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28日公布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 頒布時間:1992年02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 類別:法律法規
1992年2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28日公布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1992年2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1992年2月28日公布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積極發展水產養殖業,保...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對青海湖實行封湖育魚的通告》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為了保護好青海湖的漁業資源,根據《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和《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的一項地方性法規。於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為保護好青海湖漁業資源,根據《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按照青海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青海省農牧廳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青編委發[2003]36號),省漁政管理總站與青海湖自然保護區水上公安局合署辦公。主要職責:“負責漁業行政執法檢查和漁業資源保護,維護漁業水域的正常生產秩序;”《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6條:“各級漁政監督管理...
19、青海省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條20、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三十九條21、青海省重點農田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22、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三十六條(二)將以下地方性法規中引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名稱的規定作出修改...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青海省鹵蟲資源保護暫行辦法》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省政府決定對《青海省鹵蟲資源保護暫行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青海省鹵蟲資源保護暫行辦法》的名稱修改為:“《青海省鹵蟲資源保護辦法》。”二、第十條、第十一條合併為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是為保障漁業生產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漁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由國務院於1987年10月14日批准,於1987年10月20日由農牧漁業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海、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其他管轄海域的捕撈限額總量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國務院批准後逐級分解下達;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捕撈限額總量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或者協商確定,逐級分解下達。捕撈限額總量的分配應當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分配辦法和分配結果必須向社會公開,並...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作如下修改:第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鼓勵和支持水產優良品種的選育、培育和推廣。水產新品種必須經全國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後推廣。”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是由青海省實施的一條規定。檔案信息 1990年8月31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6年7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第一條 為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 權益,大力發展水產養殖業,促進漁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結合自治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境內的江河、湖泊(淖爾)、水庫、泡沼及其他人工修築治理...
2006年1月8日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合理開發利用,發展水產養殖業,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養殖、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
1989年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
《雲南省實施辦法》是雲南省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保護、開發和利用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生產發展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1991年11月28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
該《辦法》分總則、養殖業、捕撈業、漁業資源的增殖和保護、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決定》已於2015年4月28日經成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5年7月22日...
將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一項修改為兩項:“(一)四百四十一千瓦以上的海洋機動捕撈漁船由省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發放;(二)不滿四百四十一千瓦(六百馬力)的海洋機動捕撈漁船由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發放”;第二項修改為第四項。條例全文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
《海南省實施辦法》是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維護漁業生產者合法權益,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海南省實際,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檔案全文 (1993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7月31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水產養殖業,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水產養殖和采捕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漁業生產實行以養殖為主,養殖、增殖、流通...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訂) 頒布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3.31 實施時間 2010.05.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2004年7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修訂信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90年9月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7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訂根據2018年9月2...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是北京市加強水域的統一規劃和綜合開發利用、規範漁業生產、捕撈、鼓勵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促進生產發展制定的辦法。詳細內容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 月15日北京市第...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是於1989年3月10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7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改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修改。中文名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2010年修訂)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9.29 實施時間 2010.09.29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我省管轄範圍內從事水產養殖、增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活...
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2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一切水域(含宜漁稻田)、灘涂從事養殖、采捕水生動物、水...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於1993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
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第二次修正。2010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次修正。2022年3月31日,經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3號)修訂。政策全文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89年7月20日甘肅省第七屆...
第四章 漁業資源的增殖與保護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水域、灘涂和國家指定由本自治區實施漁業管理的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或者利用其他水體...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2002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養殖和...
在中國青海,以法律形式保護川陝哲羅鮭及其生態環境。《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捕殺川陝哲羅鮭;第二十五條規定瑪柯河(川陝哲羅鮭棲息水域)為常年禁漁區。在中國四川,漁業部門在分布有川陝哲羅鮭的水域設立禁漁區。人工繁殖 中國水產科學院長江水產研究所在中國太白河建立了...
2002年11月1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03年4月1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加強鹵蟲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開發、利用、保護、管理鹵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