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6〕19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深化我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把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牢牢把握改革發展新要求和民眾健康新需求,堅持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強化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力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實質性突破,在推動民眾受益和醫院發展方面取得新成效,為打造健康麗水,增強民眾獲得感,以及與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目標
通過深化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初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區域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就醫秩序得到改善;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衛生總費用增幅與本地區生產總值的增幅相協調;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民眾滿意度和對改革的獲得感明顯提升。
(一)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按照管辦分開、放管結合的要求,強化政府辦醫職責,落實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聯動推進藥品耗材採購供應、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標準、醫務人員薪酬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等綜合改革,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到2017年,各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深化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權責明晰、運行規範、管理科學、監督有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二)有序就醫秩序基本構建。按照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要求,全面推進“雙下沉、兩提升”工作,進一步推動市級公立醫院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縱向延伸,加快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較2015年提升5個百分點;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
(三)全民醫保體系更加健全。按照制度更完善、保障可持續的要求,深化醫保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健全籌資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強化醫保在管控醫療費用、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和化解災難性醫療費用支出風險方面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間,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門診和住院報銷比例基本穩定在50%和75%左右。
(四)智慧醫療服務形成特色。按照創新服務、便民惠民的要求,加快建設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項目,促進大數據在醫藥衛生領域的廣泛套用,形成智慧型、便捷、高效、經濟、共享的服務新模式,改善民眾看病就醫體驗。到2017年,智慧醫院覆蓋50%的三級公立醫院;到2020年,覆蓋80%的三級公立醫院。
三、實施範圍
市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蓮都區人民醫院。
四、主要任務
(一)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辦醫體制。堅持管辦分開、政事分開,設立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負責公立醫院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保障、運行監管、績效考核等,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醫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衛生計生部門。
2.推進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公立醫院在人事薪酬、崗位設定、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權,完善公立醫院內部決策和制約機制,強化對醫院資產、財務、人事、薪酬、績效等重大決策的民主監督。逐步推行公立醫院去行政化。
3.加強公立醫院綜合監管。制定並實施以運營管理成效和醫療費用控制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辦法,將績效考核結果與醫院評先評優、財政補助、醫院獎懲等掛鈎。加強公立醫院預決算、成本核算、經濟運行分析與監測、資產管理等工作,強化預算約束和財務管理,規範醫院經濟運行,在市級公立醫院全面實施財務總監派駐制度。建立完善醫務人員考核評價機制,突出工作數量、服務質量、行為規範、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等指標,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崗位聘用、職務(職稱)晉升、個人薪酬等掛鈎。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化項目建成醫療服務監管與信息公開平台,公開轄區內公立醫院的收支情況、績效考核、質量安全、價格、醫療收入結構、醫療服務效率和醫療費用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完善公立醫院運行機制。
1.強化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推進公立醫院後勤服務社會化。深化醫療質量管理,發揮市級質控中心對全市公立醫院的質量控制作用,規範臨床診療等行為。加快推進電子化臨床路徑管理。到2017年底,所有三級醫院和80%的二級醫院實行臨床路徑管理,優質護理服務覆蓋所有的病房護理單元。加快推進醫療責任險制度,2016年底,醫療責任險市級公立醫院實現全覆蓋。
2.改革藥品耗材採購機制。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在藥品流通領域實行“兩票制”。建立藥品耗材採購新機制,引導市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自願組成採購共同體,鼓勵跨區域聯合採購,發揮批量採購優勢,有效遏制藥品耗材價格虛高現象。綜合各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格制定醫保目錄內藥品及醫用材料醫保基金支付標準,完善多部門協同的藥品耗材採購監管新機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實際採購價格低於藥品醫保支付標準或參考銷售價格的差額部分上繳同級財政,由財政、衛生計生、人力社保等部門組成聯合考核組,在對醫療衛生機構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等成本控制及基本藥物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後,依據考核情況對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獎勵。獎勵資金實行專項核算和管理,由醫療衛生機構統籌安排使用,主要用於探索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醫務人員薪酬待遇等。鼓勵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根據藥品採購情況,適當讓利給患者。支持患者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通過零售藥店購買藥品。探索實施“處方延伸”,允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醫生對二、三級醫院醫生開具的處方進行延伸套用。
3.改革醫療服務價格定價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總體原則,通過集中採購、醫保控費、規範診療行為等方式降低藥品、器械、耗材等費用,嚴格控制不合理檢查檢驗費用,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騰出空間。在針對取消藥品加成部分調整價格和騰空間的基礎上,繼續分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部分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進一步最佳化醫院收支結構,逐步提高醫療技術服務收入占比。調整提升醫務人員技術勞務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使醫療服務價格回歸技術勞務價值。改革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減少按項目定價的醫療服務項目數量,積極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定價。逐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做好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分級診療等政策的相互銜接,確保醫療機構發展可持續、醫保基金可承受、總體上不增加民眾負擔。加大對價格壟斷和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4.推進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編制制度改革,實施編製備案制管理,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實行“因事設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實行統籌管理。擴大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醫院緊缺、高層次人才,按規定由醫院會同人社部門採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逐步實行全員聘用制。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科學核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額,合理確定醫務人員薪酬水平,逐步提高醫務人員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改革方案,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幹、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健全院長選聘機制,加強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實施院長任期制、年度目標責任制和年薪制。
5.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總額預算控制下的按項目、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付費等相結合的複合式結算辦法,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比重,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建立醫保費用預付機制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聯席會議機制。充分發揮醫保智慧型監管平台和醫保醫師制度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實現對醫保定點單位醫療服務行為的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精細化、智慧型化監管,規範醫療行為,有效控費控藥。
(三)健全“雙下沉、兩提升”長效機制。
1.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調控。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總體規模和單體規模,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超標準裝修和超常規配備大型醫用設備,原則上不再新建城市綜合性醫院。科學合理規劃區域衛生資源配置,促進公立醫院差異化發展。鼓勵和引導城市醫療資源向基層延伸、轉移,疏解中心城區過度密集的醫療資源。鼓勵社會力量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投資醫療行業,選擇部分公立醫院引入社會資本進行混合所有制改制試點。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兒科醫務人員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強市級公立醫院兒科建設,在現有醫療資源的基礎內,適時籌建兒童專科醫院。
2.深化醫療資源縱向整合。推動市級優質醫療資源向中心鎮(小城市培育試點鎮)下沉,縣級優質醫療資源向鄉鎮下沉,2016年底實行縣級醫療資源下沉覆蓋率達95%上。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市區共建”,從設施設備、人才培養、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等方面,加強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建合作,做強做優社區衛生服務。
3.推進醫療聯合體發展。鼓勵城市公立醫院存量資金下沉與地方政府合作辦院,培育以資產為紐帶、具備一定規模、學科優勢鮮明、區域輻射能力較強的縱向整合型醫療集團或醫療聯合體,充分發揮市級三級醫院優質資源,通過全面“託管”、重點學科或專科合作、直接辦分院、市區共建、對口支援等五種模式,推動醫療聯合體成為發展共同體、利益共同體、責任共同體。構建市直各醫院和蓮都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共建合作機構,通過帶教、培訓、進修、定期選派專家等形式將專家資源和技術引入社區衛生機構,著力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診療水平、運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4.促進“雙下沉、兩提升”常態化可持續。將“雙下沉、兩提升”工作納入對縣(市、區)政府的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強化部門和地方政府責任落實。完善“雙下沉、兩提升”考核辦法,將“雙下沉”工作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與院長聘用和薪酬掛鈎。
(四)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1.加快推進責任醫生簽約服務。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簽約服務項目,明確簽約主體、簽約方式和簽約內容。建立多元化簽約服務籌資機制,條件成熟後,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公共衛生經費和個人承擔。建立醫保對簽約服務醫生的激勵機制,2016年底責任醫生戶籍人口規範簽約率達20%,重點人群規範簽約率達到60%以上(重點人群是指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6周歲及以下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高血壓、糖尿病等>、殘疾人<包括精神殘疾患者>等)。到2017年,規範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
2.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明確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結合區域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探索制定區域首診疾病種類目錄,編制《麗水市常見疾病雙向轉診指南》。建立麗水市預約診療服務平台,加大預約診療進社區工作力度,推動上級醫院優先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簽約責任醫生開放資源、分配號源,方便基層首診病人預約掛號。上級醫院要完善雙向轉診機制,對轉診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並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建立城市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集團或醫療聯合體內部分工協作機制,探索三級醫院診斷、二級醫院治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的三級診療服務機制,推進三級醫院開展預約診療、日間手術,實行急慢分治。城市三級醫院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等普通門診服務,逐步實現除急診外以接收下級轉診病人為主。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路,推進中醫特色預防保健能力提升。
3.實施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繼續實施醫保差別化支付,結合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建設情況,適時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報銷比例,降低未按轉診規定就醫的報銷比例。允許城鄉參保人員在一定範圍內自主選擇首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民眾自覺養成小病到基層首診的習慣。
(五)大力發展智慧醫療健康服務。
1.建立健康信息服務基礎框架。加快麗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技術,全面建成市縣鄉村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人口、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基礎資料庫,實現與醫保管理平台互聯互通。在公共衛生、計畫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領域形成互聯互通、交換共享、有效協同的信息服務網路。到2016年底,初步建成市、縣、鄉、村一體化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到2017年,市級平台與省級平台及轄區內100%的醫療衛生機構互聯互通連線,全面建成互聯互通、套用共享的麗水市人口健康信息系統。
2.推進智慧健康建設。提升基層衛生信息化水平,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智慧型化的健康管理、簽約服務、預約轉診和個人健康信息查詢等服務。推進醫療機構就醫流程信息化再造,提供智慧型化掛號、支付、導診、診療報告查詢、藥物配送和健康指導等網路業務套用。建立整合各類資源、聯通線上線下的網上健康社區(健康雲+)。加強區域醫療協同系統建設,強化遠程會診、教育等服務功能,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2016年底前,初步建立市級病理、影像、檢驗、心電四個共享中心,建成麗水市預約轉診信息系統。利用信息化構建智慧醫保、醫療監管體系,健全互聯互通覆蓋全市所有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智慧型監管平台,對醫療服務行為開展實時監管,提升服務績效和管理水平。
3.推進“網際網路+”健康產業發展。大力發展基於信息支持的、社會化的居家醫療、健康管理、康復護理、遠程醫療等健康服務,積極推廣可穿戴醫療保健設備套用。探索網際網路延伸醫囑、電子處方等服務套用,規範發展醫藥電商。探索開展網路醫院試點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改革任務,逐級分解任務,層層明確責任,制定年度實施計畫,切實增強改革的聯動性。
(二)加大投入保障。強化政府辦醫職責,落實符合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救災、援外、支農、支邊和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公共服務經費,保障公立醫院正常運行。
(三)營造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總結和推廣工作經驗。要大力宣傳和解讀改革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民眾預期,凝聚共識,增強信心,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