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決定

《鶴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決定》,是2014年鶴壁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壁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自身建設的決定
  • 通過時間:2014年4月15日
決定全文
(2014年4月15日鶴壁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提高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能力,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常委會實際,現就加強自身建設作出如下決定。
一、堅持正確方向,提高履職能力
1.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市委的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的貫徹落實,通過人大法定程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完善重大事項報告機制,重點工作、重要會議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完善人事任免機制,確保黨管幹部原則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的有機統一。
2.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根據工作實際制訂學習培訓計畫,堅持集體學習和自學相結合,每年要結合常委會議題安排2—3期專題講座。常委會組成人員要深入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憲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理論,學習履行職責必備的相關知識,了解和掌握市委工作安排和部署,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3.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常委會組成人員要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大工作實際,注重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帶頭撰寫議案、建議和調研報告,及時將學習和調研成果轉化為謀劃和推動工作的思路、措施。
二、堅持圍繞中心,發揮職能作用
4.緊扣大局開展工作。準確把握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緊緊圍繞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依據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點,統籌安排監督等各項工作。突出重點,講求實效,進取創新,充分發揮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5.增強監督工作實效。改進監督方式,完善監督程式,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事後全程監督。突出監督的針對性,以問題導向開展監督,找準問題,提出意見,促進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對涉及民生熱點問題的監督,採取召開新聞發布會、代表評議會等形式,現場公開讓被監督對象進行答覆,接受輿論監督和人大代表詢問。對一些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探索開展上下聯動的方式,形成監督合力,督促“一府兩院”抓好落實。
6.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緊緊抓住著眼長遠、牽動全局、事關根本的重大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及時聽取審議匯報,依法作出決議決定,推動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實施。
7.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正確處理黨管幹部與人大依法任免的關係,進一步完善任免程式,強化任命幹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及時把黨委推薦的幹部依法任命到工作崗位,為我市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提供組織保障。
8.正確處理與“一府兩院”的關係。支持“一府兩院”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許可權和程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寓監督於服務和支持之中,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堅持發揚民主,提高決策水平
9.堅持依法履職。把憲法和監督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選舉法等重要法律,作為人大行使各項權力、開展各項工作的依據,帶頭學法、懂法、守法,不斷強化依法履職理念,不斷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依法行權、依法履職、依法辦事。
10.堅持集體決策。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決策要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醞釀討論,依照法定程式,集體討論決定。進一步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建立和落實分工負責制,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專(兼)職委員要各負其責,恪盡職守,充分發揮全體組成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推進決策民主化、科學化。
11.堅持公開透明。對常委會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要廣泛徵求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監督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在堅持邀請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列席會議的基礎上,實行基層代表和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制度,不斷擴大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民眾參與度,使權力運行始終置於代表和民眾的監督之中。
四、堅持人民至上,改進工作作風
12.突出代表主體地位。加強對代表的培訓工作,採取集中授課的方式,對市人大代表進行輪訓,不斷提高其履職能力和水平。建立代表微信群等網路信息平台,及時通報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人大工作動態和全市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收集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分行業、群體建立代表小組,開展專業性的視察和調研活動,提高其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試行開展選區選民評議代表活動,每年有重點選擇若干名代表進行評議,使其更好地履行代表職責。開展年度優秀人大代表和優秀意見建議評選活動,在每年人大例會上進行表彰。
13.進一步改進代表視察工作。把市委中心工作、政府難點工作和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作為視察的重點,深入民眾,深入基層,切實掌握社情民意。要注重調研成果的運用,將視察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一府兩院”反饋,對一些重大問題,要形成視察報告,提請主任會議和常委會會議審議,對常委會的審議意見,要求“一府兩院”書面報告整改落實情況。
14.密切與代表和民眾的聯繫。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大力弘揚焦裕祿精神,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堅持常委會主任、副主任“五個一”聯繫點和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聯繫人大代表制度。實行監督者受代表監督措施,每年人大例會期間,開展代表評議常委會工作機構活動,督促常委會工作機構更加主動地做好工作。
15.加強與省人大和縣區人大的聯繫。主動接受省人大的工作指導,積極完成省人大統一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加強對縣區人大工作的聯繫和指導,注重聽取意見和建議,通過組織執法檢查、視察、調研和培訓等活動,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及時總結推廣縣區人大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共同推動全市人大工作深入開展。
16.樹立務實清廉形象。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實施細則,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以身作則,嚴於律己,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始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防止和抵制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 樹立和維護常委會的良好形象。
17.加強常委會機關建設。重視機關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完善工作規範和制度,改進文風會風,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搞好乾部的教育、培養、管理、交流和使用,全面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努力把常委會機關建設成政治強、業務精、風氣正的文明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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