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2、負責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報告的備案。
3、負責三、四級安全培訓機構資格認可。
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
5、負責第二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
2、加強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區)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
3、加強綜合管理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4、加強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
(四)承擔危險化學品(乙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零售)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報告的備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第二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負責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儲存、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五)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和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六)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建立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負責組織指揮和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同時)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八)依法組織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九)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三、四級安全培訓機構資格認可和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十)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4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黨務、紀檢、工會、共青團、婦聯、信訪等工作;負責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協調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負責三、四級安全培訓機構資格認可;依法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商貿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實施“三同時”,按照管理許可權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
(三)應急救援科
負責編制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指導、監督全市各職能部門(行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負責協調全市各單位有序展開;負責統計全市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資源(人員、物資、裝備);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及其他中型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編制、評審、備案、演練工作;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
(四)危險化學品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依法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甲種)證的初審和(乙種)證的發放及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和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報告的備案;負責第二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和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的備案證明;依法監督檢查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受理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按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行政審批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但考慮到我市目前的實際情況,應給予一定的過渡期,即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由生產企業先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後,再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審核登記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