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錄對象,招錄基本條件,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注意事項,准考證領取,筆試科目及時間安排,面試,綜合成績的計算,體檢、體能測試和考核,十一、公示和錄取,十二、其他一些相關政策,十三、諮詢及解答方式,
定向招錄對象
現為雲南戶籍的已退役士兵、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未就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在雲南服務2年及以上(特崗教師需服務3年)且服務期將滿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四類服務農村人員(西部志願者、特崗教師、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畢業生、“三支一扶”人員)、懂崗位要求的少數民族語言的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具體分類如下:
1、高中起點大專學歷教育的招錄對象: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含公安現役部隊)的已退役士兵,要求2010年7月4日以前為雲南戶籍,具有高中及以上的同等學力,年齡不超過25歲(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
2、大專起點本科教育的招錄對象:
(1)在雲南服務2年及以上(特崗教師需服務3年)且服務期將滿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四類服務農村人員及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未就業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畢業生。
(2)檢察院系統雙語試點班的招考對象,除要求具備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含大專)法律專業學歷外,還應該具備運用該職位所要求的少數民族語言的能力。
3、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招錄對象:
在雲南服務2年及以上(特崗教師需服務3年)且服務期將滿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四類服務農村人員及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未就業的具有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畢業生。
4、法律碩士研究生教育的招錄對象:
在雲南服務2年及以上(特崗教師需服務3年)且服務期將滿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四類服務農村人員及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未就業的具有法學學士學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生。
招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7、招考計畫中“25周歲以下”的定義為1985年7月4日(含)以後出生;“27周歲以下”的定義為1983年7月4日(含)以後出生;“35周歲以下”的定義為1975年7月4日(含)以後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指:參加高考後,按照普通計畫招生、並通過全日制學習的、持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2010年9月1日前被確定為2010年度全國範圍內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及2010年9月1日以前尚未退出現役的士兵,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05-2010年內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3)凡不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的人員,不符合公安人民警察的報名條件。
(4)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0年的報名工作全部採用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自行維護報名信息,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教育考試部門不受理任何修改報名信息的申請。每個人只允許填報一個崗位,若姓名或身份證號填寫錯誤,請不要對錯誤的報名信息交費,並請以正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錄系統再次報名、交費即可,審核通過以前的報名信息可以由考生自由更改,請報考人員注意認真校對自己所填報的個人信息,保證個人信息時真實有效,填報虛假信息的將按《考生報考誠信承諾書》所附規則進行處罰。《考生報考誠信承諾書》請至雲南人事人才信息網、雲南人事考試網或雲南省招考頻道下載。
報名網址:雲南人事考試網。
報名時間:2010年7月4日0:00至7月6日24:00。
網上交費時間:2010年7月4日0:00至7月7日24:00。考試報名費用為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報名費用之和,其中:公務員考試每人80元;教育入學考試只考一科的每人交25元,考兩科的每人交50元。
報名注意事項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教育考試部門不對報名者的報名數據進行維護,請報考人員仔細校對報名信息,自己對自己的報名信息負責。
網路報名的大致流程為:登錄雲南考試網?閱讀並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網上交費,具體報名流程詳見雲南考試網。
以下為相關注意事項:
1、網路報名時報考者需準備一張電子照片(通過數位相機拍攝),此照片是考試和錄取的依據,請考生以肉眼觀察上傳照片的效果及比例(肉眼在計算機上所見上傳照片與報名表的比例即為真實比例),在照片欄中所占比例不能過小。具體要求為:本人近六個月內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電子頭像照片,大小約為
160像素(高)×130(寬)像素,頭部長度占照片長度的2/3左右,不著制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鏡的應配戴眼鏡,單一顏色背景,無框線,人像清晰,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場。更詳細的照片要求及照片製作流程請詳閱雲南人事考試網“論壇”和雲南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務員招考”欄的有關說明。
2、資格審核工作全部由計算機自動完成,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填報真實信息並上傳照片後,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計算機自動審核,凡在報名信息中看見計算機顯示“審核通過”字樣的,即為審核通過。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可以修改個人的報名信息。為方便報考者修改個人信息,網路自動審核每6小時進行一次,即每天的0:00、6:00、12:00、18:00定時審核,請考生錯開審核時段上傳照片。
3、網路報名通過審核的人員必須進行網路繳費(該項考試僅支持網路交費),完成交費才算正式報名成功,網上交費平台現支持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的銀行卡交費,請報考人員使用上述銀行的銀行卡,並開通網銀,交納報名費。具體網銀帳戶的開設請詢相關銀行的網銀部門。報名和網上交費的流程請詳見雲南考試網的考試論壇或雲南人事人才信息網的公務員招考專欄。
4、交費結束後將再次開放報名系統,給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或報名信息填報錯誤的報名人員一次修改機會,修改時間為7月8日9:00至7月8日24:00。注意:在此期間,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及其他與審核條件有關的項目不得修改,一旦修改報考崗位或將有關信息修改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系統將於次日把考生的信息全部重置回7月7日的狀態。
5、開展網路報名的崗位,除定向藏區崗位外,其餘崗位的擬招考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需達到1:3方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不進行調劑,只是將按比例縮減計畫或取消招考計畫。
6、2010年的筆試、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的地點均安排在昆明市。
7、每天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及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請至雲南考試網的考試論壇進行查詢,如有問題請先關注論壇置頂的帖子,在置頂帖中得不到相關解答的,可以在論壇里提問。
准考證領取
網路報名人員的准考證全部由報考者通過網路下載列印,網路列印准考證的開放時間為2010年7月25日至8月1日,網址為雲南考試網。
筆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以下所有筆試科目的考試大綱屆時將在雲南人事人才信息網、雲南人事考試網及雲南省招考頻道予以公布。
(一)筆試時間
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所有考生均參加測試。
2010年7月31日下午14:00-16:30
申論,所有考生均參加測試。
201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該項考試僅為報考大專教育崗位的人員參加測試。
201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學,該項考試僅為報考專升本及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崗位的人員參加測試。
2010年8月1日上午9:00-12:00
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該項考試僅為報考法律碩士教育崗位的人員參加測試。
2010年8月1日下午14:00-17:00
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該項考試僅為報考法律碩士教育崗位的人員參加測試。
(四)筆試成績公布時間及地點
2010年8月25日以前,在雲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控制分數,並發布面試通知。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將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按擬錄取人數2倍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的計算方法(最終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兩位):
筆試成績=(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為百分製成績)×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含加分)換為百分製成績)×50%
面試前一周內,對擬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主要查驗本人提交的身份、學歷、年齡等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的真偽,未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未就業證明。擬面試人員的資格複審的時間為9月1日,地點為雲南警官學院本院警體館(昆明教場北路)。
遇有放棄面試或資格複審人員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後續人員進入面試,此項遞補工作只在資格複審後進行一次,如遞補人員仍舊放棄面試或者資格複審不合格,將不再遞補。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人員將作為填報虛假信息人員記入公務員招考不誠信人員的資料庫,5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招考。
擬放棄面試的人員,必須在8月29日前將放棄面試申請表(附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指定信箱中,否則將記入公務員招考不誠信人員的資料庫,5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招考。
面試
9月5、6日,開展面試工作。由雲南省委組織部和雲南省公務員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面試。面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等額進行面試崗位的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非等額進行面試崗位的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未達面試最低控制線的人員,無論其筆試成績成績高低,一律視為考試不合格,不再進行後續的體檢和考核。
定向招考少數民族雙語班的部分崗位,還將開展少數民族語言測試,少數民族語言測試不合格者,不論其筆試和面試成績高低,均不予錄取。
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的總分折算為百分製成績後,與折算為百分制的面試成績進行等比加權,得出最後的綜合成績(先將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再進行計算,綜合成績最終也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即:
綜合成績=[(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為百分製成績)×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含加分)換為百分製成績)×50%]×50%+(面試成績換為百分制分數)×50%
體檢、體能測試和考核
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按每個崗位的招考計畫數劃出一定比例進行體檢和考核。碩士研究生崗位按1:2的比例進行體檢和考核,由招錄院校進行面試複試,面試複試合格的人員由省法院和省檢察院面向社會公示;第二學士學位及以下崗位按1:1進行體檢和考核,不進行院校的面試複試。碩士研究生的面試複試由招錄院校自行組織,與我省相關部門沒有任何關係,如有疑問,請考生直接詢問招錄院校的招生部門。
為方便考生,面試結束後將立即開展體檢和公安系統考生的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復檢;體檢不合格的人員,若體檢不合格的項目是7天內能取得復檢結果的項目,可以申請一次復檢,其餘項目不做復檢。
由於中央要求的時間緊迫,因考生體能測試、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崗位,不再開展遞補工作。
1、體檢
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工作人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及雲南省公安廳下發的相應規定進行體檢。體檢時,體檢醫生與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有迴避關係的,應予迴避。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2、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體能測試
錄用為公安人民警察的崗位需進行體能測試,其餘崗位不需要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省公安廳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組織。體能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再進行後續的考核與體檢。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或工作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形等,並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複審。
十一、公示和錄取
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崗位的擬錄取人員名單,將於考核工作結束後在報名網站公示,碩士研究生崗位的擬錄取人員名單,將於各招考院校面試複試結束後在報名網站公示。
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取的人員確定為擬錄取人員。由雲南省相關部門將擬錄取人員名單報中央相關部門同意後,再由定向培養學校直接向擬錄取人員發放錄取通知書。由於外省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的發放與我省相關部門沒有關係,如有疑問,請考生直接詢問招錄院校的招生部門。
十二、其他一些相關政策
1、優惠政策。
(1)所有被錄取的人員在校期間的學費由國家統一負擔,國家還將對在校學習人員發給生活補助經費。
(2)定向藏區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3)應徵入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4)單獨設立針對服務農村四類人員的崗位,只允許服務期將滿截止報名時仍在崗的四類服務農村人員報名(由於對這四類人員已經實施了優惠照顧,按中央要求,不再另行加分)。
2、考試合格確定為被錄取的人員,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須與培養學校、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簽訂培養協定書,明確相關責任。
3、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報到後,由招錄單位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4、學校學習期滿錄用到基層政法機關後有明確的最低服務年限(不包含在校的培養時間),在最低服務期內不允許進行調任、轉任和掛職鍛鍊等形式的交流。入校時高中起點大專教育畢業生的最低服務年限為9年,入校時大學專科起點大學本科教育畢業生的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入校時大學本科起點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畢業生的最低服務年限為7年,入校時本科以上起點碩士研究生教育畢業生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5、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人員,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
6、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能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違約情況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該學生需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請於2010年7月5日前將上述材料現場提交或用掛號信件郵寄到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潘家灣44號園林大廈3樓),郵編:650031。
十三、諮詢及解答方式
本次考試的諮詢及解答均在網路上進行。考試諮詢及解答網址:雲南考試網頁里的“雲南考試網論壇”。
中共雲南省委政法委
中共雲南省委組織部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南省教育廳
雲南省公務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