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加快培育服務業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8〕10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黃政發〔2019〕4號)檔案精神,現就加快培育全市服務業市場主體制定如下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加快培育服務業市場主體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培育服務業市場主體的重要意義,把培育服務業市場主體作為最佳化我市經濟結構、解決民生難題、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方法,最佳化政策支持,嚴格考核督辦,力爭我市服務業市場主體數量快速增長、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影響力有較大提升,為促進“雙強雙興”、加快黃岡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總體目標
爭取通過3至5年的努力,全市服務業市場主體總量和實力進入全省先進行列。
——各縣(市、區)每年新進規入限重點服務業企業2家以上,人口在90萬以上的縣(市、區)每年新進規商貿企業10家,人口在65-90萬的縣(市、區)每年新進規商貿企業8家,人口在65萬以下的縣(市、區)每年新進規商貿企業5家。全市每年新進規重點服務業企業20家、新進規商貿企業80 家以上。
——服務業市場主體總量逐年增加,力爭到“十四五”末,規上服務業企業達260家,限上商貿企業達1000家;服務業年營業收入過億元企業達20家;商貿批發、零售年銷售收入過50億元企業1家、過10億元企業5家;住宿、餐飲年營業收入過億元企業3家。
三、工作任務
對全市商貿服務業(批零住餐)企業、重點服務業進行全方位、全領域、全過程培育,對達到規模(限額)以上服務業市場主體引導其納入“四上”企業單位名錄庫進行統計,給予重點扶持和獎勵,促進全市服務業市場主體持續健康發展。
四、工作措施
(一)最佳化發展環境。
1.提高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凡國家法律法規未明令禁入的服務業領域,全部向外資、民間資本開放。全面規範市場準入程式,除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查環節外,其他審查環節一律取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2.壓縮服務業企業開辦時間。最佳化辦事流程,縮短辦事時限,企業開辦實現“210”標準,即2個環節(一表申請、一窗發放)、1天內辦結、0費用(免費贈送一套三枚公章)。(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人行黃岡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3.加強服務業企業服務。將規上服務業企業納入“四大行動”和“四進”攻堅行動範圍,持續推進服務業企業“護航行動”,幫助服務業企業、服務業項目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二)激發創業活力。
4.開展創業幫扶行動。對高校畢業生、本市城鄉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及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設“網店”和“一址多照”等實體,以及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各類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首次創辦小微企業的,在市場監管部門註冊登記之日起,實際運營6個月(含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且正常繳納社保費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對小微企業參與就業扶貧,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可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5.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全面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對象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重點就業群體。個人、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分別提高到20萬元、300萬元,合夥的可根據合夥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和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三)加大招引力度。
6.加大服務業招商引資。強化服務業規劃引領,將重點服務業發展納入地方發展規劃。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制定出台服務業招商引資辦法,招引一批服務業重點項目、龍頭企業。鼓勵新引進的商貿流通企業在我市註冊獨立法人。(責任單位:市招商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四)開展“四轉”行動。
7.開展“個轉企”行動。支持推動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自轉為企業之日起,給予企業3年期的優惠扶持過渡期。過渡期內,“個轉企”的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按照原繳稅率不變(或採取先征後獎的方式給予50%的獎勵);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稅務機關核准,依法減征或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個轉企”個體工商戶轉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個人獨資企業的,將其個人名下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到其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個人獨資企業名下時免徵契稅。(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8.開展“小轉規”行動。將年營業收入(銷售額)與進規入限標準差距在30%以內的小微企業作為重點培育對象,每年遴選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推動其轉型升級為規模(限額)以上企業。鼓勵工業企業設立銷售公司主輔業務分離一批,支持產業單位轉為獨立法人。支持鼓勵市內各類服務業企業合併重組一批,壯大規模。鼓勵通過政府採購、特許經營、委託等方式購買公共服務向規模較大、市場誠信度較好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傾斜,支持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對當年新增並納入統計範圍的規模以上服務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9.開展“規轉股”行動。採取“一對一”指導,重點推進規模以上企業股份制改造和兼併重組,鼓勵有限責任公司重組、改造、變更為股份公司。對“四上”企業改制成規範化股份公司的,每戶給予10萬元補助,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管委會區)
10.開展“股轉上”行動。實施“全程保姆式”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四板掛牌上市。加大企業上市獎勵支持力度,企業在境內外IPO首發上市的, 給予一次性補貼 100 萬元;企業改制後在新三板、四板成功掛牌,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 60 萬元和 30 萬元;以上補貼按申請受理和獲批上市(掛牌) 兩個階段各兌現 50%。企業因上市(掛牌) 改制、重組、賬務調整而產生的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除外),對本級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等額補貼。(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政府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五)實施“五個一百”工程。
11.著力培育服務業龍頭企業。對全市規模以上重點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排名前10名的和營業收入增幅排名前10名的、批發、零售企業銷售額排名前20名的和銷售額增速排名前20名的、住宿、餐飲企業營業收入排名前20名的和營業收入增速排名前20名的法人單位,市級財政給予年度經營貢獻獎勵10萬元。對我市新進全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湖北服務業企業100強、湖北省服務業“五個一百工程”重點服務業企業的獨立法人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2.推進服務業示範園區建設。支持全市服務業集聚區爭創國家、省級各類服務業集聚示範區(園區)。服務業集聚區的公共服務平台和重大項目建設,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服務業財政資金扶持。鼓勵各園區制訂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打造總部經濟。對新認定為國家、省級各類服務業集聚示範區(園區)的,分別給予集聚區運營管理機構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3.推動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建立市級服務業重大項目庫,定期篩選推薦報送國家三年滾動庫、省“五個一百工程”服務業重大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市級服務業重大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服務業財政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4.支持服務業品牌創建。鼓勵服務業企業參與全國、湖北名品評選,對入選企業給予獎勵。對我市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的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湖北名牌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大別山質量獎的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獎勵;對商務部新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和省商務廳新認定的“湖北老字號”服務業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的服務業企業,按照主辦單位頒發獎金額度的50%進行額外獎勵。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負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5.支持服務業領軍人才培養。實施服務業領軍人才培育工程,每年遴選20名市級服務業領軍人才,定期組織開展領軍人才培訓、研討和外出交流活動,並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級服務業領軍人才。支持縣(市、區)常態化開展服務業領軍人才的培訓培養。(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委人才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六)加大支持力度。
16.拓寬信貸融資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規上服務業、限上商貿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針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客戶的金融信貸專業化分類、批量化行銷、標準化審貸、差異化授權機制。搭建金融服務綜合平台,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平台上實時發布融資產品和服務,積極引導服務業企業上線提交融資需求信息。落實國家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制度,支持擔保機構面向中小微企業開展融資擔保業務。(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人行黃岡中心支行)
17.最佳化項目用地支持。對列入國家、省重點建設計畫的服務業項目以及省“五個一百工程”服務業重大項目,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在土地利用計畫中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後,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屬於工業用地項目的,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的,可按照不低於所在地工業用地最低地價標準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價格。(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8.鼓勵服務業行業協會建設。支持全市商貿流通、餐飲、物流、物業、家政服務、人力資源、大健康、智慧財產權、修理等各類服務業行業協會建設。按照依法依規、退出自願、管服並重原則,支持協會運用信息、諮詢、調研、協調、培訓、評比等多種形式在服務會員發展、規範行業秩序、開展行業自律、維護會員權益、調解個體糾紛等方面搭建企業與政府、企業與社會的溝通橋樑,為行業和會員提供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促進行業經濟的繁榮和發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19.對規上服務業企業統計人員給予補助。企業統計人員在報表報送率、及時率、準確率等方面達到要求,每年年終經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額度不低於1500元。(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區各園區管委會)
五、組織保障
20.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兩級都要建立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承擔本地本部門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的主體責任,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和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各項工作落實。
21.加強協同配合。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地各部門要主動作為,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強聯絡,全力完成好各自培育任務,共同推進全市服務業市場主體成長壯大。
22.加強考核監督。建立考核評價辦法,加大對全市服務業市場主體培育工作落實的督查考核。市政府將對各地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工作實行定期督導、通報,並進行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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