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對鄉鎮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余府辦發[2009]3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準確評價鄉鎮人民政府在實施《義務教育法》、發展地方教育事業中的實際工作情況,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鄉鎮教育工作進行考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對鄉鎮教育工作考核的通知
  • 余府辦發:[2009]30號
  • 考核對象:全縣10個鄉鎮
  • 考核獎勵: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余府辦發[2009]3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準確評價鄉鎮人民政府在實施《義務教育法》、發展地方教育事業中的實際工作情況,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鄉鎮教育工作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全縣10個鄉鎮。
二、考核方式
將鄉鎮人民政府在抓教育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進行細化,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量化積分,總分值為100分。每學年度由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考核組,深入各鄉鎮,對照評分標準,採取聽、查、看、訪等方式,逐項量化考核。
三、考核獎勵
考核積分對照教育工作在鄉鎮工作目標綜合考核中所占分值測算後計入鄉鎮工作目標綜合考核,對考核在前三名的鄉鎮,由縣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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