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旅遊局是黃南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二)擬訂旅遊市場的開發規劃,負責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組織開展重大旅遊宣傳活動,指導扶持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策劃,宣傳全州精品旅遊景點和黃金旅遊線路。
(三)組織對全州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規劃、開發,建立旅遊資源檔案;負責擬訂旅遊資源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推進旅遊休閒度假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服務行為,監督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關於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完善旅遊市場投訴和旅遊安全保障機制,監督指導旅遊執法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五)按照許可權推薦、評定、覆核星級飯店、鄉村旅遊接待點和國家A級景區,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六)編制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促進和引導全州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進行開發建設,監督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負責重點景區及建設項目行業評價。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
(八)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人事、會務、安全、信訪、保密、檔案、政務和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及督查、驗收工作;負責全州旅遊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局機關的黨建、黨風廉政、綜合治理等工作。
(二)業務科。
負責對全州旅遊資源的普查、評估、規劃、開發,建立旅遊資源檔案;負責擬訂旅遊資源保護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推進旅遊休閒度假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擬訂旅遊市場的開發規劃;負責開展全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組織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推薦、評定、覆核星級飯店、鄉村旅遊接待點和國家A級景區;負責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遊客諮詢服務和旅遊投訴案件的處理,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進行預報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