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駐札大臣,也寫作
駐紮大臣、
駐紮大臣,是
清代駐紮於
外蒙古、
青海、
西藏、
新疆等
藩部地區軍政長官的頭銜。駐札大臣有
將軍、
都統、
參贊大臣、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職銜,皆為武職。將軍、副將軍為統轄一地之軍政長官;參贊大臣、都統協助將軍辦事,“掌佐劃機宜”,並管轄其下各路大臣;辦事大臣管轄一城之軍政事務,略同於專城副都統;領隊大臣分管遊牧部落事務。駐札大臣一般由滿洲、蒙古人充任,也有漢人。清代官員初次被任命為駐札大臣時,多以正二品
副都統銜上任,級別大致相當於內地的
總督。
歷史沿革
駐札大臣通常長駐一城,管轄該城及其附屬地區的軍事及重要行政、司法事務。日常性的行政事務一般由當地官吏(如
伯克、
札薩克、
噶倫)自行管理。
駐藏大臣、
烏里雅蘇台將軍、
庫倫辦事大臣、
伊犁將軍、
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還負責一部份外交事務。
道光以後,駐紮大臣多由
清宗室、貴戚出任,官員素質下降,任期普遍縮短,侵漁百姓、倦怠公務之事時有發生,造成清代中後期嚴重的邊疆危機。光緒九年(1883年),清廷籌建
新疆省,始裁撤新疆各路駐紮大臣,僅保留伊犁將軍。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
東三省建省,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將軍也被裁撤。至
宣統末年,僅外蒙古、青海、西藏仍保留駐紮大臣。
各處駐札大臣
喀爾喀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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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
| 參贊、辦事大臣
| 轄區
| 駐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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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轄
| | 烏里雅蘇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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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里雅蘇台參贊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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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倫托海辦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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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西藏
欽差
駐藏大臣(駐藏辦事大臣、幫辦大臣),駐喇薩左參贊、右參贊
新疆
清代新疆駐紮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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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
| 都統、參贊大臣
|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 轄區
| 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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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犁參贊大臣
| 伊犁領隊大臣(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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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
| 塔爾巴哈台領隊大臣(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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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魯木齊副都統(烏魯木齊領隊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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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辦事大臣
| | 哈密新城(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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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領隊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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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領隊大臣
| | 會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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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領隊大臣
| | 孚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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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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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噶爾辦事(領隊)大臣
| | 徠寧城、恢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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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爾領隊大臣
| | 英吉沙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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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爾羌辦事大臣
| | 葉爾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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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闐辦事大臣
| | 額里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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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蘇辦事大臣
| | 阿克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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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什辦事大臣
| | 永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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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車辦事大臣
| | 庫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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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沙爾辦事大臣
| | 喀喇沙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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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邊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