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上證民營企業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

鵬華上證民營企業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是鵬華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鵬華上證民企50ETF聯接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鵬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5.72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06005
  • 成立日期:20100805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上證民營企業50ETF(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及上證民營企業50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此外,為更好的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將少量投資於非上證民營企業50指數成份股、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以及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被動式指數基金,以上證民營企業50ETF作為其主要投資標的,方便特定客戶群通過本基金投資上證民營企業50ETF。本基金不參與上證民營企業50ETF的管理。
本基金力爭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不超過0.3%,年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1、資產配置策略
為實現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將以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90%的資產投資
於上證民營企業50ETF。其餘資產可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非上證民營企業50成份股、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為了使本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蹤標的指數。
2、目標ETF投資策略
(1) 投資組合的構建
基金契約生效後,本基金將主要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的基準權重構建股票組合,並在3個月內將股票組合換購成目標ETF,使本基金投資於目標ETF的比例不少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
(2)投資組合的投資方式
本基金投資上證民營企業50ETF的兩種方式如下:
1)申購和贖回:上證民營企業50ETF開放申購贖回後,通過其申購贖回代理券商以股票組合進行申購贖回。
2)二級市場方式:上證民營企業50ETF上市交易後,通過券商在二級市場進行上證民營企業50ETF基金份額的交易。
在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本基金將綜合考慮上述兩種方式的價格因素,以及基金規模、市場交易量等其他相關因素,選擇合適的方式投資目標ETF。
(3)投資組合的調整
本基金將根據開放日申購和贖回情況,決定投資上證民營企業50ETF的時間和方式。
1)當收到淨申購時,本基金將根據淨申購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股票組合的構建、上證民營企業50ETF的申購或買入等;
2)當收到淨贖回時,本基金將根據淨贖回規模及倉位情況,決定上證民營企業50ETF的贖回或賣出等;
3、成份股、備選成份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投資目的是為準備構建股票組合以申購上證民營企業50ETF。因此對可投資於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的資金頭寸,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況(如流動性不足等)導致無法獲得足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進行適當的替代。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據流動性管理需要,選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進行配置。本基金債券投資組合將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根據巨觀經濟分析、資金面動向分析等判斷未來利率變化,並利用債券定價技術,進行個券選擇。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下的不同交易賬號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不同的交易賬號分別做出的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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