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2015年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縣2015年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辦法
高縣2015年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辦法,一、2015年全縣工業經濟發展預期績效,二、考核對象、原則和依據,三、具體考核辦法,四、工作要求,五、獎勵資金來源,六、其它,

高縣2015年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辦法

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加快全縣工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2015年全縣工業經濟發展預期績效

(一)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率11%左右。
(二)淨增規上工業企業4戶。
(三)利潤總額11.1億元。
(四)工業投資總額33億元。
(五)技術改造投資21億元。
(六)技術創新投資0.4億元。
(七)工業稅收1.83億元。
(八)工業招商市外到位資金38億元,新包裝推出工業招商引資項目10個。
(九)“六大基地”主營業務收入:名優白酒產業發展基地18.5億元,增長6.3%;綜合能源深度開發基地42.5億元,增長11.4%;重大裝備機械製造基地1.98億元,增長11.2%;新型化工輕紡建材基地47.5億元,增長8.6%;綠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21.5億元,增長10.9%;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12億元,增長12.4%。
(十)外貿出口180 萬美元。
(十一)省、市下達的其他指標,以省、市正式下達為準。

二、考核對象、原則和依據

(一)考核對象: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責任部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考核原則:1.績效完成情況和貢獻相結合的原則;2.鼓勵規模企業做大做強和加大擴能技改投入的原則;3.鼓勵鄉鎮加快工業發展步伐,增強服務意識的原則;4.強化部門服務意識,切實加強和改善企業發展軟環境建設的原則。
(三)考核依據:以縣統計局、縣財政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經信科技局、縣投促局、縣人社局提供的依據為準。

三、具體考核辦法

(一)鄉鎮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
鄉鎮人民政府工業經濟發展績效綜合考核由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和貢獻考核構成,實行百分制考核。
1.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基本分70分)。
(1)具體預期值(見附屬檔案1):考核指標體系由規上工業總產值、規上工業增加值、規上工業主營業務收入、規上工業利潤總額、新增規上企業戶數、新增規下企業戶數、工業投資、技改投資、工業招商市外到位資金、新包裝推出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等10個指標構成。
(2)評分辦法:不同的考核指標,標準分值不同;側重點不同,各鄉鎮同一指標的標準分值不同。
各單項指標以全面完成績效任務為標準分,按完成比例計分,封頂上限為130%,最低為零分。
2.貢獻考核(基本分20分)。根據各鄉鎮工業增加值對全縣貢獻的大小按降序排列,第一名為標準分20分,每降一位排名減1分。
3.協調配合考核(基本分10分)。由縣委縣政府目標辦、縣工管委、縣經信科技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投促局等單位根據各鄉鎮在工業經濟發展中與相關單位的協調配合度評分。
4.綜合考核。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得分、貢獻考核得分和協調配合考核得分合計為鄉鎮人民政府績效綜合考核得分。按總分多少排出突出貢獻獎3名、重大貢獻獎3名、較大貢獻獎4名,縣政府給予通報表彰。
5.安全、環保、穩定“一票否決”,不參與任何單項考核:企業發生安全、環保、穩定等較大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
(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展績效考核。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展績效考核由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升規培育考核、擴能技改投資考核、稅收綜合考核、突出貢獻考核、品牌建設和技術創新考核、外貿出口考核、就業和社會保障考核構成。
1.主要經濟指標考核。考核指標體系由總產值、增加值、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技術創新投資、外貿出口等6個指標構成,具體預期值見附屬檔案2。
(1)主要經濟指標任務完成基本獎:全面完成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等主要經濟指標任務,縣政府給予目標完成基本獎0.5萬元,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任一指標未完成,取消考核資格。
(2)特別獎。對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等3個考核指標中超過目標值的增量部分給予特別獎勵:工業總產超過目標值1個百分點獎勵20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超過目標值1個百分點各獎勵1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每個指標單項獎勵合計為目標工作特別獎(當年新投產企業和去年停產、半停產等非正常企業不納入獎勵範圍,由縣經信科技局認定)。
(3)貢獻獎。貢獻考核具體由工業總產值、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稅收總額、協調配合五個指標構成,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工業總產值占20分、主營業務收入占20分、利潤總額占20分、稅收總額占20分、協調配合占20分。根據綜合考核總分大小給予獎勵,一等獎企業3萬元、二等獎企業2萬元、三等獎企業1萬元。
(4)全面完成主要經濟指標績效獎。基本獎、特別獎、貢獻獎合計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展績效獎;按總獎金多少設一、二、三等獎,縣政府給予通報表彰。
2.升規培育考核。每新增加1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獎勵1萬元。
3.擴能技改投資考核:擴能技改投資考核按不同投資額度分別計獎。擴能技改項目當年新增實際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獎勵5萬元,2000 -5000萬元獎勵3萬元,500-2000萬元獎勵2萬元,500萬元以下不予獎勵。擴能技改項目當年新增實際投資額由縣經信科技局核定。
4.稅收綜合考核。
(1)指標構成:稅收綜合考核具體由納稅貢獻、納稅總量、納稅增幅三個指標構成,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納稅貢獻占50分(進入縣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扣除稅收優惠部分)、納稅總量(上繳國稅和地稅的稅收總和)30分、納稅增幅占20分(上繳國稅和地稅的稅收總和)。
(2)口徑說明:
①企業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所繳納的代扣代繳稅費不納入計算。
②稅收優惠部分:按權責發生制計算,即以企業當年實際繳納稅收按優惠政策應獎勵金額計算。
(3)評分標準:
根據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稅收入庫情況,納稅貢獻、納稅總量、納稅增幅三項指標分別按降序排列,第一名為滿分100分,每降一位排名減2分至該項分值減到零為止,再乘以該項權重即為企業該項最終得分;三項指標最終得分之和即為企業稅收綜合考核總分。其中:
①當年新投產企業納稅增幅指標得基本分10分,當年新投產企業由縣經信科技局認定。
②上年停產、半停產(實際產量低於設計能力的50%)等非正常生產企業納稅增幅指標計算辦法:上年產量/設計產能乘以當年稅收再除以上年稅收(上年停產、半停產等非正常企業由縣經信科技局認定)。
(4)計獎辦法:根據稅收綜合考核總分由高到低排名,設一等獎3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分別獎勵4萬元、2萬元、1萬元。
5.突出貢獻考核。縣政府對在工業經濟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每年由企業自行申報,由縣委縣政府督查目標辦、縣工管委、縣經信科技局、縣統計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投促局等單位相關部門審核確認,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給予企業突出貢獻獎勵10-50萬元。
6.品牌建設和技術創新考核:根據《中共高縣縣委高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工業強縣”戰略的實施意見》(高委發〔2008〕16號),對首次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國家免檢產品、四川省著名商標、四川省名牌產品、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以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獎勵。獎勵經費的使用按《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三名商標”獎勵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高府辦發〔2013〕28號)規定執行。
7.外貿出口考核:根據海關提供的企業外貿出口情況,對全面完成目標任務的企業給予獎勵,未完成目標任務不予獎勵。根據目標任務總量的大小設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每超過目標任務10萬美元,獎勵2000元。
8.就業和社會保障考核:就業和社會保障考核具體由就業工作、社會保險工作、勞動監察工作三個方面構成,實行百分制考核。
(1)評分標準。
A、就業工作(30分):千方百計穩定就業,未發生大規模裁員10分;積極擴大生產規模,努力增加就業崗位10分;遵守《就業促進法》相關規定,積極幫助就業困難對象就業10分。
B、社會保險工作(40分):企業職工全員參加社會保險10分;按時足額繳納“五險”30分,其中足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10分,足額繳納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5分。
C、勞動監察工作(30分):勞動契約簽定率100%10分;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工資標準符合最低工資規定,無拖欠工資行為10分;依照《勞動保障法》法律法規規定製定和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10分。
(2)考核說明:企業未按照《就業促進法》、《勞動契約法》、《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義務或部分履行義務,酌情扣分;根據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考核等次,80分以下企業,取消評獎資格。
(3)根據人社部門提供的考核評分依據,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獎勵2萬元、1萬元、0.5萬元。
9.安全、環保、穩定、稅收“一票否決”:企業發生安全、環保、穩定等較大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由相關職能部門認定。企業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及時按實申報納稅,如有偷稅、漏稅等行為被稅務部門查處,實行“一票否決”。
10.企業獲得的績效考核獎金的分配範圍為:承擔績效考核責任目標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會統人員)。
(三)縣級部門工業經濟發展績效考核:具體預期值見附屬檔案3。
1.考核的縣級相關部門:縣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縣委縣政府督查目標辦、工管委、監察局、經信科技局、財政局、統計局、國土資源局、發改局、環保局、審計局、信訪局、投促局、安監局、公安局、住建城管局、質監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礦產品檢查總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新聞辦、人才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核資格:(1)沒有嚴格執行縣政府對企業發展的各項扶持、優惠政策的部門;(2)在用地、辦證、辦照等行政審批方面辦事效率不高,服務質量不優,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損失的部門;(3)擅自提高行政性收費標準的部門;(4)借檢查之機對企業進行“吃、拿、卡、要”,干擾和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增加企業負擔,經舉報由縣糾風辦和減負辦查實的部門;(5)縣糾風辦和減負辦組織企業對相關部門進行測評,滿意度低於70%的部門。
3.充分發揮縣治亂減負辦的作用,對上述五種情形,按有關法律和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責任。
4.縣工考辦根據縣級相關部門對工業發展和軟環境建設所作出的貢獻情況提出突出貢獻獎、重大貢獻獎、較大貢獻獎考核建議方案,報縣工業經濟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四、工作要求

(一)被考核企業要按照縣上下達的經濟目標任務,積極採取措施,狠抓落實,切實搞好生產經營,確保年度績效考核任務的完成。
(二)各鄉鎮要切實加強對工業工作的領導,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通過工業的大發展,實現鄉鎮經濟總體水平的提高。
(三)縣級部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切實搞好服務,縣經信科技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服務和督促檢查,確保2015年績效考核的圓滿完成。
(四)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對不負責任、出具虛假數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取消評獎資格,並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獎勵資金來源

由縣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解決。

六、其它

本考核辦法由高縣工業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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