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寧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寧城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一個機構,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安全生產方面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按時向上級部門、縣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數據分析和有關情況;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管理職權;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和分解落實全縣安全生產控制考核目標並監督執行,按年度進行考核和檢查。
(三)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組織一般及縣人民政府交辦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對由部門組織需提交縣人民政府批覆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審查意見;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承擔職責範圍內煤礦、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初審、申報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工作。
(六)組織指導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資格培訓、考核工作。
(七)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九)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衛生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
(十)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和煤礦綜合監管工作;依法對煤礦安全生產實施監察和檢查,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提請縣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十一)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煤炭監督管理股
(三)非煤礦山與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四)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股
(五) 綜合監管與應急救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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