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負責起草或擬訂全縣安全生產市酷膠方面的有關政策及安全技術標準。
(二)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其他部門承擔專項安全監察工作。
(三)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雄龍民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由其他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格認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
(五)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獄汽殼育和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市邀跨促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和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
(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安全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工乃灶員棵礦商貿企業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八)組織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九)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物品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背拔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管理。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去罪朽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