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相關要求,進一步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擴大學前教育普惠資源供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 -2018)、《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4號)和幼稚園有關設計建設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相關要求,進一步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擴大學前教育普惠資源供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 -2018)、《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4號)和幼稚園有關設計建設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 -2018)、《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4號)和幼稚園有關設計建設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原則上達到二級及以上評估水平的幼稚園(含新建園)才能申報普惠性幼稚園。3.收費合理。收費項目符合規定,財務管理規範,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無亂收費現象。根據辦園地域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幼稚園具備的等級水平,由相關專業...
各市(州)教育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發展改革委:為規範我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精神,建立健全我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機制,拓寬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途徑...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精神,建立健全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機制,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根據《...
2019〕49號)、《省教育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自然資源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鄂教幼高〔2019〕4號)以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寧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
三、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投資建設 (一)關於城鎮小區已經建設形成,但未規劃配套建設幼稚園的,由轄區政府根據居住小區規劃和居住人口規模統籌協調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市級相關部門應按有關規定給予積極支持。(二)關於城鎮小區已經建設...
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
財政部門要做好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中的相關資金保障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要統籌規劃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將小區配套幼稚園必要建設用地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按相關規定劃撥建設用地。在治理工作中,需要其他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的,縣區政府要...
健全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機制,2019年6月底前,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制定出台我省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各市、縣和雄安新區要及時制定實施細則,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市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反映意見渠道要及時報省治理...
要及時總結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四)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結果。暢通民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並公布監督...
《辦法》分總則、前期規劃、立項審核、建設與移交、管理與使用、附則6條,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基本信息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紹興市區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紹政辦發〔201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省、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認真履行政府責任,依法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規定,聚焦城鎮小區配套...
為落實好省領導指示精神,省教育廳商相關部門,明確了“先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摸底排查,再針對摸底排查結果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出台《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的工作思路。2019年3月7日,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
對在治理工作中發現的造成學前教育資源嚴重流失等失職瀆職行為和違法違紀案件,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及時總結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強化社會監督。各地政府要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
(一)解決規劃、建設不到位問題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和《山西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晉教基〔2016〕13號),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不斷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建立定期檢查、聯審聯管等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3.加強監督評估。市政府將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納入縣(區)級政府教育工作績效考核,對在治理工作中...
2016年12月吉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城鎮新建居住區和舊區改造配套幼稚園建設及管理的指導意見》 (吉教聯字〔2016〕53號)規定,配套幼稚園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應一律辦成公辦園...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定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四)落實治理經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和示範區管委會要安排專項經費予以保障,市城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
及時總結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四)做好師資經費保障 各區(市、縣)政府要根據小區幼稚園的移交情況,依法辦理單位法人登記;加強教師配置工作,對舉辦為公辦幼稚園的,要在地方...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市(州)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見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及時報送省治理工作聯合 辦公室(教育廳)。印發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
一是要完善我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要求配套幼稚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要嚴格城鎮小區依標配建幼稚園,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
為規範我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移交工作,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機制,根據《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建設及產權移交暫行辦法的通知》(洪府廳發〔2018〕140號)、《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昌市城鎮小區...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定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區市縣、園區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見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及時報送市治理工作辦公室(市教育和 體育局)。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