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地方稅務局職能職責

高縣地方稅務局職能職責,內設科(室)崗位職責,

高縣地方稅務局職能職責

高縣地方稅務局是高縣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在省範圍內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縣局機關設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綜合稅政股、服務征管股、收入核算與財務股、人事股、監察室、黨辦室和信息中心等9個股(室)。另設立工會和婦女會等群團組織。其職能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2.負責貫徹執行全縣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3. 負責本地區的地方各稅、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和調研工作。
4. 負責全縣地方稅收稽查工作,檢查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5.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縣地稅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
6. 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7. 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
8.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9. 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審計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0. 承辦市地稅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崗位職責

(一)辦公室崗位職責
1. 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績效目標管理、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應急管理等工作;
2. 負責政務調研和網站建設及辦公自動化工作;
3. 負責機關資產、物業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4. 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新聞發布、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政務宣傳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1.負責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備案及公告工作;
2.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3.承辦綜合稅收政策調研,提出建議意見;
4.規範稅務執法行為、承辦普法教育和行政處罰工作;
5.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行政賠償工作;
6.負責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的綜合管理;
7.承擔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工作;
8.承辦涉及世貿組織有關稅收事項。
(三)綜合稅政股
1.負責地方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稅種、國家及地方規定的基金(附加、費)的政策執行管理、一般性解釋和調研工作;
2.辦理有關稅收減免及備案管理具體事項。
(四)服務征管股
1.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和稅收信用體系建設,開展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
2.負責地方稅收綜合性徵收管理;
3.負責稅收信息化管理;
4.負責地方稅收發票管理;
5.負責本級政務服務中心地稅視窗的管理工作。
(五)收入核算與財務股
1.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及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2.負責編制財務預決算;
3.負責經費和資產管理。
(六)人事股
1.負責幹部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人事管理制度;
3.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七)監察室
1.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2.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及檢舉控告申訴;
3.調查處理違法違紀案件;
4.負責政風行風建設工作;
5.組織實施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等內部審計工作;
6.協調外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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