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馬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馬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馬關縣政府部門,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抓緊建立州、市和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通知》(雲政發〔2004〕133號)的賦予和縣委、政府的部署,履行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能,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
二、貫徹實施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縣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和安全技術標準,制定和監督執行有關實施細則、管理規定。
三、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對全縣安全生產實行監督、監察;指導、協調和監督行業、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類企事業單位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以及縣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的決議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四、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工作;組織、協調、參與生產性事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依法承辦安全生產事故的審查報批結案工作。
五、具體負責轄區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或驗收的,進行嚴格審查和驗收。
七、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法。
八、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對安委會成員單位及各鄉鎮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九、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強化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督促落實責任制度。

內設機構

煤監股職責
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規程、技術標準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情況;負責煤炭企業安全保障、投入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依法對全縣煤礦安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礦井;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受理和審查煤礦新、改、擴建項目;督促指導煤礦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管理,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煤炭行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省、州、縣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分析煤炭工業經濟運行,參與研究制定煤炭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煤炭資源整合,促進全縣煤炭工業的可持續性發展;依法履行煤炭行業行政許可職責,嚴格執行煤炭行業市場準入條件,依法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許可證》辦證申請等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許可證》日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投入經濟政策,建立強制性的煤礦安全投入長效機制,組織制定全縣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煤礦維簡費及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督促煤礦企業嚴格按照國家經濟政策和省州政府的規定足額提取生產安全費用和煤礦維簡費,按時足額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監督煤礦企業對上述安全費用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縣煤炭生產經營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全縣煤炭生產經營監督檢查,對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依法整頓煤礦生產秩序和煤炭經營秩序,參與協調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煤礦礦井瓦斯等級鑑定及通風能力、生產能力核定;督促指導煤炭生產經營企業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指導煤礦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組織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積極推廣套用煤炭生產經營管理新工藝、新技術;依法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煤炭行業管理的其它工作任務。
安監一股職責
一、依法監督管理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指導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情況,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保障、投入經費使用情況監管和督促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存。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對非煤礦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行行政處罰,監督非煤礦山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組織、指導和監督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評估工作;負責全縣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年審和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
三、組織全縣各鄉鎮、各部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四、負責分管職責有關材料和檔案的起草、擬辦、把關審核以及分管職責的有關信息的編輯工作。
五、參與、指導和督促分管行業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六、協助領導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的全面情況,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事項。
七、負責分管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配合其他股室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分管行業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安監二股職責
一、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運輸、儲存)單位,化工(石油化工)、煙花爆竹企業的日常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指導分管行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安全規程、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情況,負責分管行業企業安全保障、投入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
二、負責分管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
三、組織全縣各鄉鎮、部門職能範圍內安全生產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四、負責分管職責有關材料和檔案的起草、擬辦、把關審核以及分管職責的有關信息的編輯工作。
五、參與、指導和督促全縣分管行業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六、協助領導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的全面情況,處理和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事項。
七、負責分管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配合其他股室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分管行業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應急救援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應急救援隊伍,檢查救護裝備的配備及保養,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術培訓和救援演練。
二、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四、負責排查和對全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及重大危險源跟蹤監控。
五、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值班調度工作。
六、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熟悉行業情況及開展日常預防性安全檢查。
七、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實施救援。
綜合股工作職責
一、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工作規則和制度;
二、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籌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本局召開的重要會議;擬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年度計畫和目標,分解下達年度全縣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
三、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指導、協調和監督道路交通、消防、建築、特種設備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負責全縣安全生產事故調度、統計、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分析重特大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相應對策和措施。
五、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和扶貧工作,組織開展對外開放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局綜合性材料、檔案的起草以及機關事務催辦、督辦工作。
六、局機關信息編輯、印章管理、車輛調度、接待、文秘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制定局機關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提交各種綜合性報表及分析報告。
八、負責全縣勞動防護用品的審批工作。
九、負責行政後勤及機關財務、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政策法規股職責
一、組織研究和擬定全縣工礦商貿企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指導全縣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信訪、行政複議、訴訟和執法監督工作。
二、組織研究和擬定安全生產發展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技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
三、組織和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四、建立健全企業管理人員檔案,掌握企業教育培訓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等情況。
五、協助局領導了解和掌握分管工作全面情況,處理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事項。
六、定期提交工作分析報告,按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各種材料、報表。
七、參與開展事故調查出力工作,正確提供法律依據。
八、負責局機關普法教育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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