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汛期救災救助工作的通知

余府辦發[2010]7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去年秋冬至今春的乾旱結束後,我縣近期又持續降雨,局部地區還遭受了滑坡土石流等自然災害。目前,我縣已進入主汛期,做好防汛抗災工作尤為重要。為認真做好汛期救災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受災民眾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汛期救災救助工作的通知
  • 時間:2010年
  • 地點:餘慶縣
  • 類型:通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一、切實加強對汛期救災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工作部門要提高對防汛抗災工作的複雜性、艱巨性、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抓好搶險救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牢固樹立抗大災、救大災意識,堅決克服疏忽鬆懈思想,把防汛抗災、救災救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把保障災區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強化和落實搶險救災工作責任制。救災救助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減災與自然災害救助綜合協調機構作用,切實加強溝通和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級各部門要早謀劃、早安排,認真做好防災減災和備災工作,提前做好救災物資、救災人員和避難場所的準備工作,細化和落實各項救災救助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工作不留盲點,避免因準備不足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加強災情會商,規範災情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
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工作部門要嚴格執行災情報送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災情會商,規範災情信息的報送和發布工作,杜絕“數出多門”的現象發生。主管和從事救災救助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鄉鎮災害信息員要認真學習和全面掌握災情核查、統計、信息報送發布以及災情管理的規定和要求,提高業務素質,強化責任意識。災害發生後,要迅速開展災情核查,全面了解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和相關信息,嚴格執行災害發生2小時初報的規定。救災預案啟動期間,要實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和災情台賬管理制度。災害信息統計要有專人負責,要做到初報及時、續報準時、核報完整、審核認真、把關嚴格,確保災情數據及時、準確,不得虛報、瞞報、漏報。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和災情發布工作機制,各鄉鎮自然災害災情數據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蒐集匯總後及時提請縣政府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災情會商會,進行災害評估和災情數據核定,經會商確定統一後的災情數據,再由相關部門向上級部門報告或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和手機簡訊等多種途徑對外發布。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做好輿論宣傳引導工作,讓社會公眾及時了解災害信息和政府組織防災備災、搶險救助工作措施和工作進展情況,以及災區民眾生產自救等情況。
三、強化應急值守,做好救災救助應急工作
各鄉鎮和救災救助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汛期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安排人員24小時應急值守,發現重要情況及時處置並迅速報告,要確保電話、傳真、災害管理通訊系統正常運行。民政、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要加強溝通與協作,高度關注雨情、汛情和災情,及時對災害進行預警預報,特別要重點關注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控和監測預警,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災害發生後,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災害救助管理,落實救災工作責任,及時、高效地做好應急救助工作。災情達到預案回響級別的,要立即啟動相應級別救助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確保救災人員、救災資金、救災物資、救助措施及時到位。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轉移處於危險區域的受災民眾。要及時啟動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需要轉移的民眾。對因災毀損房屋的受災民眾,要通過投親靠友、借住公房和設定臨時集中安置點等方式進行安置。轉移安置期間,要確保受災民眾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住所、有乾淨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學生有學可上,確保受災地區人心安定,社會和諧穩定。
四、加強救災物資儲運和備災工作
救災救助相關部門要擬訂切實可行的儲備計畫,做好應急救助物資、生活必需品、應急救助裝備等實物儲備。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運輸機制,確保救災物資能及時安全運抵受災地區。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充分利用學校、敬老院、鄉鎮和村(居)委會辦公場所等作為臨時安置點或避難場所,配備必須的救災物資和設施、設備,保障緊急轉移期間臨時安置需求。要結合近年來我縣發生的自然災害情況,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中一些不相適應的條款進行修改完善,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因地制宜地開展多種形式的預案演練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五、落實工作措施,認真做好口糧救助和因災毀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去年以來發生的秋冬春連旱,造成農作物減產,部分民眾收入減少,夏接秋期間受災困難民眾生活安排任務較重。各鄉鎮和救助管理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進行摸底調查,掌握真實情況,制定可行的口糧救助預案,紮實做好口糧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夏接秋期間受災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要按照當年受災倒損、當年完成恢復重建的要求,實現毀有所建、住有所居的目標,切實做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要進一步健全恢復重建項目管理的工作程式和工作要求,明確各級各部門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的責任。
今年是水旱交替之年,做好汛期救災救助工作尤其重要。各級各部門務必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堅決杜絕非正常情況發生。對因思想麻痹、領導不力、措施不落實而出現非正常情況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發布時間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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