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4個科目。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考取條件
(一)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與規範;
2.秉承誠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
3.恪守職業道德。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中專或者高中及以上學歷。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共2個,分別為《房地產經紀綜合能力》《房地產經紀操作實務》;考試範圍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所確定的範圍。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共4個,分別為《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考試範圍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所確定的範圍。
考試成績發布與查詢
考試成績將在考試日期後2個月內發布。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考試服務平台查詢自己的考試成績、列印成績單。
考試成績滾動周期
各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辦法。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考試科目的考試;但是,符合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1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科目的考試;但是,符合免試部分考試科目條件且未放棄免試資格而僅參加3個考試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遺失與補辦
房地產經紀人註冊證書不慎遺失應按以下程式申請補辦:
一、在省級以上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
遺失聲明中應包括:證書持有人姓名、性別、遺失的證書名稱、註冊號、證書有效期期限。
二、填寫申請表
申請人應填寫《房地產經紀人註冊證書補辦(更換)申請表》。此表可從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站下載。
三、準備以下申請材料
(1)《房地產經紀人註冊證補辦(更換)申請表》兩份;
(2)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兩份(報紙原件必須是一整頁,可以看得出報紙的名稱及版面)。
四、提交申請材料
遺失聲明見報30日後,請攜帶上述材料到聘用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簡稱註冊受理部門)提交申請。
註冊受理部門的詳細信息可登錄中國房地產經紀人網站查詢。
五、辦理期限
註冊受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證工作。
六、領取新證
房地產經紀人可到註冊受理部門領取註冊證書。
需提供證件編號,然後在省級或者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廣告,最後補辦
證書管理
經註冊的房地產經紀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註冊機構註銷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
(三)脫離房地產經紀工作崗位連續2年(含2年)以上。
(四)同時在2個及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進行房地產經紀活動。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經紀行業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