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旅遊局

高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旅遊發展的政策意見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縣旅遊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高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旅遊專項規劃、旅遊跨區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評審各鄉鎮旅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對本縣旅遊規划進行監督管理。
(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資源開發、重大旅遊項目規劃建設、旅遊安全、旅遊應急救援、旅遊環境綜合治理、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工作。
(四)制定全縣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高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五)負責全縣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服務質量,監督旅遊投訴處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工作,指導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新業態的規劃和開發以及招商引資工作。
(七)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政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承辦機關黨群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產業發展股(政策法規股)。
研究旅遊發展政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監督旅遊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擬定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旅遊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和審核工作;監督有關旅遊產業發展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組織評審旅遊規劃;組織開展旅遊資源普查、規劃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旅遊統計與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編制旅遊重大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組織實施假日旅遊工作;指導旅遊招商引資和旅遊商品開發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指導和推動紅色旅遊工作;承擔財政性旅遊資金的申報、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縣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市場與質量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擬訂入境旅遊和國內旅遊宣傳促銷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高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承擔旅遊市場分析、研究、預測工作;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承擔旅遊區域合作工作;負責旅遊新聞發布和媒體聯絡工作;承擔旅遊外事手續辦理工作;負責全縣旅遊信息化工作。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旅遊市場秩序;組織實施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鄉村旅遊發展工作;負責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制訂旅遊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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