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09月24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4月15日
- 頒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89年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1989年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漁業,按照行政區劃由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商制定管理辦法,或者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第八條 外國人、外國漁業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域,從事漁業生產或者漁業資源調查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是為保障漁業生產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漁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由國務院於1987年10月14日批准,於1987年10月20日由農牧漁業部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
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1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河流、湖泊、水庫、池塘等水域和灘涂,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漁業法》和本辦法。第三條 漁業生產實行以養殖為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作如下修改:第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鼓勵和支持水產優良品種的選育、培育和推廣。水產新品種必須經全國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後推廣。”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根據本決定作修改後,重新公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水產養殖業,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水產養殖和采捕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漁業生產實行以養殖為主,養殖、增殖、流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水域、灘涂和國家指定由本自治區實施漁業管理的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或者利用其他水體從事養殖等漁業生產活動,以及從事與漁業資源增殖、保護活動有關的單位...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積極發展水產養殖業,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的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制定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於2022年12月30日修訂通過,自2023年5月1日起 施行。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修正)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
第四章 漁業資源的增殖與保護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水域、灘涂和國家指定由本自治區實施漁業管理的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或者利用其他水體...
1989年7月20日甘肅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
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於1993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7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修訂。引言 由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是於1989年3月10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7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改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修改。中文名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 ...
(1993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13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5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
2010年9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次修正。2022年3月31日,經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3號)修訂。2024年5月30日,經《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改,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89年7...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 月15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
1989年6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89年6月21日公布 198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海域、灘涂、內陸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1989年8月28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1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2002年11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
根據2002年10月17日成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02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9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管轄的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以及漁業資源繁殖保護活動,必須遵守...
於2004年8月3日經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4年8月3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結合我省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省管轄的內陸水域、海域、灘涂從事養殖、增殖和捕撈水生動物...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2002年5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促進漁業生產的發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養殖和...
第一條 為了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生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有關漁業生產...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辦法,1987年6月28日通過,1997年8月15日修正。檔案內容 1987年6月28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
1995年7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30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