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民營企業50交易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上證民營企業50交易型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鵬華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鵬華上證民企50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鵬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10.07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070
  • 成立日期:20100805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上證民營企業50指數的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5%)。此外,為更好的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將少量投資於非上證民營企業50指數成份股、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以及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若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比例,或將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用被動式指數投資方法,原則上按照成份股在上證民營企業50指數中的基準權重構建指數化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化進行相應調整。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並輔之以金融衍生產品投資管理等,力求降低跟蹤誤差。
本基金力爭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 0.1%,年跟蹤誤差不超過2%。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收益分配原則

1、當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達到1%以上時,本基金可以進行收益分配;
2、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基金份額淨值與基金份額折算日基金份額淨值之比減去1 乘以100%(期間如發生基金份額拆分,則以基金份額拆分日為初始日重新計算);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盤值與基金份額折算日標的指數收盤值之比減去1 乘以100%(期間如發生基金份額拆分,則以基金份額拆分日為初始日重新計算);
3、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5、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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