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勳章(英語:Medal of Honor),由美國政府根據1862年的美國國會法而設立的美國國家頒發的美國最高軍事榮譽勳章,頒授範圍面向美國武裝力量所有分支的成員,包括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和海岸警衛隊,獲獎者必須“在與合眾國的敵人進行的戰鬥中,冒著生命危險表現出超乎尋常的英勇無畏精神”。它的歷史可追溯至1862年美國內戰期間,迄今已頒發了3460次,最近一次在2016年。海、陸、空三軍的成員皆有資格獲頒這份榮譽,而每個軍種授予的榮譽勳章各有其獨特的設計。它由擔任美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美國總統親自頒發。
在榮譽勳章的授予證書上有“以國會的名義”(in the name of Congress),它常常被誤稱為“國會榮譽勳章”;事實上官方名稱里並無“國會”二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譽勳章
- 外文名:Medal of Honor
- 簡稱:MOH
- 頒發國:美國
- 類型:單級領綬
- 地位等級:美國政府頒發的最高軍事榮譽勳章
- 適用於:僅授予軍人
- 狀態:授予中
- 勳章建立時間:1862年7月12日
- 最近頒發時間:2016年2月29日
- 頒發總數:3475枚
- 去世後追頒:627枚
- 授予人數:3456人
勳章概況,授予標準,法律規定,福利,歷史,勳章樣式,海軍勳章,空軍勳章,陸軍勳章,頒發標準,頒發情況,頒發總數,歷次頒發事件,頒發實例,
勳章概況
授予標準
榮譽勳章是美國根據1862年的美國國會法而設立的一種美國國家頒發的最高並且獲得標準非常高的勳章。獲得榮譽勳章的個人必須具備英勇頑強,自我犧牲,臨危不懼的事跡,所表現的勇氣與大無畏精神必須明顯超過他的同伴,授予此勳章必須具備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現證明,在推薦必須從突出功績的標準來考慮。榮譽勳章只能由擔任美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美國總統親自頒發。
法律規定
榮譽勳章是美國唯一不能合法買賣的獎章。非獲得人在公共場合穿戴它也是違法的。違法者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33節704條的規定會被判罰款及監禁不超過1年。
福利
獲得榮譽勳章不意味著獲勛者可以享有特殊的個人特權,也不意味免除其應該履行的軍人義務,但是仍然擁有一定福利待遇。
- 在有空餘艙位的情況下,獲得榮譽勳章的個人可以免費乘坐軍事空運司令部的飛機;
- 獲得榮譽勳章的個人的子女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可以不受名額限制由美國軍事學院錄取;
- 榮譽勳章獲得者的證件,勳章可以由其子女繼承;
- 獲得榮譽勳章的陸軍人員可以向美國陸軍部總部提出申請將自己的姓名列入榮譽勳章人名錄。列入人名錄或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經申請後可以終身享受每月200美元的特別養老金。
歷史
榮譽勳章的創立可以追溯到1861年美國內戰時期,在此之前,從獨立戰爭時期到19世紀40年代的美墨戰爭時期,美國都設立過表彰軍人英勇行為的勳章,但大多是臨時性,戰爭結束後即廢止。1861年美國內戰爆發後,依阿華州參議員詹姆斯·格蘭姆斯(James Grimes)建議美國陸軍總司令溫菲爾德·斯科特將軍(Winfield Scott)設立一項永久性榮譽表彰表現勇敢、功績突出的軍人,但斯科特沒有接受,然而這一建議卻被美國海軍所接受,林肯總統在1861年12月21日簽署法令,設立海軍英勇勳章,授予“在當前的戰爭中英勇表現異於常人的海軍軍官、水兵和陸戰隊員”。海軍部長吉迪恩·韋爾斯(Gideon Welles)委託費城造幣廠設計、製造這款勳章。
1862年7月12日,美國陸軍繼美國海軍之後,將英勇勳章引入陸軍的獎勵體制中,後來被統一稱為榮譽勳章,並成為所有美國軍人的最高榮譽。
榮譽勳章在1861年第一次被授予水兵,以後也頒發給陸軍軍人。自從那時開始,超過3400個勳章被頒發給美國軍人和海岸警衛隊員,以及少數英勇的平民。
榮譽勳章只授予最勇敢的勇士,並且是英勇行為能被證明的勇士,所以榮譽勳章獲得者是很少的。事實上越戰以後唯一的一次頒發是授予1993年在索馬里陣亡的陸軍軍士蓋瑞 I.戈登和陸軍一等軍士長蘭德爾 D.Shughart,以及授予在伊拉克的英勇作戰的陸軍一等軍士長保羅·史密斯。在沙漠風暴行動和在格瑞那達、巴拿馬和黎巴嫩服役人員未被頒發榮譽勳章。
喬治·華盛頓將軍在1792年8月7日創造了軍事功績勳章,但在獨立戰爭後就廢棄了,歐洲國家依然關注美國人的軍事裝飾品。然而,在美國內戰中英勇的戰鬥精神和勇氣必須得到表彰,參議院在1861年12月對陸軍和與陸軍樣式相差不多的海軍勳章進行了審核,這兩種勳章在1862年2月17日立法通過。決議提出了:美國總統授權頒發兩千枚“榮譽勳章”,作為象徵物,並以國會的名義作為贈品。在內戰中,同樣的軍人中,許多沒有得到任命的軍官和士兵將由於他們在戰場上突出的表現和勇氣而揚名。為了鼓勵戰爭中的勇敢軍人,從國庫中拿出了10000美元作為製作勳章的成本。
最初為陸軍設計的版本是由Christian Schussel設計並由Anthony C. Pacquot雕刻,對於垂飾的設計同樣通過了海軍的審核。但海軍沒有採用陸軍的懸吊裝飾和掛勳章的扣子。
1863年3月3日國會修正了最初的法律,將勳章的發放範圍擴大,所有的軍官都有權申請勳章。
由於非軍事組織效仿勳章的樣式導致勳章的濫用。1896年,勳章的綬帶進行了改變的提議在國會聯合決議上以54%的投票通過。1896年5月2日,一個帶有玫瑰花狀盾牌綬帶將用來懸掛勳章,總統提出帶有的盾章綬帶在1896年11月10日戰爭部命令中發布。
1904年4月23日,國會審定了勳章的新圖案。新圖案採用了陸軍少將喬治·吉雷斯比的設計,新設計現在仍然在使用。勳章用綬帶懸掛在脖子上,勛表別在左胸前高於其他勳章。
現在我們看到的勳章綬帶式樣是在1944年被採用的,綬帶系在襯衣的領子內,不能露出襯衣的領子外面和外套外面,勳章掛在領帶上方。
勳章樣式
海軍勳章
現在的美國海軍榮譽勳章是由一青銅色的五星構成,每個腳的頂部用三葉草裝飾,並由一圈月桂葉圍繞著,每個角上有橡葉作為裝飾。在勳章中央,一個由34顆星組成的圓圈代表了美國1862年的34個州,Minerva將人性賦予美國的圖案在整個勳章的中央,她的左手放在象徵力量的羅馬權仗上面,右手舉著象徵美國武裝力量的盾牌。獎章用一個錨懸掛在綬帶上。
空軍勳章
被一圈綠色月桂樹花圈圍繞, 主章由一金色五星構成, 每個腳的頂部用三葉草裝飾,每個角中還有橡葉飾,勳章中央圖案是自由女神頭像。五星被一個寫有VALOR的裝飾品懸掛,裝飾品中包括象徵空軍的雷電圖案。
陸軍勳章
一個金制的五角星,每個交以三葉草作為裝飾。對角線有1英寸寬,五星被綠色的月桂葉圍繞著,五星上面懸掛著一塊寫有"VALOR"(英勇)的小牌子,牌子上站立著一隻展開翅膀的鷹,在五星中的Minerva頭像被"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圍繞著,五星的每一個角上有一片小橡葉,寫有"VALOR"(英勇)的小牌子反面,雕刻有"THE CONGRESS TO",並且留有雕刻勛。
頒發標準
榮譽勳章是美國以國會的名義並由總統頒發給在軍隊中的成員,這種高於一般勳章的頒發形式是為了表彰軍人超群的勇氣和在抗擊美國的敵人時不顧危險幫助他人和超越自己職責完成任務的英勇行為。在反對外國軍事力量的軍事行動中,在美國政府支持下援助友好國家軍隊打擊反動武裝,在冒著生命風險所執行的任務過程中的勇氣和自我犧牲顯著超越同行的戰友。在服役期間的英勇行為將會得到確切的證實,對於授勳的推薦都會因本人突出的表現所考慮。
頒發情況
頒發總數
到2005年為止,榮譽勳章總計頒發了3460次,其中615次是在獲得人去世後追授的。有19人獲頒兩枚榮譽勳章,其中14人兩次獲得此榮耀,而5人在一次內同時獲頒陸軍及海軍的榮譽勳章。
榮譽勳章唯一的女性得主瑪麗·霍克是一位內戰時期的隨軍外科醫生。她同其他非作戰人員得主的勳章在1917年都被廢止,直到1977年卡特總統任內才重新被承認。
而獲得榮譽勳章的資格並不只限於美國公民。61名曾在美軍服務的加拿大人獲過此榮耀,其中大部分在美國內戰時期。
歷次頒發事件
事件 | 頒發次數 |
---|---|
美國內戰(1861–1865) | 1522 |
印第安衝突 | 426 |
辛未洋擾(1871) | 15 |
美西戰爭(1898) | 110 |
薩摩亞內戰(1899) | 4 |
美菲戰爭(1899–1913) | 86 |
義和團起義(1900) | 59 |
占領尼加拉瓜期間(1909–1933) | 2 |
占領海地期間(1915–1934) | 8 |
遠征墨西哥(1916–1917) | 56 |
多米尼加共和國侵略戰(1916) | 3 |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1918) | 124 |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1945) | 464 |
韓戰(1950–1953) | 135 |
越南戰爭(1965–1973) | 246 |
自由號(USS Liberty)事件(1967) | 1 |
摩加迪沙之戰(1993) | 2 |
阿富汗戰爭(2001) | 5 |
伊拉克戰爭(2003) | 4 |
和平時期 | 193 |
其他 | 9 |
而在美國武裝力量五大軍種中,榮譽勳章頒發給陸軍的次數為2401次,海軍為745次,空軍為17次,海軍陸戰隊為297次,海岸警衛隊有1次。
頒發實例
在美國內戰時期,旗手是陸軍中負有重要責任的最危險的工作。士兵根據旗幟的指示戰鬥,而緊握旗幟的旗手會引來敵人劇烈的火力。1863 年11月16日,第17密西根州步兵團旗手約瑟 E.Brandle,參與在 Lenoire,Tenn 附近的一場戰爭。“兩次受傷並失去一隻眼睛,[他]緊握手中的旗幟直到他的團指揮官命令休息。”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來自第82師的下士Alvin C·約克,1918年10月8日,英勇無畏地在法國Chatel-Chehery,重創了德國軍隊。他的引證如下:“在犧牲了三位指揮官後,約克下士挺身而出,帶領七名士兵,打掉了一個機槍陣地,正是這個機槍陣地使包括他的排在內的四名軍官和128名士兵喪生。”
中途島海戰期間,隸屬於美國海軍陸戰隊VMSB-241中隊的飛行員預備役中尉理察弗萊明座機被擊中起火後駕駛SB2U捨身撞向三偎號重巡洋艦,三偎號重巡洋艦後炮塔處發生爆炸,最終三偎號重巡洋艦沉沒。死後被合眾國追授最高軍事榮譽——國會榮譽勳章,是二戰中83名海軍陸戰隊員中第一個被授予該勳章的人。
1943年7月11日,來自第三步兵區師的羅勃特·克雷格在西西里的Favoratta,在戰爭中率領他的士兵英勇作戰。他的記錄如下:“陸軍少尉克雷格開始著手確定和摧毀一個使他的部隊停止前進的隱藏機槍陣地的危險工作。此前有三個軍官的嘗試已經失敗並受傷。克雷格少尉在被發現之前在目標前曲折行進35碼。在敵機槍瘋狂開火之前他找到了機槍的位置。並行進在它的位置上面, 然後用他的卡賓槍消滅掉了三個敵人。消除這一障礙後,他的部隊繼續前進。不久前進到一個山脊,克雷格少尉和他的排,在缺乏掩護和隱蔽的一個位置遭遇了大約100個敵軍士兵的火力。為使部隊繼續戰鬥,他吸引了敵人的火力,使部隊轉移到山頂安全位置。由於沒有生存的希望,他向敵人激烈開火,直到他英勇的衝到了距離只有25碼的敵軍包圍裡面。他消滅了5個敵軍並擊傷了3個敵軍。敵人集中所有的火力在他身上,因此他的排撤離到了安全位置。克雷格少尉在敵人火力下英勇陣亡,但是他的英勇無畏激發他的士兵和敵人戰鬥的意志,使敵人遭受深重的打擊。”
1993年10月3日,美軍以160人組成的突擊部隊突襲摩加迪沙以捉拿當地最大軍閥穆罕默德·法拉赫·艾迪德的左膀右臂。但由於兩架黑鷹直升機先後被擊落,在地面部隊無法趕到代號Super64的第二墜機點情況下,由三角洲部隊狙擊手 蓋瑞 I.戈登和陸軍一等軍士長蘭德爾 D.Shughart(也譯為嘉里戈登/蘭迪舒加特)自願前往墜機地點。最後兩人為救出機組成員特拚死抵擋民兵圍攻,並最終戰死沙場,死後屍體遭索馬里民兵鞭屍遊行,最終引發柯林頓下令部隊撤出索馬里。兩名三角洲隊員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Super64飛行員麥可杜蘭,並被柯林頓總統親授國會榮譽勳章。
2009年9月8日,阿富汗政府軍和美軍在前往庫納爾省甘加爾村準備會見幾名當地部落長老的途中在山谷中遭到伏擊。在山谷入口原地待命的美國海軍陸戰隊員達科塔·梅耶與炮兵中士胡安·羅德里格茲·查維茲得到訊息後,前後五次進入山谷,救出13名美軍士兵和23名阿富汗政府軍士兵,最後找回了4名美軍陣亡士兵的遺體。憑藉這一英勇表現,梅耶被擢升為中士,並被授予“榮譽勳章”,查維茲則被授予“海軍十字勳章”。
當地時間2016年2月29日,美國總統歐巴馬把美國最高軍事獎章“榮譽勳章”授予海軍高級軍士長、特種作戰隊員艾德·拜爾斯,表彰他在阿富汗從塔利班武裝分子手中搶救出一名人質的英勇行動。在白宮舉行的特別儀式上,歐巴馬總統描述了他的功績:2012年12月,拜爾斯和海豹突擊隊戰友在夜色掩護下,乘直升機空降阿富汗,拯救一名人質。歐巴馬說,拜爾斯和海豹隊友進入建築物之內時遭遇塔利班看守的抵抗。人質發現他們是美國軍人,向他們呼喊。歐巴馬說:“聽到英語後,艾德跳到屋子另一邊,撲到人質身上,用自己的身體替人質擋子彈。這時另一名武裝分子出現了,艾德繼續用自己的身體掩護人質,同時赤手空拳把敵人頂在牆上,直到隊友採取行動。這一切都發生在一瞬間。短短几分鐘內,他對付那些看守,拯救了幾名隊友和那名人質的生命。”歐巴馬還描述稱,在飛離阿富汗的40分鐘期間,身為衛生員的拜爾斯為一名受傷隊友緊急施救,但那名海豹隊員不幸傷重身亡。歐巴馬說:“因為有了拜爾斯這樣的戰士,聽從了國家的召喚,美國人夜裡才能更平安地入睡。”被解救的人質迪里普·約瑟夫醫生毫髮無損,平安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