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彌勒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信息,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國家和省、州市場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許可。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許可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登記備案,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落實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依法查處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違法行為,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侵犯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負責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動產抵押物登記和股權出質登記;依法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
  (五)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協助做好鍋爐排放標準的執行。
  (七)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彌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鹽業執法工作。
  (九)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內外先進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技術性貿易措施的應對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三)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負責全市執業藥師管理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
  (十四)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嚴格落實國家關於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政策,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食品、藥品檢驗監測能力,為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彌勒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彌勒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彌勒市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彌勒市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彌勒市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彌勒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彌勒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彌勒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彌勒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彌勒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彌勒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彌勒市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扶貧、招商引資、統計、檔案、保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綜治維穩、信訪、安全生產、防汛抗旱、防災減災、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等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經費、財務、裝備、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監察科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隊伍建設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公務員、工勤人員、事業人員的職級晉升、職稱考試、註冊和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對重大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面深化改革任務落實;在規定許可權範圍內查處幹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機關作風建設、意識形態、工青婦、殘聯等工作,負責機關黨支部建設和非公黨建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一般程式案件的審核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按照規定申辦和變更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監督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綜合上報行政執法相關材料。
  (四)行政審批科
  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並指導派出機構開展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經濟普查等工作;負責彌陽鎮轄區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行政審批的各類市場主體證照發放及規範行政許可等工作;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工作;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普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雲南)的套用;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指導本級登記註冊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對投訴、舉報情況進行受理、調處、答覆;統計、分析、發布投訴、舉報情況,並對存在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承擔投訴舉報中心工作。
  負責網路商品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負責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廣告發布登記;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查處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承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上報和協助處理特種設備事故;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開工告知受理;負責查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
  負責價格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食品安全協調工作。承擔彌勒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決策部署;承擔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大型活動食品安全監督保障;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工作。承擔食品生產許可和食品經營許可申報材料的審查(現場審查);負責擬訂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主體責任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落實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技術標準;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負責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鹽業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食品行政執法案件和重大食品違法案件的查處;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負責食品執法人員培訓和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負責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食品監督抽檢任務。分析掌握食品生產、經營環節安全形勢,做好監管信息收集、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承擔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信息交流工作。
  (七)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醫療器械零售許可申報材料的審查(現場審查);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監管;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場所的檢查和查處違法行為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抽檢任務;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風險分析和評價工作。
  (八)質量監督管理科
  負責質量發展與安全工作。承擔彌勒市實施質量強市和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查處違反有關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標準管理工作。組織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傳貫徹並實施監督;承擔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整體水平;指導協調農業、工業和其他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負責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負責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合格評定和認可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檢驗檢測機構及認證產品、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行業、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組織參與認證和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
  負責智慧財產權發展運用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政策研究;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貫徹執行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承擔專利獎勵、資助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工作。
  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設14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承擔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業務,對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第一責任;負責組織排查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安全隱患,依法查處監管職責範圍內的違法行為;組織引導轄區民眾、社會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生產經營者等共同參與市場監管工作;負責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的管理考核。
  四、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負責依法查處重大市場違法案件,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辦理或協助辦理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及跨區域的大案、要案查處;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打擊傳銷、規範直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協助查處市場交易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壟斷案件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和打擊走私違法行為等工作。

現任領導

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趙科

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彌勒市彌陽鎮髯翁西路延長線彌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國家節假日除外)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被表彰為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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