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5.10.12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5年10月12日
- 實施時間:2005年11月15日
- 頒布單位: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5.10.12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
《鞍山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在2005.10.12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五條 省、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食品藥品監管、公安、國土、環保、交通、水利、衛生、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8月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的辦法。為加強食用農產品進入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問題解讀是在2016年01月08日由60421發布的解讀檔案。為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頒布制定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應當查驗並留存入場銷售者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複印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物憑證、合格...
2014年10月31日,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農質發〔2014〕14號印發《關於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監管職責、加快構建食用農產品全程監管制度、穩步推行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是指為了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和開展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12月24日就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規定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
進一步推進農村食品市場“四打擊四規範”專項整治,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貿易區、食品加工業集聚區、批發市場、農村集貿市場、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制度,保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繼續強化以渾南區...
主詞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化市場開辦者和...
2003年5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6年12月6日福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7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
《瀋陽市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意在為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瀋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具體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在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中,強化了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鏈條進一步延長,任務更重、責任更大。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
但是,食用農產品的市場銷售、有關質量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對農業投入品作出規定的,應當遵守本法的規定。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第四條...
深入實施《鐵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鐵嶺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暫行)》(鐵食藥監〔2018〕17號),探索研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措施辦法。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
要抓緊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速測技術認定管理辦法》,依法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行為。(八)積極推動“檢打聯動”。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執法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和...
本辦法所稱農產品產地安全,是指農產品產地的土壤、水體和大氣環境質量等符合生產質量安全農產品要求。第三條 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產地安全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產地的劃分和監督管理。...
《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而制定的辦法。《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分總則、監督檢查事權、監督檢查要點、監督檢查程式、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7章55條。辦法...
明確農產品生產者的質量安全主體意識,指導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全過程質量安全督導巡查和檢驗監測,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在購銷、使用農業投入品過程中執行進貨查驗等制度。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和農業技術推廣...
負責食用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和無公害動物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產品地理標誌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
農貿市場是廣大民眾日常消費的重要場所,也是展現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視窗,事關城市的整體形象,是基礎性民生工程,為規範農貿市場銷售行為,加強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督促農貿市場開辦者和市場內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宜賓市農貿...
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3、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有關職責分工 (1)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監督處,郵政編碼:100125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7日。 農業農村部 2023年10月27日 徵求意見稿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
本辦法所稱的食用農產品,是指種植、養殖而形成的,未經加工或者經初級加工的,可供人類食用的產品,包括蔬菜、瓜果、牛奶、畜禽及其產品和水產品等。本辦法所稱的安全監管,是指政府有關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食用農產品的生產、經營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