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通知

本通知針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適應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雲南省、江蘇省、重慶市等城市。主要有報考條件、考試時間及科目以及考試報名相關事宜等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通知
  • 類別:考試通知
  • 時間:2010年
  • 適應:上海市、浙江省、湖北省、雲南省
報考條件,考試時間及科目,免試部分科目條件,考試成績管理辦法,考前培訓,考試報名相關事宜,考試題型與應考注意事項,

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築、規劃和管理等學科,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學本科學歷,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三)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台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或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並在報名時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考試時間及科目

(一)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6日
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14:00-16:30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10月17日
9:00-11:30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14:00-16:30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二)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6日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10月17日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需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1.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2.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後,方可獲得執業資格。

考前培訓

(一)因執業考試存在一定的難度,且難度逐年增加,故學院要求考生均應參加培訓,以提高通過率,力爭一次性通過.
(二)培訓報名點:(學爾森學院建工學院)
1.上海市
①徐匯萬體館分校
中山西路2271號上海商學院316室-322室
②閘北新客站分校
長安路1001號(天目西路 交叉口)長安大廈一號樓6樓
③黃浦外灘分校
延安東路59號(江西南路交叉口)工商聯大廈輔樓4F
④普陀武寧分校
武寧路350號(中山北路交叉口)聯合大廈588室
⑤浦東八百伴分校
張楊路655號華聯商廈西側門福興大廈1503室
⑥楊浦同濟四平分校
彰武路26號(四平路路口)同濟聯合廣場E樓
⑦楊浦同濟赤峰分校
赤峰路35-4號(近四平路)
⑧ 閔行莘莊
莘朱路270弄31號北二樓(莘莊捷運南廣場西側)
2.浙江省
① 杭州市下城區體育場路279號糧貿大廈1115-1123室
② 溫州市\紹興市\寧波市
3.湖北省
武漢市武昌區閱馬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科二樓四樓
4. 雲南省/重慶市南通地區
(三)培訓班類與費用
房地產估價師班:3000元/四科;單科:800元;
房地產經紀人班:2000元/四科;單科:600元。

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採取電話預約與現場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考試培訓流程:
培訓報名(學爾森)→考試網上報名(可由學校代報)→報名現場確認(可由學校統一代報)→准考證下載(可由學校統一代報)→考試
(三)報名時間為常年,隨到隨報。
1.參加2010年考試的報名時間為:
■上海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7月6日,其中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15日-7月6日;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的“網上報名”欄目。考生網上報名期間須完成:
①正確輸入報名信息。
②成功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③保存報名信息,下載並列印報名表。
■報考資格(學歷和工作年限)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7月4日-7月6日,現場確認地址諮詢學爾森教育各報名點。
■ 浙江地區考生\學員網路報名時間統一定於6月23日至7月7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資格(學歷和工作年限)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7月6日-7月8日,現場確認地址諮詢學爾森教育各報名點。
■湖北\雲南\重慶地區考生\學員即日起至7月上旬.
2. 7月6日以後報考的人員先參加培訓,考試安排在2011年10月。
七.考務費: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85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70元。

考試題型與應考注意事項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由考生自備。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
(三)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行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並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九、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後兩個半月,考生可於本網站“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於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列印。
(二)領證時間為成績公布後兩個月左右,地點為相應確認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繫現場確認點。領證前須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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