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2022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2022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檔案全文

為持續推進我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促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提質增效,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大力發展綠色農業、低碳農業和生物農業,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原則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將秸稈綜合利用與防治大氣污染、發展綠色農業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要求緊密結合,堅持農用優先、多措並舉,統籌秸稈還田、過腹轉化、清潔能源等利用方式,培育壯大秸稈利用市場主體,完善收儲運體系,強化科技服務保障,完善扶持政策,建立政府、企業、農民合作共贏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秸稈利用產業提質增效。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用優先,多元利用。優先滿足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對秸稈肥料、燃料、飼料的需求,突出秸稈還田肥料化利用,保護好黑土地這一耕地中的“大熊貓”。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統籌推進能源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方式,實現秸稈資源高效利用。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聚焦制約秸稈資源化利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強化工作、科技和政策措施,補齊秸稈還田和離田利用等方面的短板,推動秸稈綜合利用高質量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通過政府引導扶持,全面推行綠色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暢通要素流動渠道,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秸稈資源化利用的內生動力。
堅持創新驅動,科技引領。大力推進創新發展,加強秸稈綜合利用科技創新、模式創新、機制創新,最佳化創新環境,完善創新體系,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裝備和工藝水平,延伸秸稈綜合利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產業化發展。
(三)工作目標。
2022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2%以上,秸稈還田率達到67%以上。秸稈收儲運體系不斷健全,秸稈利用市場主體進一步壯大,市場運行機制不斷完善,秸稈綜合利用途徑不斷拓寬,產業化利用結構不斷最佳化,產業鏈條不斷延伸,綜合利用價值不斷提升,耕地質量進一步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秸稈肥料化利用,提升耕地質量。以實施農作物秸稈直接還田為重點,同步推進場地化堆漚腐熟有機肥和工廠化生產有機肥,以及畜牧養殖過腹轉化等間接還田方式,發揮秸稈還田耕地保育功能,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促進耕地質量提升。
(二)推進秸稈飼料化利用,助力畜牧發展。加快秸稈揉絲、黃貯、氨化、膨化、微貯、壓塊、顆粒等飼料化利用技術產業化,促進秸稈飼料轉化增值,發展壯大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牧業。
(三)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促進減排降碳。積極推廣生物質鍋爐、秸稈固化成型、秸稈發電、秸稈生物氣化、熱解氣化和秸稈纖維素乙醇等技術。鼓勵縣鄉集中供熱小燃煤鍋爐的生物質改造替換,繼續引導農戶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提升農村清潔用能比例。
(四)推進原料基料化利用,實現提質增效。推動以秸稈為原料進行編織加工,生產糠醛、非木漿紙、人造板材、包裝材料、降解膜、木糖醇、餐具、複合材料等產品,延伸秸稈產業鏈。鼓勵以秸稈為原料生產水稻育苗基質、草腐菌類食用菌基質、花木基質、草坪基料,用於食用菌生產、集約化育苗、無土栽培、改良土壤。
(五)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做好原料供應。加快建立以需求為引導、利益為紐帶、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幹,政府推動、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多種模式互為補充的秸稈收集儲運服務體系。支持發展秸稈收儲大戶,壯大秸稈經紀人隊伍,提供秸稈收集儲運綜合服務。鼓勵發展農作物聯合收穫、打捆壓塊和儲存運輸全程機械化。
三、扶持政策
2022年,省級將通過政府引導扶持,調動全社會參與積極性,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農民積極參與的長效機制,圍繞“兼顧還田離田、做好原料保供、延伸產業鏈條”,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的同時,對部分扶持政策進行調整。
(一)秸稈還田作業補貼。
各地應根據本地土壤和耕作條件,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科學選擇秸稈還田模式。玉米秸稈翻埋還田、松耙碎混還田作業,省級補貼每畝40元;玉米聯合整地碎混還田作業,省級補貼每畝25元;玉米保護性耕作免(少)耕補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執行;水稻秸稈翻埋還田、旋耕還田、原位攪漿作業,省級補貼每畝25元。鼓勵農戶增加投入,提高作業質量和標準(作業標準另行印發)。
(二)秸稈離田利用補貼。
對納入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管理台賬的各類經營主體和企業,根據其當年實際利用省內玉米、水稻秸稈量(不含玉米青貯,開展玉米青貯的按國家糧改飼有關政策執行),省級補貼每噸20元,單個項目補貼上限不超過400萬元。對投資生產規模較大的,產業鏈條長的秸稈高值化利用項目,如:利用秸稈生產生物炭基肥、板材、造紙、秸稈地膜、秸稈容器、秸稈餐具等生物產品,開發秸稈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秸稈熱解氣化、纖維素乙醇等生物質能源,生產纖維素、糠醛、木糖醇等工業原料,根據當年實際利用玉米、水稻秸稈量,省級補貼每噸30元,單個項目補貼上限不超過600萬元。秸稈高值化利用項目名錄,由省農業農村廳、省工信廳、省發改委共同制定。為保證玉米、水稻秸稈離田地塊後續正常耕種,對玉米、水稻秸稈離田後殘餘物、根茬進行處理的,省級補貼每畝10元。
(三)秸稈全量利用試點補貼。
轄區內有建成投產且運行穩定的生物質發電廠和大型秸稈利用企業的縣(市、區),縣級政府應當加強秸稈資源供應的統籌協調,以村為單位開展秸稈全量利用試點,對同一地塊40%—70%的秸稈進行離田,剩餘30%—60%的秸稈進行還田,實現全量利用。秸稈部分還田作業可按不超過全量還田標準(見前項秸稈還田作業補貼)的80%給予補貼,離田部分的秸稈可享受離田利用補貼。
(四)農村秸稈替代散煤補貼。
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重點地區散煤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推進秸稈等生物質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對重點地區集中購置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改造或新建生物質鍋爐進行補貼。
1.戶用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綏化市有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穩定來源,以村屯為單位集中購置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的農戶,按照每戶購置安裝1台,每台2100元測算,給予實際購置價格70%的補貼,即每戶最高補貼資金1470元,省級和縣(市、區)按4∶1比例分擔,高出部分由農戶自籌承擔。
2.生物質鍋爐補貼。對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綏化市鄉村兩級(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區,其中城市供熱網路能夠輻射到的為城市近郊區)為農戶集中供熱的企業和政府、學校、衛生院等機關事業單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質鍋爐替代燃煤鍋爐,亞布力滑雪旅遊度假區、雪鄉旅遊景區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鍋爐改造生物質鍋爐,並實際燃用秸稈成型燃料或秸稈打捆直燃的,每蒸噸給予5萬元定額補貼,單個項目鍋爐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省級和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以上兩項秸稈替代散煤工作任務,由縣級政府根據當地農村常住戶數、以往工作基礎、資金匹配能力和農民接受程度,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經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後實施。
(五)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補貼。
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2022年在我省建設20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每個重點縣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設、秸稈還田監測評價、農作物草谷比和秸稈可收集係數監測等相關任務(具體工作由省農業農村廳另行布置),每個重點縣補貼資金35萬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要逐級簽訂秸稈綜合利用任務書,實行專班推進、掛圖作戰。各相關市縣政府是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秸稈還田和離田工作任務納入“田長制”管理,作業措施要落實到農戶和地塊。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和具體推進。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秸稈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稈沼氣等燃料化利用、秸稈機械化還田指導工作。省發改委負責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纖維素乙醇等燃料化利用指導工作。省財政廳負責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結合預算績效管理有關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根據建設任務的必要資金需求量和有關資金渠道做好秸稈綜合利用資金籌措和撥付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抓好秸稈禁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在散煤污染治理工作中支持秸稈轉化利用。省科技廳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發和成果轉化。省工信廳負責秸稈工業原料化利用項目推進工作。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對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建設用地給予支持,將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納入各地國土空間規劃,並積極做好項目用地預審等前期工作。省稅務局負責落實好秸稈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和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等政策支持。電力部門負責落實對秸稈撿拾、切割、粉碎、打捆、壓塊等初加工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執行等政策。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等部門負責引導全省銀行機構積極給予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貸款政策支持。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秸稈綜合利用年度工作方案。20個國家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要制定實施方案,並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績效評價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省級在秸稈綜合利用周期內實行周調度、半月通報、節點預警制度,各縣(市、區)要安排專人,開展農業農村部秸稈資源台賬系統數據採集,按時上報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進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二)強化供需銜接。轄區內有建成投產且運行穩定的生物質發電廠和大型秸稈利用企業的縣(市、區),可按照“政府統籌、市場運作、企業負責”的原則,由政府統籌規劃秸稈資源供應,指導大型秸稈產業化利用企業、村集體、秸稈離還田作業主體等簽訂多方合作協定,明確多方責任,保證按時完成秸稈離田還田作業和收儲,確保作業主體收益和農戶利益。各地要組織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與村屯、農戶對接,保證秸稈固化成型燃料質量。
(三)強化黑土保護。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黑龍江省黑土地保護利用條例》有關要求,加強秸稈離田作業質量監管,避免秸稈離田作業對耕地表層土壤造成損害。縣級政府要引導各類秸稈加工利用主體、企業,做好加工前的篩土處理和篩下物的消納利用,防止黑土流失。對秸稈離田作業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壞的,篩下土壤存儲管護和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土壤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強化支撐保障。加強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積極發揮省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指導組作用,以縣鄉兩級農技推广部門為平台,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推廣簡便實用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育秸稈綜合利用的服務主體,發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服務小農戶的作用,提高秸稈綜合利用能力。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等多種手段,大力宣傳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進一步提高農民主動參與意識。適時舉辦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現場會、展示會,打造秸稈綜合利用示範樣板,增強輻射帶動效應,提升全省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五)強化工作推進。省級對各地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情況依法依規開展督導檢查和總體評價,對不能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未完成秸稈綜合利用率既定任務目標的要扣撥補助資金。秸稈綜合利用率比既定目標每低1個百分點,以縣(市、區)為單位扣撥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資金100萬元。
(六)強化資金監管。省級繼續按照“先行預撥、據實結算”的原則,以切塊形式先行預撥部分補助資金,待本年度秸稈綜合利用周期結束後省級將根據實際完成情況進行據實結算。各地要做好現行相關項目支持政策的銜接,不得重複享受相關補助。要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縣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承擔本級相應支出責任,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有效保障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各地要切實提高資金監管水平,提倡引入第三方服務監管等方式,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加大資金管理與使用問責力度,防止出現資金管理不規範、使用效率低下、資金滯留沉澱等問題。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閒置浪費補貼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依規依紀依法處理處罰,追責問責,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2022年度秸稈綜合利用目標任務
1.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目標任務。2022年度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秸稈綜合利用率要穩定在95%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穩定在65%以上。
2.北大荒農墾集團目標任務。2022年度北大荒農墾集團秸稈綜合利用率要穩定在95%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實現90%以上。北大荒農墾集團秸稈綜合利用有關工作及相關扶持政策自行擬定,不納入省級扶持政策範圍。
3.其他地區目標任務。2022年度秸稈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0%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達到60%以上。龍江森工集團、伊春森工集團、省監獄管理局、中國融通公司等中直、省直單位農場實行屬地化管理,與地方政府同等任務、同等責任,地方政府要與其簽訂秸稈綜合利用任務書。
4.秸稈還田任務要求。市級在保證完成全市秸稈還田利用目標的基礎上,可指導各縣(市、區)適當減少秸稈直接還田面積,增加秸稈間接還田利用量,確保秸稈科學還田,對轄區內有建成投產且運行穩定的生物質發電廠和大型秸稈利用企業的縣(市、區),可適當下調縣級秸稈還田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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