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L-29(英文: Delfín,海豚)教練機,是捷克斯洛伐克AERO公司研製生產的一型噴氣式教練機,該機是捷克斯洛伐克第一種自行設計製造的噴氣式飛機,曾被
蘇聯和華約國家大批裝備。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隨著噴氣式飛機的大量裝備,捷克斯洛伐克AERO公司針對此需求而研製的教練機XL-29於1959年4月5日首飛成功,這架原型機上安裝有英國布里斯托·西德利的“毒蛇”發動機(Bristol Siddeley Viper)。第二架原型機裝備了
捷克斯洛伐克自行設計的M701發動機。
1961年,L-29在與波蘭PZL TS-11和蘇制雅克-30教練機的對比試飛中獲勝,因此被指定為整個華沙條約國家的標準教練機,而波蘭則堅持用自己的TS-11教練機。
1963年4月,第一架生產型L-29教練機試飛。L-29的大訂單來自前蘇聯和
華沙條約組織以及其他國家(地區)和組織。L-29教練機總計製造了3665架,1974年停產。
在20世紀50年代末,蘇聯空軍正尋找一款噴氣教練機以取代現役的活塞教練機。這一需求不久便擴大到了其它東方集團中的空軍。於是,沃多喬迪航空推出了名為“XL-29”的原型機,第一架採用英國西德利公司的蝰蛇引擎,於1959年4月5日首飛;第二架則換裝了捷克制M-701引擎,隨後該型號的飛機都採用了這一引擎。
L-29海豚的基本設計概念是簡約、易於生產和易於操控。其簡單和耐用的特性體現於全手動飛行操控、大的襟翼和機身兩側使飛機平滑、穩定地航行的穿孔氣閘,這些特性使它獲得了良好的安全飛行記錄。L-29海豚能夠從草地、沙地或無道面的機場跑道上起降。教練及學生的座椅都是彈射椅,採用串列式布置,後方的教練座椅略高於學員座椅。
1961年,L-29海豚與TS-11火星、雅克-30進行評估,L-29海豚最後脫穎而出。除了波蘭選擇了繼續開發本國研製的TS-11火星外,所有其他華約成員國都在
經濟互助委員會的協定下採用了L-29海豚。
L-29海豚於1963年4月投入生產,持續11年,共產出3,500架。另外,一種單座、用於特技飛行的L-29被命名為“L-29A Akrobat”,而在機鼻裝有攝影機的偵察型則被命名為“L-29R”。
技術特點
L-29教練機採用T型尾翼;直線形中單翼;單台M 701C渦輪噴氣發動機;翼尖油箱。
L-29的最大速度650千米/小時,比
初教-6大360千米/小時;而著陸速度只有135千米/小時,比初教-6隻大20千米/小時,估計初上飛機比較容易掌握。L-29的最大高度可達11000米。
性能數據
L-29教練機參考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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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M-701C渦輪噴氣發動機,單台推力8.7千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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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事件
中國引進
中國1968年從
捷克斯洛伐克購買了L-29初級噴氣教練機,當時中文名稱為勒-29教練機。
當時中國訓練殲擊機飛行員的飛行程式是,
初教-6---烏米格---
殲-5---
殲-6或
殲-7,訓練時間比較長。此後幾年殲-6、殲-7要大量生產,需要培養大量飛行員,並且需要儘可能縮短訓練時間。
關於殲-6、殲-7飛機生產同型教練機的問題,正在解決,不過初級教練機也需要改進,需要一種噴氣式初級教練機。
經過對各國初級教練機比較之後,認為捷克斯洛伐克制的L-29噴氣式初級教練機比較好,而且蘇聯和東歐國家都已經採用。
L-29教練機適合今後航校轉到西北地區使用,因此建議向
捷克斯洛伐克訂購4架L-29飛機,在航校中試用、研究、摸索經驗。經過試用如果可行,再建議中國試製生產這種飛機。
1966年6月11日捷克斯洛伐克也向中國推銷這種飛機,中方同意訂購4架,要求捷方1966年第4季度提供,但捷克斯洛伐克方面認為不能按時交貨,所以雙方沒有簽訂契約。
1967年7月,
捷克斯洛伐克再次向中國推銷這種飛機,但單價為110550盧布,比1966年的報價上漲9850盧布。雙方於1967年9月22日簽訂了契約,飛機於1968年3月運抵北京。經過試飛,1968年6月,這4架飛機被交給航校試用。
再次推銷
1968年9月,捷克斯洛伐克駐華商務代表建議於1969年提供20架L-29飛機,但由於這種飛機不適應中國空軍的要求,所以中方予以謝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