織全國和省、市、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縣長信箱以及省長信箱、市長信箱的辦理回復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立機關黨組、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50名(含縣政府正、副縣長行政編制7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長(總值班室正、副主任)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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