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操第六
- 來源:《顏氏家訓》
- 作者:顏之推
- 朝代:南北朝
作品信息,基本信息,作者簡介,作品正文,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第五段,第六段,第七段,第八段,第九段,第十段,第十一段,第十二段,第十三段,第十四段,第十五段,第十六段,第十七段,第十八段,第十九段,第二十段,第二十一段,第二十二段,第二十三段,第二十四段,第二十五段,第二十六段,作品評析,後世影響,
作品信息
基本信息
風操篇是《顏氏家訓》里的第六篇。
作者簡介
顏之推原籍琅邪臨沂(今山東省臨沂市),世居建康(今南京市),生於士族官僚家庭,世傳《周官》、《左氏春秋》。他早傳家業,12歲時聽講老莊之學,因“虛談非其所好,還習《禮》、《傳》”,生活上“好飲酒,多任縱,不修邊幅。”他博覽群書,為文辭情並茂,得梁湘東王賞識,19歲就被任為國左常侍。後投奔北齊,歷20年,官至黃門侍郎。公元577年 ,北齊為北周所滅,他被征為御史上士。公元581年 ,隋代北周,他又於隋文帝開皇年間,被召為學士,不久以疾終。依他自敘,“予一生而三化,備苶苦而蓼辛”。嘆息“三為亡國之人”。傳世著作有《顏氏家訓》和《還冤志》等。《顏氏家訓》共二十篇,是顏之推為了用儒家思想教訓子孫,以保持自己家庭的傳統與地位,而寫出的一部系統完整的親職教育教科書。這是他一生關於士大夫立身、治家、處事、為學的經驗總結,在封建親職教育發展史上有重要的影響。後世稱此書為“家教規範”。
作品正文
第一段
【原文】
吾觀《禮經》①,聖人②之教:箕帚匕箸③,咳唾唯諾,執燭沃盥,皆有節文④,亦為至矣。但既殘缺,非復全書;其有所不載,及世事變改者,學達君子,自為節度⑤,相承行之,故世號士大夫風操⑥。而家門⑦頗有不同,所見互稱長短;然其阡陌⑧,亦自可知。昔在江南,目能視而見之,耳能聽而聞之;蓬生麻中⑨,不勞翰墨。汝曹生於戎馬之間,視聽之所不曉,故聊記錄,以傳示子孫。
【注釋】
①《禮經》:本指《儀禮》,也稱《士禮》。因此處下文所言均為《禮記》“曲禮”和“內則”上的語意,故當指《禮記》。
②聖人:道德智慧型極高的人。
③匕箸:勺、匙、筷子之類的取食用具。
④節文:節制修飾。
⑤節度:調度,權衡。
⑥風操:風度節操。
⑦家門:家庭。
⑧阡陌:本指田間縱橫交錯的小路。此處是途經的意思。
⑨蓬生麻中:語出《荀子·勸學》,此處比喻人受環境的影響。
【譯文】
我看那《禮經》,上面有聖人的教誨:為長輩清掃穢物時應該怎樣使用撮箕掃帚,進餐時應該怎樣選擇匙子、筷子,在父親公婆面前應該持怎樣一種行為姿態,酒席宴會上應該有些什麼規矩,服侍長輩洗手又應該怎么進行,都有一定的節制規範,說得也特別周詳。但這部書已經殘缺,不再是全本;有些禮儀規範,書上也沒有記載,有些則需根據世事的變化作相應調整,博學通達的君子,自己去權衡度量,遞相承受而推行之,因此人們就把這些禮儀規範稱為士大夫風操。然而各個家庭自有不同,對所見到的禮儀規範看法不同,但它們的大致路徑還是清楚的。我過去途經江南的時候,對這些禮儀規範耳聞目睹,早已深受其薰染,就如同蓬蒿生長在麻之中,不用規範也長得很直一樣。你們生長在戰亂年代,對這些禮儀規範當然是看不見也聽不到的,因此我姑且把它們記錄下來,以此傳示子孫後代。
第二段
【原文】
《禮》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瞿①。”有所感觸,惻愴心眼;若在從容平常②之地,幸須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當忍之;猶如伯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終身腸斷,與之絕耶?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諱③。”益知聞名,須有訊息,不必期於顛沛而走也④。梁世謝舉,甚有聲譽,聞諱必哭,為世所譏。又有臧逢世,臧嚴⑤之子也,篤學修行,不墜門風;孝元經牧⑥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縣民庶⑦,競修箋書,朝夕輻輳,几案盈積,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⑧,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⑨怨駭,竟以不辦而還。此並過事也。
【注釋】
①見似目瞿,聞名心瞿:這兩句出自《禮記·雜記》。意謂,看到容貌與父母相似的人就目驚,聽到和父母相同的名字就心驚。
②從容平常:正常情況。
③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無私諱:意思是說,做文章時用到本應避諱的字可以不避諱;在宗廟裡祭祀時,祭祀者(指小輩)可以稱被祭者的名字而不必避諱;在君主面前不應避自己父祖的名諱。
④期:一定要。顛沛:傾跌,腳步忙亂不穩。此處用來形容聞先人名諱後立即趨避的狼狽相。
⑤臧嚴:字彥威。梁朝文士。幼有孝性,孤貧勤學,行止書卷不離手。
⑥經牧:經略治理。也就是任刺史。
⑦民庶:民眾。
⑧書有稱“嚴寒”者,必對之流涕:臧逢世因父名為“嚴”,因此見到寫有“嚴寒”二字的書信就對著流淚。
⑨物情:即人情。
【譯文】
《禮記》上說:“看見與過世父母相似的容貌,聽到與過世父母相同的名字,都會心跳不安。”這主要是因為有所感觸,而引發了內心的哀痛。如果在氣氛和諧的地方發生這類事,可以把這種感情表達出來。遇到實在無法迴避的,也應該忍一忍。就比如自己的叔伯兄弟,相貌有酷似過世父母的,難道你能因此而一輩子傷心斷腸,同他們絕交嗎?《禮記》上還說過:“寫文章時不用避諱,在宗廟祭祀不用避諱,在國君面前不避私諱。”這就讓我們進一步懂得了在聽到先人的名字時,應該先斟酌一下自己應當採取的態度,不一定非得立馬窘迫趨避不可。梁朝的謝舉,他很有聲譽,但聽到別人稱先父母的名字就要哭,引得世人對他譏笑。還有一位臧逢世,是臧嚴的兒子,其人特別愛好學習,修養品行,不失書宦人家的門風。梁元帝任江州刺史時,派他到建昌督促公事,當地黎民百姓紛紛寫信來函,信函集中到官署,堆得案桌滿滿的。這位臧逢世在處理公務時,凡見信函中出現“嚴寒”一類字樣,必然對之掉淚,不再察看回復,所以經常耽誤公事。人們對此既不滿又感到詫異,他最終因不會辦事被召回。以上所舉都是些避諱不當的例子。
第三段
【原文】
近在揚都①,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沈氏交結周厚,沈與其書,名而不姓②,此非人情也。
【注釋】
①揚都:東晉、南朝的京城建康,舊名建鄴,即今江蘇南京市。因系揚州治所,所以稱“揚都”。
②名而不姓:署上名而不寫姓。因為其人姓沈,“沈”與“審”同音,寫上“沈”字就犯了對方的諱。
【譯文】
最近在揚都,有位讀書人忌諱“審”字,他與一位姓沈的士人交情很深厚,姓沈的給他寫信,落名時只寫名而不寫姓,這就不近人情了。
第四段
【原文】
凡避諱者,皆須得其同訓①以代換之:桓公②名白,博③有五皓之稱;厲王④名長,琴有修短之目。不聞謂布帛為布皓,呼腎腸為腎修也。梁武⑤小名阿練,子孫皆呼練為絹;乃謂銷煉物為銷絹物,恐乖⑥其義。或有諱雲者,呼紛紜為紛煙;有諱桐者,呼梧桐樹為白鐵樹,便似戲笑耳。
【注釋】
①同訓:指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詞。訓,指詞義解釋。
③博:博戲,舊時一種棋局。
⑤梁武:即梁武帝蕭衍(464—549),字叔達,南蘭陵(在今江蘇常州西北)人。南朝梁的建立者。公元502—549年在位。此前曾任齊朝雍州刺史,鎮守襄陽。乘齊內亂,起兵奪取帝位。信奉佛教。長於文學,精樂律,善書法。
⑥乖:違背。
【譯文】
現在凡是要避諱的字,都得用它的同義詞來替換:齊桓公名叫小白,所以五白這種博戲就有了“五皓”這個稱呼;淮南厲王名長,所以“人性各有長短”就說成“人性各有修短”。但還沒有聽說過把布帛叫做布皓,把腎腸叫做腎修的。梁武帝的小名叫阿練,因此他的子孫都把練稱作絹,然而把銷煉物稱為銷絹物,恐怕就有悖於這個詞的含義了。還有那忌諱雲字的人,把紛紜稱作紛煙;忌諱桐字的人,把梧桐樹叫做白鐵樹,就像在開玩笑了。
第五段
【原文】
今人避諱,更急於古。凡名子者,當為孫地①。吾親識②中有諱襄、諱友、諱同、諱清、諱和、諱禹,交疏造次③,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僇賴焉。
【注釋】
①凡名子者,當為孫地:為兒子取名字時,要為孫子輩著想。意思是不要讓孫子為父親名諱為難。
②親識:即親友。六朝人習慣用語。
③交疏:指相交疏遠的人。造次:倉卒,急遽。
【譯文】
現在的人避諱,比古人更為嚴格。那些為兒子取名字的人,應該為他們的孫子留點餘地。我的親屬朋友中有諱“襄”字的、諱“友”字的、諱“同”字的、諱“清”字的、諱“和”字的、諱“禹”字的。大家湊在一起時,交往比較疏遠的人一時倉促,講出話來總是難免冒犯眾人,聽話的人感到傷心,讓人無所適從。
第六段
【原文】
昔司馬長卿慕藺相如①,故名相如,顧元嘆②慕蔡邕,故名雍,而後漢有朱倀③字孫卿,許暹字顏回,梁世有庾晏嬰、祖孫登,連古人姓為名字,亦鄙事也。
【注釋】
③朱倀:字孫卿,東漢壽春人。官至公卿。原文為“朱張”,據《後漢書·順帝紀》注,此人為“朱倀”。
【譯文】
第七段
【原文】
昔侯霸①之子孫,稱其祖父曰家公;陳思王②稱其父為家父,母為家母;潘尼③稱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風俗,言其祖及二親,無雲“家”者;田裡猥人④,方有此言耳。凡與人言,言已世父⑤,以次第⑥稱之,不雲家者,以尊於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⑦:已嫁,則以夫氏稱之,在室⑧,則以次第稱之。言禮成他族,不得雲家也。子孫不得稱家者,輕略⑨之也。蔡邕書集,呼其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⑩書集,亦云家孫;今並不行也。
【注釋】
④田裡:指農村里。猥人:鄙俗之人。
⑤世父:伯父。
⑥次第:排行。
⑦女子子:女性孩子,女兒。
⑧在室:指女子未出嫁。
⑨輕略:輕視忽略。
⑩班固(32—92):東漢史學家、文學家。字孟堅,扶鳳安陵(當今陝西鹹陽東北)人。《漢書》的撰寫者。善於作賦,有《兩都賦》等存在。又著有《白虎通義》。
【譯文】
先前侯霸的子孫稱其祖的父親叫家公;曹植稱他的父親叫家父,母親叫家母;潘尼稱他的祖父叫家祖。舊時的人就是這種稱呼法,在今天的人看來就為笑柄了。現在南北各地風俗,提到祖父母及雙親,沒有冠之以“家”的;只有山村野夫,才會這樣稱呼。凡是與別人談話,涉及自己的伯父,就按父輩排行的次序稱呼。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為伯父尊於父親,所以不敢稱“家”。凡是說到自己的姑表姊妹,已經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來稱呼她;還未出嫁的,就按兄弟姊妹的排行次序來稱呼她。因為女子嫁給婆家,不能稱“家”。對於子孫不可稱“家”的原因,是為了表示對他們的輕視。蔡邕的書集中,稱他的姑、姊為家姑、家姊;班固的書集中,也說到家孫;現在都不用這種稱呼了。
第八段
【原文】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①,稱彼之母與自稱已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注釋】
①王羲之(321—379):東晉書法家。字逸少,琅邪臨沂(今屬山東)人。出身貴族。官至右軍將軍、會稽內史,人稱“王右軍”。工書法,尤擅正、行,為歷代學書者所崇尚。書跡刻本甚多。書:書信。
【譯文】
凡與人講話,提到對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長姑,都應在稱呼前面加“尊”字,從叔父母以下,則在稱呼前面加“賢”字,這是為了表示尊卑區別。王羲之的書信,稱呼別人的母親和稱呼自己的母親時都一樣,前面不另加尊字,今人認為不該這樣。
第九段
【原文】
【注釋】
①不穀(gǔ):古代王侯自稱的謙詞。
②門人:弟子,學生。
③輕重:此處指地位高低。
④謂號:稱號,別名。
【譯文】
過去,王公諸侯都自稱孤、寡、不穀,從那以後,縱使是孔子那樣的至聖先師,與弟子談話時也都自稱名字。後來雖然有人自稱臣、仆,但這樣做的人卻是仍然不多。江南的人是不論地位高低,都各有稱號,這均記載在《書儀》這種書中。北方人自稱名字,這是古人的遺風,我贊成他們自稱名字這樣的做法。
第十段
【原文】
言及先人,理當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難。江南人事不獲已①,須言閥閱②,必以文翰,罕有面論者。北人無何③便爾話說,及相訪問。如此之事,不可加於人也。人加諸己,則當避之。名位未高,如為勛貴所逼,隱忍方便④,速報取了;勿使煩重,感辱祖父。若沒,言須及者,則斂容肅坐,稱大門中,世父、叔父則稱從兄弟門中,兄弟則稱亡者子某門中,各以其尊卑輕重為容色之節,皆變於常。若與君言,雖變於色,猶雲亡祖、亡伯、亡叔也。吾見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為兄子弟子門中者,亦未為安貼也。北土風俗,都不行此。太山羊侃⑤,梁初入南;吾近至鄴,其兄子肅訪侃委曲,吾答之云:“卿從門中在梁,如此如此。”肅曰:“是我親第七亡叔,非從也。”祖孝徵在坐,先知江南風俗,乃謂之云:“賢從弟門中,何故不解?”
【注釋】
①不獲已:不得已,沒辦法。
③無何:無故,沒有事由。
④隱忍方便:隨機應變或見機行事之意。隱忍,勉力含忍,不露真情。方便,機會。
⑤太山:即“泰山”。郡名。楚、漢之際置郡,境內因有泰山而得名,治所位於博縣(在今山東泰安東南),後移至奉高(位於今泰安東南)。羊侃:字祖忻,南朝梁甫人。少博學。自魏歸梁,授徐州刺史,累遷都官尚書。性情豪侈,窮極奢靡。
【譯文】
說到先人的名字,按道理應當產生哀念之情,這在古人是不難的,而今天的人卻感到不那么容易。江南人除非事出不得已,否則,在與別人談及家世的時候,一定是以書信往來,很少當面談及的。北方人無緣無故想找別人聊天,就會到家相訪,那么,像當面談及家世這樣的事,就不可施加給別人。如果別人把這樣的事施加給你,你就應當設法迴避。你們名聲地位都不高,如果是被權貴所逼迫而必須談及家世,你們可以隱忍敷衍一下,儘快結束談話;不要煩瑣重複,以免有辱自家祖輩父輩。如果自己的長輩已經逝世,談話中必須提到他們時,就應該表情嚴肅,端正坐姿,口稱“大門中”,對伯父、叔父則稱“從兄弟門中”,對已過世的兄弟,則稱兄弟的兒子“某門中”,並且要各自按照他們的尊卑輕重,來確定自己表情上應該掌握的分寸,與平時的表情要有所區別。如果是同國君談話提及自己過去的長輩,雖然表情上也有所改變,但還是可以說“亡祖、亡伯、亡叔”等稱謂。我看見一些名士,與國君談話時,也有稱他的亡兄、亡弟為兄之子“某門中”或弟之子“某門中”的,這是不夠妥帖的。北方的風俗,就完全同這不一樣。泰山的羊侃,是在梁朝初年到南方來的。我最近到鄴城,他侄兒羊肅來訪我,問及羊侃的具體情況,我答道:“您從門中在梁朝時,具體情況是這樣的……”羊肅說:“他是我的親第七亡叔,不是從。”祖孝徵當時也在坐,他早就知道江南的風俗,就對羊肅說:“就是指賢從弟門中,您怎么不了解?”
第十一段
【原文】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單呼伯、叔。從父兄弟姊妹已孤,而對其前,呼其母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弟之子已孤,與他人言,對孤者前,呼為兄子、弟子,頗為不忍;北土人多呼為侄。案《爾雅》、《喪服經》、《左傳》①,侄雖名通男女,並是對姑之稱。晉世已來,始呼叔侄;今呼為侄,於理為勝也。
【注釋】
①案:考證。《爾雅》:我國最早解釋詞義的專著。由漢初學者綴緝周漢諸書舊文,遞相增益而成。後升格為經,成為《十三經》之一。《喪服經》:即《儀禮》中的《喪服》篇。
【譯文】
古時的人都稱呼伯父、叔父,而現在多隻單稱伯、叔。叔伯兄弟、姊妹死去父親後,在他們面前,稱他們的母親為伯母、叔母,這是沒有辦法迴避的。兄弟的兒子死了父親,你與別人談話時,當著他們的面,稱他們為兄之子或弟之子,頗不忍心;北方大多數稱他們為侄。按:在《爾雅》《喪服經》《左傳》諸書中,侄這個稱呼雖然男女都可以用,但都是對姑而言。從晉代開始,才稱叔侄。現在統稱為侄,從道理上說是恰當的。
第十二段
【原文】
凡親屬名稱,皆須粉墨①,不可濫也。無風教②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與祖父母同,使人為其不喜聞也。雖質於面,皆當加外以別之;父母之世叔父,皆當加其次第以別之;父母之世叔母,皆當加其姓以別之;父母之群從世叔父母及從祖父母,皆當加其爵位若姓以別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田裡間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識。
【注釋】
①粉墨:本指白、黑兩種顏色。此處是區別之意。
②風教:風俗、教化。此處有教養之意。
【譯文】
凡是親屬的名稱,都應該有所區別,不能濫用。沒有教養的人,在祖父祖母去世後,對外祖父外祖母的稱呼與祖父祖母一個樣,教人聽了不順耳。雖是當著外公外婆的面,在稱呼上都應加“外”字以此表示區別;父母親的伯父、叔父,都應該在稱呼前加上排行順序以此表示區別;父母親的伯母、叔母,都應該在稱呼前面加上她們的姓以此表示區別;父母親的子侄輩的伯父、叔父、伯母、叔母以及他們的從祖父母,都應該在稱呼前面加上他們的爵位和姓以此表示區別。河北的男子,都稱外祖父、外祖母為家公、家母;江南的鄉間也是這樣稱呼。用“家”字代替“外”字,這我就不明白了。
第十三段
【原文】
凡宗親世數①,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風俗,自茲已往,高秩②者,通呼為尊,同昭穆③者,雖百世猶稱兄弟;若對他人稱之,皆雲族人。河北士人,雖三二十世,猶呼為從伯從叔。梁武帝嘗問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當時雖為敏對,於禮未通。
【注釋】
①宗親:同母兄弟。此處引申為同宗親屬。世:父子一輩為一世。
②秩:官吏的奉祿。引申為官吏的職位或品級。
③同昭穆:這裡指同一個祖宗。
【譯文】
宗族親屬的世系輩數,有從父,有從祖,有族祖。江南的風俗,從此以往,對官職高的,通稱為尊,同一個祖宗的,雖然隔了一百代,但照樣稱為兄弟;如果對外人介紹,則都稱作族人。河北地區的男子,雖然已隔二三十代,但照樣稱從伯從叔的。梁武帝曾經問一位中原人說:“你是北方人,為什麼不懂得有‘族’這種稱呼呢?”他回答說:“骨肉的關係容易疏遠,因此我不忍心用‘族’來稱呼。”這在當時雖然是一種機敏的回答,但從道理上講卻是不通的。
第十四段
【原文】
古者,名以正體①,字以表德②,名終則諱之,字乃可以為孫氏③。孔子弟子記事者,皆稱仲尼;呂后微時④,嘗字高祖⑤為季;至漢爰種⑥,字其叔父曰絲⑦;王丹⑧與侯霸子語,字霸為君房;江南至今不諱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為字,字固呼為字。尚書王元景⑨兄弟,皆號名人,其父名雲,字羅漢,一皆諱之,其餘不足怪也。
【注釋】
①正體:表明自身。
②表德:表示德行。
③為孫氏:指用“字”作為孫輩的氏,如魯國公子展之孫無駭卒,魯隱公用公子展的“字”稱無駭這一支為展氏。在當時,姓和氏是有區別的,自秦漢以後區別取消,均通稱姓而不再稱氏了。
④呂后:西漢高祖的皇后呂雉(前241—前180),字娥姁。其子(惠帝)即位,她掌實權。惠帝死後,臨朝稱制,並分封諸呂為王侯,共掌政十六年。微時:微賤而未富貴的時候。
⑤高祖:即漢高祖劉邦(前256—前195,一作前247—前195),字季,沛縣(今屬江蘇)人。西漢王朝的建立者。公元前202—前195年在位。在位期間,繼承秦制,實行中央集權;以秦律為根據,制定《漢律》九章。
⑥爰種:西漢大臣爰盎之侄。
⑦絲:即爰盎(?—前148),字絲。西漢大臣。
⑨王元景:即王昕,字元景,北朝北齊人。與其弟王莽均好學有名望。
【譯文】
從前,名是用以表明自身的,字是用以表示德行的,名在形體消亡後就應對之避諱,字卻可以作為孫輩的氏。孔子的弟子在記錄孔子的言行時,均稱他為仲尼;呂后貧賤的時候,曾經稱呼漢高祖劉邦的字叫季;到漢代的爰種,稱呼他叔叔的字叫絲;王丹與侯霸的兒子談話時,稱呼侯霸的字叫君房;江南一直到今天不避諱稱字。河北的士大夫們對名和字全都不加區別,名也稱作字,字當然就稱作字。尚書王元景兄弟倆,都被稱作是名人,他倆的父親名雲,字羅漢,他倆對父親的名和字全都加以避諱,其他的人諱字,就不足為怪了。
第十五段
【原文】
《禮·間傳》云:“斬縗①之哭,若往而不反②;齊縗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③;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也。”《孝經》④云:“哭不偯⑤。”皆論哭有輕重質文之聲也。禮以哭有言者為號⑥;然則哭亦有辭也。江南喪哭,時有哀訴之言耳;山東⑦重喪,則唯呼蒼天,期功⑧以下,則唯呼痛深,便是號而不哭。
【注釋】
②往而不反:比喻,只想哭得一死了之。
③三曲而偯:形容拖著長腔哭聲不止。偯,哭的餘聲。
④《孝經》:儒家經典之一。
⑤哭不偯:意思是說,哀哭不拖餘音。
⑥禮:此處指喪禮。號:大聲哭。
⑦山東:太行、恆山以東,即河北之地。
⑧期功:喪服等級中服期為一年的大功和小功。
【譯文】
《禮記·間傳》上說:“披戴斬縗孝服的人,一聲痛哭便至氣竭,仿佛再回不過氣來似的;披戴齊縗孝服的人,悲聲陣陣連續不停;披戴大功孝服的人,其哭一聲三折,餘音猶存;披戴小功、緦麻孝服的人,臉上顯出哀痛的表情也就可以了。這些就是哀痛之情通過聲音表現出來的各種各樣的狀況。”《孝經》上說:“孝子痛哭父母的哭聲,氣竭而後止,不會發出餘聲。”這些話都是論說哭聲有輕微、沉重、質樸、和緩等各種區別。按禮俗以哭時雜有話語者叫做號,如此則哭泣也可帶有言辭了。江南地區在喪事哭泣時,經常雜有哀訴的話語;山東一帶在披戴斬縗孝服的喪事中,哭泣時,只知呼叫蒼天,在披戴齊縗、大功、小功以下喪服的喪事中哭泣時,則只是傾訴自己悲痛如何深重,這就是號而不哭。
第十六段
【原文】
江南凡遭重喪,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則絕①之;除喪,雖相遇則避之,怨其不己憫也。有故及道遙者,致書可也;無書亦如之。北俗則不爾②。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識者不執手;識輕服③而不識主人,則不於會所而吊,他日修名④詣其家。
【注釋】
①絕:斷絕往來。
②爾:如此,這樣。
④名:名刺。等於現在的名片。
【譯文】
江南地區,凡是遭逢重喪的人家,若是與他家相認識的人,又同住在一個城鎮裡,三天之內不前去弔喪,喪家就會同他斷絕交往。喪家的人除掉喪服,與他在路上相遇,也要儘量避開他,因為怨恨他不憐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路遙遠而沒能前來弔喪者,可以寫信來表示慰問;不來信的,喪家也會一樣對待他。北方的風俗則不是這樣。江南地區凡是來弔喪者,除了主人之外,對不認識的人都不握手;如果只認識披戴較輕喪服的人而不認識主人,就不到靈堂去弔喪,改天準備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問。
第十七段
【原文】
【注釋】
①釋服:與下文“出服”義同,是說喪期已滿,除去喪服。
②二宮:此處指帝王與太子。
③抑退:貶退降謫。
④裴政:隋朝人,字德表。仕梁,以軍功封夷陵侯;仕隋為襄陽總管。善於從政,令行禁止,被稱為神明。著《承聖實錄》一卷。
⑤問訊武帝:遵循佛教禮節朝覲梁武帝(因梁武帝信奉佛教)。
【譯文】
梁朝的大臣,他們的子孫剛脫去喪服,去朝見皇帝和太子的時候,都應該哭泣流淚;皇帝和太子會因此感動而改變臉色。但也頗有一些膚色豐滿光澤,沒有一點哀痛感覺的人,梁武帝看不起他們的為人,這些人大多被貶退降謫。裴政除去喪服,行僧禮朝見梁武帝的時候,身體十分瘦弱,形容枯槁,當場痛哭流涕,梁武帝目送著他出去,說:“裴之禮沒有死啊。”
第十八段
【原文】
【注釋】
①齋寢:齋戒時居住處。
③廣州:州名。三國時吳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分交州置州。治所位於番禺(今廣州市)。
④獎:即李獎,字遵穆,北朝後魏人。自太尉參軍累遷相州刺史,元顥人洛,兼尚書左僕射,慰勞徐州,遂被害。
⑥王松年:北朝北齊人。年少知名。文襄臨并州,闢為主簿,孝昭帝擢拜給事黃門侍郎。孝昭帝死後,遷升散騎常侍,食高邑縣侯。
⑦截畫人:斬斷畫的人像。
⑧吳郡:郡名。楚漢之際分會稽郡置,漢武帝後廢。東漢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復置。治所位於吳縣(在今蘇州市)。
⑩掐摘:用手掐斷菜蔬以代替刀切。
豫章:舊時地名。《晉書·地理志》載,“豫章郡屬揚州”。
【譯文】
父母親逝世以後,他們生前齋戒時所居住的屋,兒子和媳婦都不忍心再進去。北朝頓丘郡的李構,他母親劉氏死後,她生前所住的屋子,李構終身把它鎖閉,不忍心開門進去。李構的母親,是宋廣州刺史劉纂的孫女,所以李構依然得到江南風教的薰陶。他的父親李獎,是揚州刺史,鎮守壽春,被人殺害。李構曾經與王松年、祖孝徵幾個人聚在一起喝酒談天。孝徵善於畫畫,又有紙筆,就畫了一個人。過了一會兒,他因為割取宴席上的鹿尾,就開玩笑地把人像斬斷給李構看,但並沒有別的意思。李構卻悲痛得變了臉色,起身乘馬而去了。在場的人都感到驚詫不已,卻猜不出其中的原因。祖孝徵後來醒悟過來,才對此深感不安,當時卻很少有人能理解的。吳郡的陸襄,他的父親陸閒遭到刑戮,陸襄終身穿布衣吃素餐,即便是生薑,如果用刀割過,他都不忍心食用;做飯只用手掐摘蔬菜供廚房之需。江寧的姚子篤,因為母親是被火燒死的,所以他終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的熊康,父親因酒醉後被奴僕殺害,所以他終身不再嘗酒。然而禮是因為人的感情需要而設立的,情愛則可依據事理而斷絕,假如父母親因為吃飯噎死了,也不至於因此絕食吧。
第十九段
【原文】
《禮經》①:父之遺書,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澤,不忍讀用②。政③為常所講習,讎校④繕寫,及偏加服用⑤,有跡可思者耳。若尋常墳典⑥,為生什物⑦,安可悉廢之乎?既不讀用,無容散逸⑧,惟當緘⑨保,以留後世耳。
【注釋】
①《禮經》:此處指《禮記》。
③政:通“正”。只。
⑤服用:使用。
⑦為生:營生。什物:常用器物。
⑧散逸:分散丟失。
⑨緘:封閉。
【譯文】
《禮經》上講:父親留下來的書籍,母親使用過的口杯,子女感受到上面有父母的氣息,則不忍心閱讀或使用。只因為這些東西是他們生前經常用來講習,校對繕寫以及專門使用的,有遺蹟可引發哀思罷了。如果是經常用的書籍,以及各種日用品,哪能全部廢棄呢?父母遺物既然不閱讀使用,就不要讓它們散失,應該封存保護,以留傳給後代。
第二十段
【原文】
【注釋】
①王修:字叔治,三國北海營陵(位於今山東昌樂東南)人。曾附袁紹,後歸曹操,歷任魏郡太守、大司農、郎中舍、奉常等職。
②伏臘:即伏日、臘日。這裡專指三伏中祭祀的一天。
【譯文】
魏朝王修的母親由於是在社日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懷思念母親,特別哀痛。鄰居們聽說這件事後,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動。現在,父母親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臘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這些節日,以及忌日前後三天,忌日晦日的前後三天,除了忌日這天外,凡在上述的日子裡,仍然應對父母親感懷思慕,與別的日子有所不同,應該做到不參加宴飲、不聽聲樂以及不外出遊玩。
第二十一段
【原文】
劉縚、緩①,兄弟並為名器②,其父名昭③,一生不為照字,惟依《爾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與正諱相犯,當自可避;其有同音異字,不可悉然。劉字之下,即有昭音④。呂尚之兒,如不為上;趙壹⑤之子,儻⑥不作一:便是下筆即妨,是書皆觸也。
【注釋】
②名器:知名之器,即“名人”。舊時稱“人才”為“器”。
③昭:劉昭,字宣卿,南朝梁平原高唐人。幼安靜敏悟,通老、莊,及長,勤學善著文,官至郯縣令。
④劉字之下,即有昭音:繁體字“癆”,上從“卯”,下從“癇”,“癇”音正與“昭”同。意思是說,這是同音異字,應該避忌。
⑥儻:同“倘”。如果,假如。
【譯文】
劉縚、劉緩兩兄弟,都是名人,他們的父親名叫昭,所以兩兄弟便一輩子都不寫照字,只是按照《爾雅》用癈來代替。然而凡文字與人的正名相同,當然應該避諱;如行文中出現同音異字,就不應該全都避諱了。劉字的下半部分就有昭的音。呂尚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上”字;趙壹的兒子如果不能寫“一”字,便會一下筆就犯難,一寫字就犯諱了。
第二十二段
【原文】
【注釋】
①禰:父親死後在宗廟中立主之稱。
②《蒼頡篇》:字書。秦朝丞相李斯著。今失傳,後人有輯本。
④反:即“反切”。傳統的一種注音方法,用兩個字拼合成一個字的音,上字取聲,下字取韻和調。
⑤《聲類》:韻書。魏左校令李登著。已失傳。
【譯文】
人有憂患疾病,就呼喊天地父母,從古至今就是這樣。現在的人講究避諱,處處事事比古人來得嚴格。而江東的士族庶族,悲痛時就叫禰。禰是已故父親的廟號,父親在世不能叫廟號,父親死後怎能隨便呼叫他的廟號呢?《蒼頡篇》中有癉字,《訓詁》解釋說:“這是痛苦時發出的聲音,發音是羽罪反。”現在北方人悲痛時就這樣叫。《聲類》注這個字的音是於耒反,現在南方有人要悲痛時就這樣喊。這兩個音隨人們的鄉俗而定,都是可行的。
第二十三段
【原文】
梁世被系劾①者,子孫弟侄,皆詣闕②三日,露跣③陳謝;子孫有官,自陳解職。子則草癋④粗衣,蓬頭垢面,周章⑤道路,要候⑥執事,叩頭流血,申訴冤枉。若配徒隸⑦,諸子並立草庵於所署門,不敢寧宅⑧,動經旬日,官司驅遣,然後始退。江南諸憲司彈人事,事雖不重,而以教義見辱者,或被輕系而身死獄戶⑨者,皆為怨仇,子孫三世不交通矣。到洽⑩為御史中丞,初欲彈劉孝綽,其兄溉先與劉善,苦諫不得,乃詣劉涕泣告別而去。
【注釋】
①系劾:囚禁論罪。
②詣闕:赴皇帝的殿廷。
③露跣:披散著頭髮,光著腳(以示謝罪)。
④癋:草鞋。
⑤周章:惶恐徘徊。
⑥要候:“要”,通“邀”。半路截攔等候。
⑧不敢寧宅:不敢安居家中。
⑨獄戶:獄門。即監獄。
劉孝綽: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小字阿士,字孝綽。幼聰慧,七歲能為文,被稱為神童。歷官尚書水部郎,累遷秘書丞。因攜妾入官府,棄老母於下宅,被劾奏免官。
溉:即到溉,到洽兄。字茂灌。少孤貧,聰敏,有才學。後因疾失明。
【譯文】
梁朝被拘囚彈劾的官員,他的子孫弟侄們,都要趕赴朝廷的殿廷,在那裡整整三天,免冠赤足,陳述請罪,如果子孫中有做官的,就主動請求解除官職。兒子們則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頭垢面,驚恐不安地守候在道路上,攔住主管官員,叩頭流血,申訴冤枉。如果被發配去服苦役,他的兒子們就一起在官署門口搭上草棚,不敢在家中安居,一住就是十來天,官府驅逐,才退離。江南地區各位憲司彈劾某人,案情雖然不嚴重,但如果某人是因教義而受彈劾之辱,或者因此被拘囚而身死獄中,兩家就會結下怨仇,子孫三代都不相往來。到洽當御史中丞的時候,開始想彈劾劉孝綽,到洽的哥哥到溉與劉孝綽關係友善,他苦苦規勸到洽不要彈劾劉孝綽而沒能如願,就前往劉孝綽處,流著淚與他分手。
第二十四段
【原文】
【注釋】
①兵凶戰危:兵器是兇器,戰爭是危險的事。
②天子喪服以臨師:皇帝身穿喪服視察軍隊(表明軍情緊迫)。
③凶門:舊時將軍出征時,鑿一扇向北的門,由此出發,以示必死的決心,叫“凶門”。
④貶損:屈節,貶抑。此處是約束的意思。
⑤不豫:舊稱帝王有病。
⑥方等:即梁元帝蕭繹之子蕭方等。
【譯文】
兵者兇器,戰者危事,皆非安全之道。古時候,天子穿上喪服去統領軍隊,將軍鑿一扇凶門然後由這裡出征。某人的父祖伯叔如果在軍隊里,他就要自我約束,不誼參加奏樂、宴會以及婚禮冠禮等吉慶活動。如果某人被圍困在城邑之中,他就應該是面容憔悴,除掉飾物器玩,總要顯出如臨深淵、如履薄凍的模樣。如果他的父母病重,那醫生雖然年少位卑,他也應該向醫生哭泣下拜,以此求得醫生的憐憫。梁孝元帝在江州的時候,曾經生病,他的大兒子方等就親自拜求過中兵參軍李猷。
第二十五段
【原文】
四海之人,結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義敵①,令終如始者,方可議之。一爾②之後,命子拜伏,呼為丈人,申父友③之敬;身事彼親,亦宜加禮。比見北人,甚輕此節,行路相逢,便定昆季④,望年觀貌,不擇是非,至有結父為兄、托子為弟者⑤。
【注釋】
①敵:相當,匹配。
②一爾:一旦如此。
③父友:父之所交往,父輩朋友。
④昆季:兄弟。長為昆,幼為季。
⑤結父為兄:與父輩結為兄。托子為弟:與子侄輩結為弟。
【譯文】
四海異姓之人結拜為兄弟談何容易。必須是志向道義都相配,對朋友始終如一的人,才能夠加以考慮。一旦與人結為兄弟,就要讓自己的孩子向他伏地下拜,稱他為丈人,表達孩子對父親朋友的尊敬。自己對結拜兄弟的父母親,也要施禮。我常常見到一些北方人,很輕率地對待此事,兩個人陌路相逢,便結為兄弟,只問問年齡看看外貌,也不斟酌一下是否妥當,以致有把父輩當成兄長,把子侄輩當成弟弟的。
第二十六段
【原文】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髮,一飯三吐餐,以接白屋①之士,一日所見者七十餘人。晉文公以沐辭豎頭須②,致有圖反之誚。門不停賓,古所貴也。失教之家,閽寺③無禮,或以主君寢食嗔怒,拒客未通④,江南深以為恥。黃門侍郎裴之禮,號善為士大夫,有如此輩,對賓杖之⑤;其門生⑥僮僕,接於他人,折旋⑦俯仰,辭色應對,莫不肅敬,與主無別也。
【注釋】
①白屋:用茅草蓋的屋,舊時也指沒有做官的讀書人住屋。
②晉文公(前697—前628):春秋時晉國國君。名重耳。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即位後整頓內政,增強軍隊,戰勝楚軍,大會諸侯,成為春秋五霸之一。豎頭須:宮中一個名叫頭須的小臣。
③閽寺:閽人和寺人。此處統指守門人。
④未通:不予通報。
⑤有如此輩,對賓杖之:發現家中有慢待賓客的僕人,就當著客人的面用棍棒打他。
⑥門生:此處指家中使役之人。
⑦折旋:曲行。舊時行禮時的動作。
【譯文】
先前,周公寧願隨時中斷沐浴、用餐,以接待來訪的貧寒之士,一天之內曾經接待了七十多人。而晉文公以正在沐浴為藉口拒絕接見下人頭須,以致遭來“圖反”的嘲笑。家中賓客不絕,這是古人所看重的。那些沒有良好教養的家庭,看門人也沒有禮貌,有的看門人在客人來訪時,就以主人正在睡覺、吃飯或發脾氣為藉口,拒絕為客人通報,江南人家深以此事為恥。黃門侍郎裴之禮,被稱作士大夫的楷模,假如他家中有這樣的人,他會當著客人的面用棍子抽打。他的門子、童僕在接待客人的時候,進退禮儀,表情言辭,沒有不嚴肅恭敬的,與主人沒有任何區別。
作品評析
《風操》篇論述了封建士大夫的門風節操。作者從傳統的經學出發,從當時的實際情況出發,充分地論述了對孝、名諱、稱謂等流行風尚的看法。作者認為講究門風節操是時代和社會的要求,但是為了個人的榮譽或者名聲而廢棄了公務,遠離了庶物是非常不可取的,是值得批判的。
後世影響
《風操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六篇》
《顏氏家訓》成書於隋文帝滅陳國以後,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