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增加行政活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更好地為社會公眾服務,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特編制《黃岡市交通運輸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交通運輸局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主動向社會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網站政務公開欄目裡面的目錄設定。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1、黃岡市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欄目
2、黃岡市交通運輸局網站。
3、新聞媒體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機關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範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符合《規定》但未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二)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黃岡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辦公地址:黃岡市黃州區新港二路7號。
(三)申請方式
(1)信函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2)當面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持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本機關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公開,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四、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黃岡市交通運輸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犯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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