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鄉鎮和部門教育工作職責的通知

承擔相應的農村義務教育的辦學責任,關心支持教育;發揮村民自治組織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作用,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明確鄉鎮和部門教育工作職責的通知
  • 實質:檔案通知
  • 地點:餘慶縣
  • 批號:[2009]28號 
通知內容,發布機構,

通知內容

余府辦發[2009]2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促進我縣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鄉鎮和部門實際,現就鄉鎮和部門在教育工作中的具體職責進行明確。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一承擔相應的農村義務教育的辦學責任,關心支持教育;根據國家規定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師待遇。
二發揮村民自治組織在實施義務教育中的作用,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維護學校治安和安全。
三主動協調和解決學校用地、用水、用電等問題。
四督促在外(本縣區域外)求學子女的家長上交其子女在外讀書的證明材料。
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宣傳貫徹教育方針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抓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教師的調配、使用和管理,積極推進教育體制、人事制度和課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統籌安排上級和地方財政對教育的撥款和多渠道籌措的教育經費,有計畫地抓好學校基礎設施和配套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德育、體衛藝、食品衛生和安全教育工作,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縣發改局:負責擬定教育發展規劃,下達招生計畫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安排計畫,積極支持教育發展。
縣財政局:落實義務教育經費,確保教育經費投入達到“三個增長”,保證國家、省、市下達的專項補助資金和縣級配套資金落實到位,保證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教育的比例不低於50%(不含教師工資),足額徵收城市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並全額用於教育;堅持中國小教師工資全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確保國家和省出台的中國小教師工資政策落實到位,並按時足額發放;建立健全農村中國小規範的預算編制及預算支付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建立依法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專題報告教育經費預算、決算執行情況制度;加強對教育經費使用的監督。
縣監察局:抓好學校建築工程建設、中國小教師選招等工作的行政監督;積極參與教育行政部門抓好治理中國小亂收費;開展行風、政務、效能建設、校務公開等工作的民主評議。
縣人事局和縣編辦: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抓好教育體制和勞動、人事、工資制度的配套改革;審定教師編制,保障教育局、教育督導室以及國中撤銷教導處後設政教處、教務處後的人員編制;積極支持解決中國小行政人員、專任教師、寄宿制學校醫務人員、宿管人員、食堂管理等人員的配置問題;支持教育行政部門搞好中國小內部人員配置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監督執行《勞動法》,禁止各行各業使用童工,確保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積極支持職業技術教育,認真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
縣審計局:監督地方財政對教育經費的投入情況,督促專項資金及時到位,堅持對財政部門進行教育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對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教育專項經費,積極跟蹤調查,防止資金截留、挪用現象發生;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監督,堅持日常監督和重點審計相結合,實現對教育經費審計監督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治理教育亂收費,建立長效的監督約束機制,確保上級收費政策的貫徹執行;加強對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的審計,確保教育經費專款專用;制止部門對教育的亂攤派、亂收費,為發展教育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縣司法局: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把學習和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列入普法內容,指導和督促學校搞好法制宣傳教育。
縣公安局:指導、協助教育部門完善學校治安網路,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加強交通安全,防火防盜等宣傳教育,依法及時調查處理侮辱、毆打師生等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事件,維護學校和師生的正當權益,保障師生安全;加強戶籍管理,確保義務教育的實施。
縣國土局:認真實施貴州省91號省長令,落實好《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徵收管理辦法》中關於教育建設項目經費減免的規定。維護和保證學校現有的學校用地,按規定解決好學校新建、擴建用地,依法及時處理侵占學校用地的違法行為。
縣建設局:認真實施貴州省91號省長令,落實好《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徵收使用管理辦法》中關於教育建設項目經費減免規定。按照有關規定,作好學校建設規劃,協助和指導教育部門搞好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教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拆除影響校園管理的違章建築,確保施工質量安全。
縣統計局:提供我縣人口普查的相關數據,協助教育等有關部門完成文化戶口的調查統計工作。
縣物價局: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規範教育收費行為,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審核教育收費標準,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縣衛生局和縣工商局:嚴格整治影響學校教學秩序的攤點,加強食品衛生和飲用水安全執法檢查,保障師生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縣國稅局和縣地稅局:積極支持學校勤工儉學,對符合政策的校辦產業予以扶持和優惠;認真抓好城市教育附加稅和地方教育附加稅的徵收工作,積極支持教育發展。
縣科技局、縣農業局和縣畜牧局:抓好“科教興余”工作,做好組織協調,積極探索“農、科、教”三教統籌的改革之路,辦好農民文化技術學校,抓好青少年科普宣傳教育,指導學校積極開展科技活動,積極為全縣科教興農提供信息技術,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的發展。
縣文廣局:抓好全縣文化市場的監督和管理,淨化文化市場,最佳化育人環境,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認真抓好“兩基”迎接國家檢查工作的宣傳,並按縣“兩基”迎國家檢查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組織、收集、製作工作專題片。
縣民政局、縣總工會、團縣委和縣婦聯:認真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重視青少年健康成長,抓好貧困學生、殘疾兒童少年扶貧救助工作,積極幫助困難失學兒童重返校園讀書,確保學額鞏固。
縣殘聯:關心殘疾兒童,認真做好殘疾兒童、少年認定工作,積極開展幫扶活動,努力創造條件,提高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主動為教育辦實事、辦好事。
縣醫院:關心支持教育,主動為青少年兒童提供優質服務,積極協助教育行政部門抓好殘疾人口中失能情況鑑定工作。

發布機構

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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