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0年度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該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辦公室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度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發布日期:2016-06-25
  • 編制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辦公室
一 、概 述
  根據《條例》要求,2008年 5月1日起全省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省11個市 、119個縣(市、區)人民政府、55個省直部門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開展順利。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繼續做好目錄編制、平台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培訓等基礎性工作的基礎上,201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加強了組織領導、主動公開的督促檢查和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指導等三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行政機關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為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2010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晉政辦函[2010]98號)。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按照該《通知》要求,進行了自查和整改,明確將此項工作的主管部門統一確定為市、縣人民政府辦公廳(室),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將此項工作的工作機構指定為本部門的辦公室,同時還明確了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工作人員。各市、縣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在做好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加大了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力度。
  (二)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的督促檢查力度。一是加強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王君省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示精神,對辦公廳機關各處室下發了《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關處室圍繞政府工作重點,及時向省政府網站報送政府檔案及領導講話、領導活動、政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公開徵集事項、政務督查等文字、照片動態信息,並向王君省長呈送了專題報告,提出了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的建議。二是印發檔案進行全省督查部署。2010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增強主動性、權威性和實效性。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事項,都應及時、全面、主動公開。一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動公開內容和主動公開時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同時積極推進教育、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運輸等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與人民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二要在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對需要或者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通過政府網站等渠道主動公開,以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請,節約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建設和維護,確保網上公開的信息及時、全面、準確,確保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運行正常。 三是進行網上點擊檢查。去年3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專人對部分市縣、省政府有關部門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布情況進行了網上點擊檢查。9月份,再次組織專人對部分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時效性進行了抽查,對一些網站打不開等問題進行了一一核實,督促其恢復網頁功能。四是進行績效考核。對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的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了考核,對考核結果進行了排名和通報。
  (三)加強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全新的工作。自《條例》施行以來,依申請公開逐漸增多,各地、各部門在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況。為進一步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一是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一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準確把握《條例》第十三條內涵和政府信息的適用範疇,明確“一事一申請”原則,妥善處理研究課題類申請,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力度,改進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服務。二要進一步規範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覆工作,有關記錄應當保存備查。對於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範疇或無法按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應主動與申請人溝通,儘量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在答覆申請時,要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特別是對於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三要加強保密審查。對遇到情況複雜或者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申請,應加強相關部門間的協調會商,進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二是對省財政廳依申請公開事項進行了業務指導,對省國土資源廳依申請公開進行了督促辦理。三是認真辦理向省政府辦公廳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省政府辦公廳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都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式進行了答覆;對在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過程中,需要或者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匯總表》,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通過政府網站進行了主動公開,以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請,節約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全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1.4萬條。 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3.1萬條,占5%;政策法規類信息9.4萬條,占15.3%;工作動態類信息34.4萬條,占56%;決策類信息1.9萬條,占3.1%;行政職權類信息4.2萬條,占6.8%。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工作動態類信息占了一半多,其次是政策法規類信息,再次是行政職權類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全省各級、各部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渠道建設方面積極開展工作。 如太原市在統一全市政府信息發布平台,實現政府信息公開“一網通”的同時,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機關,市政務大廳,市規劃大廳,市檔案館,市圖書館以及省城人流量較大的火車站、飛機場等公共場所購置安裝政府信息公開查詢設備10台。長治市定製開發了全市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長治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晉城市對涉及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暖、供電、供氣等12家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109項便民服務事項,包括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等進行了梳理。對政府機構改革後包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在內的6家工作職責變動較大的單位的行政職權事項重新進行了梳理,編印成《晉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職權及辦事指南》(共7冊),並在網上予以公布,方便民眾查閱,接受民眾監督。
  省科技廳除了將入口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渠道外,還在辦公大樓設定觸控螢幕進行服務指南,以《山西科技年鑑》、《山西科技統計年鑑》等形式定期向社會發布有關的科技信息和科技統計信息,開展了能博會論壇專題、2010年科技活動周專題、科技抗災專題、星火12396科技服務熱線等。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等部門對其入口網站進行了改版升級,“政務公開、線上辦事、公眾參與”等功能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895件,各級、各部門對所有申請均進行了回復。依申請公開主要集中在工商、稅務、規劃、城建、房地、環保、教育、醫療、民政和社會保障等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十個方面,內容主要涉及工商企業信息、勞動保障與就業、公務員招考、職稱考試、工資晉升、教育收費、用地審批、拆遷補償、城市規劃和項目建設等方面的信息。
  四、諮詢處理情況
  2010年,全省共接受公眾諮詢298.2萬人次。主要通過現場諮詢、電話諮詢、網上諮詢、市長熱線、廳長信箱等方式諮詢。諮詢內容主要涉及行政許可、工商登記、年檢服務、住房建設和供水、供氣、供暖、供電、家電汽車下鄉政策、農機補貼政策、地震科普知識、物價穩定、稅收征管、公司改制、民營經濟、公務員考試、殘疾人保障、城市低保、醫療衛生、教育收費、氣象信息等方面。
  2010年,我省各級、各部門在繼續做好傳統的當面諮詢接待服務工作的同時,重點搭建了服務熱線和網上服務大廳,開展電話諮詢接聽、網上諮詢線上互動等多形式的諮詢服務,能當場答覆的做到當場答覆,疑難問題待研究後及時答覆。實行“統一受理、分別辦理、歸口答覆”的工作機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規範性,提升了網站線上辦事能力。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全省共有2起針對本級、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未發生針對本級、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未收到各類針對本級、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包括信訪、舉報)。
  六、政府信息公開支出與收費
  2010年,全省各級、各部門沒有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收費,複印費和郵寄費由有關單位在辦公費用中支出。
  2010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支出為1567萬元,主要用於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和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建設、政府網站升級改造建設、網站設備運行維護、宣傳培訓、辦公費用等方面的支出。未產生政府信息公開事務訴訟相關的費用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從總體上看,我省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也全面展開,但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按照《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是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做得較好,但對本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及下一級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三是由於各級、各部門及全社會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不到位,有相當一部分民眾不了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知道如何申請、查詢,對各部門的職能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規定不了解,造成了在依申請公開中的一些誤解;同時,由於各級、各部門大都按照新的機構編制進行了人員調整,宣傳和培訓工作需進一步加強。
  (二)整改措施。一是健全機構。2009年11月,經省政府批准,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省政府辦公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處的機構和職能。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們將儘快組建政府信息公開處,切實承擔起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能,推動這項工作深入開展。同時,督促各級、各部門在機構改革中,設立或指定專門的工作機構和專門的工作人員。二是加大檢查督促力度。各級、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組辦公室要全面督促本級、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上報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工作組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檢查,適時通報檢查情況。對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影響的,嚴肅追究部門及其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要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報導,引導民眾關心政府信息公開,依法有序參與政府信息公開,運用《條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領導幹部和政府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公開意識,提高業務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