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彌勒縣委、彌勒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彌勒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彌勒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彌發[2010]34號)精神,設立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彌勒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科級:正科級
  •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起草安全生產
  • 內設機構: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將民用爆炸物品經營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彌勒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二)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四)加強對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五)加強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和安全生產普法工作。
(二)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彌勒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分級、屬地原則,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職責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做好受上級委託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職責範圍內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備案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五)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衛生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企業(煤礦除外)實施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查處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七)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煤礦除外);根據彌勒縣人民政府的授權或委託,牽頭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結案和跟蹤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協助調查處理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八)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監督管理。
(九)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協調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綜合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範圍內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及考核發證工作;督促組織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重大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在職責範圍內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三)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彌勒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設7個內設機構。
(一)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資、會務、後勤管理、文電、信息、保密、檔案、督辦和信訪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復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安全生產規劃;負責辦理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聽證、應訴與國家賠償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報導和新聞發布活動;負責機關的行政審批事項統一接件、統一發證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有關科室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監督指導安全生產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和管理有關安全資格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支撐體系和裝備建設工作;負責安全評價、安全技術服務等中介機構資質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有關專家組管理工作。
(三)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協調科
承擔彌勒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彌勒縣人民政府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指導彌勒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聯繫彌勒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執行情況的檢查與考核;具體負責彌勒縣人民政府授權或委託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事故結案和跟蹤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新聞發布、輿論引導等宣傳工作;負責聯繫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機械、菸草、商貿、電信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四)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檢查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查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提出關閉建議;承擔職責範圍內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非煤礦山行業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參與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評估工作;承擔彌勒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尾礦庫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公路和鐵路工程建設、林業、國土、煤炭、水利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五)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備案管理工作;查處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企業提出關閉建議;負責配合實施職責範圍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安全許可,承擔職責範圍內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企業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指導和監督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和安全評估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承擔彌勒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電力、有色、冶金、建材、消防、特種設備、郵政、氣象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相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和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依法查處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
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標準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負責督查和指導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審查和備案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定期通報指標執行情況;負責事故信息接報處置、應急值守工作;綜合管理生產安全事故信息調度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預警信息;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道路交通、水運、建築、農機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人員編制

彌勒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x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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