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全面掌握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狀況,提高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水平,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深入開展,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的通知》(遵府辦發電[2009]188號)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的通知
- 時間: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 編號:余府辦發[2009]169號
- 工作: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工作
余府辦發[2009]169號
,現就做好我縣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
做好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建立科學、完整、統計一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體系,是促進公共機構加強能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礎,是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評價考核的重要依據,也是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要統一思想,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的重要性,全面紮實推進這項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實行全國統一分類標準和編碼,各填報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變本報表指標的排列順利和統一編碼,但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報表中增加個別指標。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和有關要求填報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表,水電等能源資源無單獨計量的,請加以說明。
(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完成本地、本部門公共機構2005-2008年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並分年度上報,於2009年10月19日前報送縣經貿局(聯繫人:秦紅)。電子表格可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網站主頁-經貿專欄-節約能源欄目下載。從2009年起,按季度進行統計上報。
三、加強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做好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要完善能源資源消耗統計管理制度,把統計工作納入崗位責任制。要按時完成統計工作,對各項統計數據進行質量控制,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嚴禁隨意修改統計數據,對遲報、謊報、瞞報的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理,確保各公共機構按時、保質完成統計任務,為深入推進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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