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

《麗江市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已經麗江市人民政府同意,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4日
  • 發布單位: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18條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42號)精神,加快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政務數據按需共享、有序開放,助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數字中國”重要論述精神,堅持系統思維,按照“統籌協調、套用牽引、安全可控、依法依規”原則,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平台,推動政務數據共享開放。充分發揮數據共享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企業和人民民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現代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職責,編制已分享資料夾和供需對接清單,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以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為數據交換通道,加快地方自建政務業務系統與全省一體化政務平台(以下簡稱一體化平台)的對接聯通,充分發揮一體化平台數據共享樞紐作用,統一受理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需求並提供服務,形成覆蓋各級各部門的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提高供需對接智慧型化、精準化、便捷化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高效的政務數據議事協調機制
1.建立政務數據議事協調機制。成立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級有關單位為成員的麗江市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研究審議政務數據共享重要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指導督促各級各部門落實數據共享工作責任;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政策制度、標準規範和安全機制建設;組織開展試點示範、技術創新和經驗推廣。〔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職責。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政務數據共享的協調工作;市政務服務管理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市推進“智慧麗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大數據共享平台的建設和數據統籌運用等工作;市委機要和保密局負責為政務數據的使用管理提供安全和保密技術支持,對失泄密事件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專用通信局、市信息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網路支撐建設工作;各級具有政務事項的部門負責政務數據的提供和使用工作。各縣(區)參照市級設定情況,進一步明確本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主管機構,統籌協調推進數據共享工作,加強基層政務信息化建設,將數據共享延伸到有條件的鄉鎮、村和社區,逐步提高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信息化、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二)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基礎支撐和數據匯聚
1.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平台支撐。以一體化平台為總門戶,發揮一體化平台數據共享樞紐作用,統一受理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需求並提供服務,配合提升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數據交換通道支撐保障能力。按需規範對接政務、經濟和社會等領域數據,形成覆蓋各級各部門的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除涉及國家安全等特殊業務外,推動平台有效滿足各級各部門數據共享需求。〔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2.加強本地自建政務業務系統的數據匯聚和共享。加快各級各部門自建政務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平台的對接聯通,逐步實現統一身份認證、單點登錄、一網辦理。重點推進辦件數據、證照數據、監管數據和“好差評”數據等政務數據“應匯盡匯”,依託全省共享交換平台實現共享開放。結合政務服務需求,積極穩妥推進其他政務系統和公共服務機構、相關企業及第三方業務系統的對接聯通,在確保全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動各類數據按需匯聚、共享開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3.強化基礎網路支撐。各縣(區)要加強網路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推動電子政務外網向村和社區拓展延伸,有效滿足基層一線數據共享和業務運轉需求。不斷擴大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向縣級部門延伸覆蓋,加強網路技術支撐和人員力量保障,滿足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共享交換需求。〔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三)構建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
1.加快大資料庫建設。充分發揮“智慧麗江”城市大腦數據中心共享樞紐作用,推動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信用數據、公共服務等數據信息資源全面匯聚,不斷豐富庫中數據源。公安、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政務服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在省直部門統一指導下,加快完善人口、法人、信用、電子證照、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等基礎資料庫,不斷充實數據源。〔責任單位:市推進“智慧麗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2.強化數據質量。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範,組織做好數據存儲、流通、共享等工作。按照“誰提供、誰管理,誰使用、誰反饋”的原則,明確數據採集、匯聚、存儲、共享等環節質量和職責要求。有自建政務業務系統的部門要統一歸集各類政務數據並及時向一體化平台推送,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安全性;有自建監管業務系統的部門要及時將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監管對象、執法人員、監管行為等信息向雲南省“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平台匯聚,為監管風險預警、信用評級提供重要支撐。〔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四)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
1.編制已分享資料夾和供需對接清單。對照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和供需對接清單,結合各單位“三定”方案規定明確的職責及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以滿足業務需求為導向,認真梳理編制本級本部門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和數據供需對接清單,納入一體化平台運行管理,動態更新調整。〔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2.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屬性。政務數據按照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3種類型。可提供給所有政務部門共享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無條件共享類;可按特定條件提供給有關政務部門共享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有條件共享類;不宜提供給其他政務部門使用的政務數據屬於不予共享類。列入有條件共享類或不予共享類的政務數據,應說明理由並提供相應法律法規或國家有關規定作為依據。〔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3.有序推進數據共享。按照“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的要求,積極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可通過一體化平台獲取的政務信息,原則上不得要求辦事人提交紙質或電子化材料。政務數據使用部門從一體化平台獲取所需數據,屬於無條件共享的,通過一體化平台直接獲取;屬於有條件共享的,通過一體化平台向數據提供部門提出申請,提供部門於3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答覆,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需共享數據;不同意共享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不提供數據的答覆並提供必要依據。政務數據使用部門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數據提供部門明確的範圍和用途使用共享數據。〔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五)強化新技術和共享數據套用
1.加強新技術套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有自建業務系統的部門和水、電、氣等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推行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在政務數據共享中的推廣套用,實現共享數據使用全程留痕和可追溯。加快推動人工智慧、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技術在“一部手機辦事通”、一體化平台的試點套用,不斷提高辦事服務和數據智慧型搜尋、自動匹配、智慧型識別水平。在加大新技術推廣套用的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夯實真實有效、互信互認的數據共享基礎,推進數據共享智慧型化、精準化和規範化。〔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2.積極推進共享數據套用。各級各部門要以便利、高效套用為牽引,以“一件事一次辦”、“零材料審批”、“不見面服務”為驅動,按需規範對接有效數據,重點推進共享數據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套用,充分發揮共享數據在輔助政務決策、支撐政府履職、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等方面的作用。準確把握共享數據的調用類型、數量、頻次和套用場景,做好數據套用效能的綜合分析評價和在重要領域的開發利用,不斷提升共享數據套用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3.開展數據風險情況評估。數據提供部門發現數據需求部門存在數據安全機制落實不到位、未按約定使用數據、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違反政務信息資源保密規定等情況的,要及時終止數據共享並與數據需求部門協商處理,協商後風險隱患仍不能排除的,解除數據共享合作關係。對存在違規截留和商業化使用數據的,立即終止數據共享,依法追究單位和個人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六)加強安全防護制度建設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紮實推進數據共享安全保障制度建設,按照“誰提供、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責任主體落實好數據共享安全管理責任。要建立健全數據安全評估制度、安全責任認定機制和重大安全事件處置機制,加強政務數據安全監管,推進安全檢測、安全評估、安全等級保護、密碼套用和風險防控等工作。〔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2.細化安全管理措施。各級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主管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和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對政務數據共享交換涉及的系統進行安全管理防護,明確係統等保定級,加強安全傳輸、訪問控制、授權管理、留痕溯源和全流程審計,保障數據共享交換的網路和信息安全。數據提供方要加強對數據採集、歸集、整合、提供等環節的安全管理,防範數據泄露和被非法獲取。數據使用方要加強共享數據授權管理,強化涉密、重要敏感等數據使用監管,按需申請共享數據,確保數據不被泄露、濫用和篡改。加強參與政府信息化項目建設和運營企業的監管,研究相應管理和約束機制,明確規範和標準,避免政務數據被違規截留和商業化使用。〔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3.強化政務數據共享開放責任。數據使用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理合法使用政務數據,自覺保守國家秘密,保護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和隱私,不得直接或間接改變數據形式後提供給第三方,也不得擅自轉讓、變更用途,不得利用政務數據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如違反有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或法律法規要求,造成重大影響和不良後果的,將嚴肅追究責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的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完成時限:2022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持續推進〕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經費保障。市、縣兩級要合理安排經費支持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有關項目建設資金要納入基本建設資金投資,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統籌安排。對政務數據共享有關經費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並將績效管理作為完善政策、改進管理和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
(二)強化制度保障。市、縣兩級要強化制度和政策落實,建立完善統籌推進機制,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吸納和培養信息化、大數據等領域技術人才,建立健全培訓機制,確保數據共享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監督考核。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定期進行調度、檢查、通報,並將工作作為“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對未按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和通報。

解讀

2021年12月4日,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麗江市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加快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政務數據按需共享、有序開放,助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18條措施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42號)精神。
三、主要內容
《方案》建立了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明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職責,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基礎支撐和數據匯聚,按照省級要求,編制已分享資料夾和供需對接清單,構建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統籌推進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工作。《方案》還明確以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為數據交換通道,加快地方自建政務業務系統與全省一體化政務平台(以下簡稱一體化平台)的對接聯通,充分發揮一體化平台數據共享樞紐作用,統一受理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共享需求並提供服務,形成覆蓋各級各部門的一體化政務數據共享服務體系,提高供需對接智慧型化、精準化、便捷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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