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高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高縣人民政府地方行政機關。主要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單位法人: 歐松
  • 舉辦單位高縣人民政府
  • 單位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單位簡介,職能職責,

單位簡介

所屬區域:宜賓市高縣
所屬行業:勞動和社會保障
成立時間:2001年11月
人員編制:11人
在職人數:11人
單位住所:高縣文江鎮民主街36號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計畫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勞動和社會保險規範性檔案、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三、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權,制定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辦法。
四、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政策和措施,規劃勞動力市場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向失業保險並軌、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按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實施職業技能鑑定辦法,建立職業資格認證制度;制定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和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規劃及政策;制定職業技能人才培訓、表彰、獎勵和職業技能競賽規則、政策和措施;制定勞動預備制度的實施辦法和全縣企業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
六、擬定貫徹調整勞動關係的法規和規章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勞動契約制度工、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擬定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的實施;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企業勞動模範。
七、擬定全縣職工工資巨觀政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有關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縣屬企業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擬定完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政策並監督實施;完善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
八、擬定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的實施辦法,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九、承辦縣屬及以上企業退休、退職、病退和全縣提前退休的審批;縣屬及以上企業職工工傷性質的認定,負責企業職工工傷或職業病,因病或非因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
十、制定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提出審核意見;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定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劃;制定全縣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匯總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
十二、指導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指導相關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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