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現行檔案印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0年11月27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布文號】青政辦[2000]244號
【發布日期】2000-11-27
【生效日期】2000-11-2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印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了精減公文,提高工作效率,擴大黨和政府各項方針、政策的宣傳範圍,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今年9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做好2001年度〈青海政報〉征訂發行工作的通知》(青辦字〔2000〕62號)明確規定了從明年元月起省政府辦公廳對普發性檔案的印發辦法。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前不久,省政府又發出《通知》(青政〔2000〕92號),進一步明確了《青海政報》的法律地位、特殊性質和重要作用。為了及早做好檔案發放的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省政府已經確定,《青海政報》行使省人民政府公報的職能,所刊登的省政府規章和部門規範性檔案文本為標準文本,並與正式檔案具有同等效力。發文數量調減後,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青海政報》的宣傳和運用,充分發揮《青海政報》在依法治省和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為促進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搞好政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