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的決定

1999年7月30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7.30
  • 實施時間:1999.07.30
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青海省實施辦法》的議案和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對該議案的審議報告,決定廢止《青海省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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