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市人民政府

高郵市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政府現任領導,主要領導,高郵市委領導,高郵市人大領導,高郵市政協領導,市委書記任免信息,市長簡歷,政府工作報告,高郵市政府常務會,政府組成鎮鄉,鎮鄉區劃調整,區鎮合一管理體制,政府組成部門,地理位置,主要職責,職權,

政府現任領導

主要領導

中國共產黨高郵市委員會、高郵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班子
歷屆中共高郵市委書記:孫龍山(第一任市委書記)、朱福生徐赴前陳明王正宇陳揚丁一韓方勾鳳誠(現任)
歷屆高郵市人民政府市長:戎文鳳卜宇徐祥華范天恩夏正祥方桂林潘學元張利(現任)
歷屆高郵市政協主席:倪文才徐永寶(現任)
歷屆中共高郵市委副書記:金春林張新鋼(現任)
高郵市人民政府歷屆常務副市長:王正年孫建年趙廣華(現任)
高郵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現任):王薇王永海李生傅曉張軍、李深紅

高郵市委領導

高郵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趙廣華
高郵市委常委、高郵市政法委書記:徐健
高郵市委常委、歷屆高郵市紀委書記:朱勇、朱莉莉、傅穎(現任)
高郵市委常委、歷屆宣傳部部長:湯學仁、潘建奇(現任)
高郵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王學峰
高郵市委常委、歷屆人武部政委:汪愛智陳立柱
高郵市委常委、人武部部長:付有根
高郵市委常委、歷屆統戰部部長:張貴龍、楊文喜(現任)
高郵市委常委、高郵市委秘書長欒衛亮
高郵市委常委:邱加永
歷屆市委常委:王正年、徐永寶、孫建年

高郵市人大領導

高郵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現任):薛曉寒、孫明如、吳惠山、楊向東
歷屆副主任:劉春曉郭海平、葛桂秋、王永海

高郵市政協領導

高郵市副政協主席(現任):居曉波、姚美學、趙談理、肖伯群、王志強
歷屆副政協主席:李春青、王薇

市委書記任免信息

2016年6月30日,高郵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布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中國共產黨揚州市委員會決定:勾鳳誠同志任高郵市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委員,韓方同志不再擔任高郵市委書記、市委常委、市委委員職務。揚州市委書記謝正義到會作重要講話。揚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張寶娟宣讀了省委、揚州市委關於調整高郵市委主要領導的決定。韓方主持會議並深情話別。市委書記勾鳳誠和市委副書記、市長潘學元分別發言。

市長簡歷

2006年1月7日十二屆高郵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高郵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同意接受徐祥華辭去高郵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表決通過了范天恩為高郵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2016年1月13日第十四屆高郵市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16年1月13日補選潘學元為高郵市人民政府市長。
勾鳳誠,男,1971年8月出生,江蘇興化人。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8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中共高郵市委書記
2004年12月至2006年4月揚州市廣陵區副區長,2006年4月至2010年1月揚州市邗江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揚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揚州市生態科技新城黨工委書記。2016年6月30日,任中共高郵市委書記

政府工作報告

高郵市人民政府歷年政府工作報告

高郵市政府常務會

2017年1月20日,市長潘學元主持召開高郵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會議討論修改並通過《高郵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通報了關於市長、副市長的工作分工。常務副市長孫建年,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楊文喜,副市長劉春林、邱加永、王薇、王永海、李生、張軍出席會議。
2016年6月12日高郵市人民政府市長潘學元主持召開高郵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政策意見》《關於進一步推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扶持意見》《關於加快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意見》,聽取了關於設立高郵蘇中循環經濟產業園、關於高郵文體中心推進等情況匯報。常務副市長孫建年,副市長錢富強、高長明、楊文喜、潘建奇、趙平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明如、市政協副主席張貴龍應邀參加會議。
2016年9月19日高郵市政府市長潘學元主持召開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研究討論關於加快臨澤等東部6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扶持政策,聽取關於市投融資平台公司劃轉國有資產的匯報。常務副市長孫建年,副市長楊文喜、錢富強、高長明、潘建奇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永海、市政協副主席王薇應邀參加會議。
2016年11月16日高郵市長潘學元主持召開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審議通過 《高郵市城市事權劃分方案》《關於進一步推進建成區“八老”改造的意見》《關於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發展的實施意見》《高郵市引進人才安居房保障供應辦法》《高郵市2015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建議方案》《關於我市計程車運價調整方案》,聽取了關於2017年城建“雙十”重點工程項目預排、高郵市環保產業園、天嬌園小區違法建設處理方案、2017年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意見、新增城市公車、鎮村公車和建設充電設施、全市行政權力事項清理、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等情況匯報。常務副市長孫建年,副市長楊文喜、錢富強、潘建奇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薛曉寒、市政協副主席居曉波應邀參加會議。

政府組成鎮鄉

【主詞條:高郵市行政區劃
截止2015年5月,高郵市下轄2個街道、10個、1個和3個。總面積1963平方千米。

鎮鄉區劃調整

高郵市委、高郵市人民政府召開高郵市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動員大會,部署全市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區劃調整的各項任務,高郵市人民政府領導韓方、方桂林、金春林、張秋紅、朱勇、徐永寶、湯學仁、孫建年、付有根、郭海平、李春青在主席台就座。高郵市委副書記金春林主持會議。
政區劃調整的內容主要是將20個鄉鎮(其中鄉1個、鎮19個)調整為2個街道、11個鄉鎮(其中鄉1個、鎮10個),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將高郵鎮撤鎮設立高郵街道
二將馬棚鎮撤鎮設立馬棚街道
三是將13個鎮合併成6個鎮,將原郭集鎮天山鎮、送橋三鎮合併設立新的送橋鎮,將原卸甲和八橋鎮合併設立新的卸甲鎮,將原湯莊和漢留鎮合併設立新的湯莊鎮,將原三垛和司徒鎮合併設立新的三垛鎮,將原甘垛和橫涇鎮合併設立新的甘垛鎮,將原臨澤和周巷鎮合併設立新的臨澤鎮。

區鎮合一管理體制

2013年9月20日馬棚街道高郵經濟開發區合署辦公,實行“以區帶街、區街合一”管理體制
2013年11月高郵湖西新區送橋鎮實行“區鎮合一”行政管理體制
2014年8月30日車邏鎮城南經濟新區實行“區鎮合一”

政府組成部門

高郵市發展改革委
高郵市文廣新局
高郵市人社局
高郵市國土局
高郵市城管局
高郵市房管局
高郵市教育局
高郵市水利局
高郵市農委
高郵市商務局
高郵市體育局
高郵市人計委
高郵市統計局
高郵市安監局
高郵市藥監局
高郵市環保局
高郵市旅遊局
高郵市物價局
高郵市民宗局
高郵市外辦
高郵市僑辦
高郵市法制辦
高郵市國資委
高郵市機關事務局
高郵市園林局
高郵市氣象局
高郵市工商局
高郵市國稅局
高郵市地稅局
中國人民銀行高郵市支行
高郵市鹽務局
高郵市殘聯
高郵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高郵市檔案局
高郵市質監局
高郵市檢驗檢疫局
高郵市銀監局
高郵市海事局
高郵市行政服務中心
高郵市供銷社

地理位置

政府辦公地址:江蘇省高郵市高郵街道海潮路28號。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1]重要會議(包括市政府全體人員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等)和市政府重大活動的準備工作,並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會議決定事項的組織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電報;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兄弟地區傳送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檔案、 電報。
(三)負責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請示、報告,對請示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 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紀要、有關重要會議及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向上級提供各類信息。
(八)負責辦理或督促有關單位辦理市人大、市政協交辦的人民代表議案、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的提案。
(九)負責市政府的值班聯絡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處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人民來信來訪和有關問題。
(十)按規定管理、使用市政府、 市政府辦公室印章、 介紹信。
(十一)加強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和業務建設,做好辦公室內部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研究和制定全市財貿工作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財貿系統對黨和國家關於財貿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指導財貿系統各部門的工作;負責全市菜籃子工程建設。
(十四)檢查監督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執行情況,做好市委、市政府在處理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協調民族關係,切 實維護和保障全市少數民族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五)負責對市信訪局、地方志辦公室、接待辦公室、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等機構的管理。

職權

(1)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市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人員。
(4)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力等。
(5)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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